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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公主想要我的命?

有时候,人会做出无意识的行为,大脑空白时身体会忠于本能反应,当仪仗队经过我面前的时候,我几乎是朦胧着实施了计划。

我碰翻了事先准备好的广告牌,广告牌砸的棉花糖机一歪,摆着的棉花糖样品和装白砂糖的布口袋全摔在地上,棉花糖滚了几滚变成土黄色,白糖撒了一地,总之现场一片狼藉。

我这边的动静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大多数人只是看热闹,只有我知道,这一幕会深深刺痛天竺的灵魂,她跟我讲过N多次她那个《棉花糖的故事》,她也有过同样的经历,而且要凄惨得多。

所以当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天竺从队伍里走过来,蹲下身来跟我一起收拾的时候,我知道计策成功了。

当我们把所有的东西收拾整齐,又一起把棉花糖机扶正,我用标准的南山馆语对她笑道:“谢谢!”

她看着我,我从她的眼神里知道她真的不认识我了,她听了很开心,因为南山馆这个国家的人都有一种对自己祖国的自豪感,猛然在中宫这样的国度听到自己国家的语言会感到无比亲切。

她也用南山馆语说道:“额呵呵呵,你是南山馆人啊?”

“是啊!”我强压住内心的激动,微笑着说道。

“太好了,真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能遇到同乡,我们做朋友吧!”天竺说道。

我太了解天竺的性格,对于她这样热情的邀请一点都不感觉到惊讶。

我笑道:“好啊!”

曾经,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她那如同水里冒泡的“额呵呵呵”的笑声,她那么爱笑,每天都会发出这种有点白痴的笑声,而我每次听到都觉得是对自己耳朵的一种折磨,后来分开了,反倒有些怀念,甚至有几次梦到过,现在时隔几年重新听到了她真真切切的笑声,感慨万千,仿佛听到了仙乐一般。

天竺把我做的棉花糖拿在手里看了看,说道:“你的手艺太差劲了,我来教你吧。”

我知道她是做棉花糖的高手,此时马上转换角色,把自己当成一个笨手笨脚的学生,向她虚心求教。

她站在棉花糖机前,用不锈钢的小勺戳白砂糖,刚才撒了不少白糖,布袋里残存的都是受了潮凝结成块的白糖,需要先戳散了才能用,她一边说道:“我跟你说,诀窍在于最开始的时候手速一定要快,让内部的糖霜缠绕的紧密一些,而且棉花糖并不是越大越好,你看,纸棍就这么长,如果棉花糖太大的话,纸棍撑不住棉花糖,人家就变成了用双手捧着棉花糖,肯定弄得手上很黏。”

我站在她的斜后方,凝视着她的背影,感觉恍如梦中,真的就这么轻易的跟她走在了一起吗?

但随后就发生了很危险的变故,天竺本想给我演示棉花糖的正确做法,却几乎要了我的命,让我始料未及。

过程是这样的:

“还有一个诀窍就是最开始不要在‘转头’里放太多糖。”天竺边说边用小勺放糖。

可能是由于机器老化,有些地方漏电,天竺刚把手凑近“转头”的小孔,就被电了一下,不锈钢的小勺脱手掉进“转头”里,直接被甩飞了出来,打到了我的脸。

这个不锈钢的勺是专门用来处理凝固的糖块的,所以边缘被磨得很锋利,被棉花糖机马达的离心力带动,就如同飞刀一样,瞬间我的左脸颊被横着划了一道大口子,我感觉脸上一阵剧痛,用手一抹,手上全是血。

天竺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看着鲜血淋漓的我,竟然问道:“你没事吧?”

她这些年果然没什么变化,还是一如既往的没心没肺,我忍不住骂道:“我都破相了,你家管这个叫‘没事’!”

天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么大的伤口,而且在脸上,就算马上去缝针也肯定毁容了,她急的不知所措了。

我一边用手捂着腮帮子,任由鲜血透过指头缝滴在衣领上,一边叹了口气,说道:“好吧,这次就不跟你计较了,下次注意!”

我说罢释放掉了念力,时间回到了受伤之前,我拿过那把该死的小勺扔到不远处的垃圾桶里,留下目瞪口呆的天竺独自在风中凌乱。

等我回到她的身边,她上来就摸我完好无损的脸,惊喜的问道:“怎么会没事,你也是异能者吗?”

“南山馆人嘛,这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我的水平在家族里是倒数的,也就是勉强自保吧。”我微微一笑,牵动嘴角的时候能够明显感觉到脸颊的疼痛,我这应该是属于记忆性疼痛,心理作用而已,但是为什么今天第一天重逢就遭遇了血光之灾,这肯定不是好兆头。

如果不是偶然事件,那就一定有什么问题了,跟几年前比,她的气场仿佛隐藏着一股煞气,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我不敢再往下想,转移了话题:“我听说你们中午十一点到下午三点是休息时间,现在才两点,你怎么就上班了?”

天竺一屁股坐在我为她预备的凳子上,说道:“淡季是那样的,那时候我一般十一点后就坐公车回家,在路上买午餐,睡个午觉,下午再过来,现在是旺季了,所以白天都要在这里。”

我灵机一动,说道:“那我能不能请你帮个小忙啊,你出去吃饭时,帮我带一份回来,我这里买饭不方便,都连着吃了两天泡面了。”

“没问题。”

我从食品店里拿了一瓶热饮递给她,坐到她身旁,自从搬到这个摊位,生意一直很冷清,我和她索性躲在棉花糖机后面开始聊起来。

“虽然你刚才棉花糖没做成还差点要了我的命,不过看你的架势就知道是高手。”我奉承道。

“是吧,额呵呵呵。”天竺从来不懂什么叫矜持:“我跟你说,别看你们也是做了二十天棉花糖,但是跟我的手艺比差远了,你们以为这种手艺是看一眼就会的,错啦,我是真正把它当做艺术来钻研,你们只是把它当做一份兼职来应付差事,简单的事情重复做了二十天而已。”

我对于谦虚的人,还能多奉承两句,可是碰到像天竺这样顺杆爬的,反而不知道该怎么拍她马屁了,我笑道:“这个我信,棉花糖也是分级别的,可是你研究它有什么用吗?”

我是故意勾起她的回忆,建立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当一个倾听者,六年前我就听过天竺那个《棉花糖的故事》,今天只是把六年前的场景重温一遍,但我的态度是认真的,也是为了纪念那些因为我用错了异能而失去的那几年光阴。

“你听说过朱古力·彩针吗?”天竺问道。

我装作努力从大脑中调取资料的神情,隔了一会儿才说道:“你说的是咱们南山馆的那个音乐家吧?”

我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六年前我就隐瞒了自己和朱古力·彩针的关系,因为一旦暴露,天竺势必会央求我为她引荐,问题在于彩针和我女朋友在同一个组织,她俩的关系不是一般的近,天竺去见朱古力·彩针,也就等于见到了我女朋友,我怎么敢做这样的事情。

也许将来某一天我会帮天竺圆了那个梦,要等我梳理一下自己和天竺的关系,确定不会产生危机之后,至少不是今天。

天竺一声叹息,几乎就是同时,我们面前的湛蓝色的天空出现了一朵不起眼的白云,这就是天竺的实力,原本号称“奇迹之晴”的天空终于出现了第一片云,天竺在这里愉快的生活了三年,但是随着她的心情低落,持续三年好天气的记录怕是要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