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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挑逗

在方然讲了这句话后,丁逸记得自己也深受感动,当时情不自禁地吻了她。

想想当时的情景丁逸仍然觉得很是温馨。

他原本以为今后会和方然在一起,谈上几年恋爱,然后就是谈婚论嫁,过上和很多其他平凡幸福家庭一样的生活。

但现在似乎生了一些小变故,因为此时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另有一个女人,明显地,这个女人在他心中留给他的印象,要比他第一眼看到方然时方然留给他的印象深得多。

尽管只和她见了一面,尽管对她并不了解,丁逸却对谢薇印象深刻,非常非常地深刻,通俗地讲,就是灰常灰常地深刻,深刻到丁逸觉得自己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如果放弃方然去追谢薇,丁逸觉得自己分明是对不起方然的。他对谢薇一见钟情,而方然对他丁逸也是一见钟情,站在丁逸的角度,如果他在追到谢薇以后,谢薇背着他爱上了别人,丁逸不说会痛不欲生,至少也是郁郁寡欢,他的纯洁心灵必定会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同样的,站在方然的角度,她现在和丁逸在一起,如果丁逸变了心,爱上了谢薇,方然会做何感想?她的幼小心灵一定也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但如果不去追谢薇,丁逸又觉得对不起自己。谢薇是他这二十几年人生经历中,唯一一个真正从心里自肺腑地喜欢的女人,尽管他们只有一面之缘。

谢薇是他的理想,方然是他的现实,丁逸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挣扎,他觉得自己现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应该做何选择?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通常都要放弃现实。但现实能够说放弃就放弃吗?

他的心里充满着矛盾。

“等一下我打电话约一个朋友出来,一起到酒吧去玩。”丁逸正在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开着车,耳边却传来的是方然的声音。

“是谁啊?我认识吗?”丁逸开着车,随口问道。

“是我高中的好朋友,你没有见过。出国留学几年了,最近家里有点事,回来了几天,一直说要见我,我让她今天带了男朋友过来。她叫——”方然说出了一个名字,丁逸也没有太在意,似乎是一个叫什么“兰”的女人。

“好。”他简单地说。

车子驶进了丁逸他家所在的小区。门口的警卫还正儿八经地向他们敬了一个礼。

“他又在看你。”丁逸瞟了一眼方然道。

这个警卫在每次见到方然时,都情不自禁地向她行注目礼,却对方然身边的丁逸忽略不计,由此可见,他有着正确的性取向。

同样的,丁逸和方然走在大街上,多数的女性也是向丁逸行注目礼而对方然忽略不计,所以丁逸由己推人,也就宽宏大量地不和这警卫计较了。

“看吧看吧。美女当然引人注目了,就算在大街上遇到我,他不用给我行举手礼也会给我行注目礼的啊。”方然微微一笑道。

想想她说的话也是实情,但丁逸还是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呵呵,任何人都可以看本美女,但只许看不许碰,惟一能碰的,就只有你一个人。”方然又笑了。

“只有你一个人。”方然低声地重复道,很是深情。

“靠,又情了。”丁逸说道,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还是不由得一热。

“滚你的吧。”方然又好气又好笑,轻轻打了他一下。

车子开到了小区后面的别墅区,丁逸就住在靠湖的那栋别墅里。这个小区里面原本没有湖,但开商为了提高小区的环境指数,特意开掘了一个人工湖,并给这个湖欲盖弥彰地起了个名字:“纯粹、绝对、真正、百分之二百五之天然湖”,也算是煞费苦心。

到了自家住的别墅门前停下,丁逸从口袋里摸到了大门的遥控钥匙,按了一个键,电动门缓缓地打开了,车子开了进去。

“你爷爷没在家吗?”方然问道。

“没有。他去看戏了。”丁逸答道。丁逸的爷爷是一个戏迷,也是一个票友,闲暇时会和一些同道聚在一起唱唱戏,近期有北方的剧团到本市演出,丁逸的爷爷每天必去。今天也在外面看戏,不到晚上九十点钟是不会回来的。

“哦,那我就不用到上面和他打招呼了。”方然很讨丁逸的爷爷喜欢,就是因为她嘴巴很甜,很讲礼貌,是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如果他爷爷在家的话,方然必定会上去请个安问声好恭祝一下丁逸的爷爷身体健康。

丁逸有时候说她虚伪,她也不恼,还是每次必做这个功课。

“要想做你老婆,必须要哄好你爷爷啊,呵呵。”有一次方然得意忘形,对丁逸说了实话。她不经意间就暴露了她的阴谋诡计。

看来,见爷爷的功课今天是不用做了。

丁逸将车停在了车库,携方然走出了大门。

没想到方然的这个高中同学长得也很漂亮。丁逸想,这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因吧。

但她带来的男孩显然就被丁逸比了下去。虽然相貌还算端正,斯斯文文,戴副眼镜,但却不是那种一眼让人看去就过目不忘的类型。

方然介绍了他们认识。这女孩叫孙兰,她男朋友叫什么丁逸倒没怎么记住。

“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是男主角,只是一个跑龙套的,这幕完了说不定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名字记不记得住也没什么关系。”丁逸想。

孙兰扬手和丁逸打了个招呼。“你好。”

这女孩的眼神和别的女孩一样。丁逸想。她在看到丁逸时似乎眼神亮了一下,注视了他有几秒钟,过了普通人见面时目光停留的时间。

靠,方然在旁边,这孙兰的男朋友也在旁边,虽然本帅哥玉树临风,惹人注目,但孙姑娘你也应该收敛一下啊。丁逸心里苦笑了一下。矜持,要注意保持矜持的形象。他在心里告诫着孙兰。

很多女孩见到她的第一眼时,都是这种表现。但是谢薇没有,她很自然,似乎丁逸给她的印象,和其他普罗大众留给她的印象没什么差别。

可惜给自己留下最深印象的,最接近丁逸的理想的,目前为止,只有谢薇一个人。

但谢薇看他的眼神中,却似乎太自然了,自然得有些不自然,不太像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应有的表现,丁逸心里转过了这个念头,却没有深想下去。

四人进到酒吧里面,酒吧已经爆满了,音乐声很嘈杂。

还好方然已经提前电话订了一个卡座,要不然以现在的人气,肯定没有了位置。

丁逸召来侍者,叫了一些酒水、果盘之类的东西,坚持自己付了账。他一向很大方,再加上手里从来就不缺钱,和方然的朋友初次见面,当然不能给人留下小气的印象。

孙兰和方然很亲密地聊着以前的趣事,又说起自己在国外留学的见闻。

“你要是也出国就好了,我们在一个学校读书,也不会让我这么寂寞。”孙兰说。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让我出去,他们舍不得。”方然说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会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着说。“那损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丁逸的好感。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孙兰瞄了丁逸一眼,笑着对方然说:“你还能不要这么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两个女人嘎嘎嘎嘎旁若无人地大笑了起来。

丁逸和孙兰带来的男朋友礼貌地陪着笑了几下。

他们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着骰子,谁输了谁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风不太顺,老是输,所以愿赌服输地喝了不少酒。孙兰带来的那个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来今天的大趋势是阴盛阳衰。丁逸想,坐在孙兰旁边的这位兄台话也不多,两个男人的劲头完全被这两个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这种气势,这位兄台和孙兰在一起过生活的时候,估计他们最常用的姿势就是女上势。丁逸忽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这么个色/情的问题。

虽然孙兰和方然赢多输少,喝得不多,但以她们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过对孙兰酒量大小却没有概念。但见她脸生红晕,美目流盼,讲话也大声了许多,想来估计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孙兰那个跑龙套的男友插不上话,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人最大的任务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来也蛮累的,丁逸想。可见三/陪小姐讨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现在只是陪两个女人笑笑,就觉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来真是没有当鸭子的潜质。

酒过了几巡,话也说了很多,都是些没什么营养成份的话题,说完就忘了,当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谢薇。

丁逸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觉得有一个物体在轻轻地搁到了自己桌下的脚面上。

丁逸正对面坐着的,正是孙兰。丁逸忽然意识到,这应该是她的脚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脚上。

显然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并不是无意间碰到的,如果真的是无意碰到的,应该马上缩回去才对,但孙兰的这只脚却压根没有这种表示。

她在不宣而战,偷偷进犯了丁逸的领地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欢了。

丁逸不动声色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头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点头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着话。

但她的脚却偷偷地在桌下见不得光的地方,触到丁逸的裤腿上,也许由于丁逸的不作为,使得她的动作更加大胆,她的脚轻轻撩开了丁逸的裤腿,从他的裤管中伸了进去,暧昧地在丁逸的小腿处摩擦着。

孙兰穿的是一条深色牛仔短裤,她裸露在外的两条修长洁白的大腿在刚见面时就给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虑,恐怕早就大叫了起来:“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风度,所以他就没有忘乎所以地叫出来,这说明有时候一个人地位高了,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顾形象,不能随心所欲地率性而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丁逸隐约记得方然脚下穿的是一双露出脚趾的凉拖鞋。

此时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脱了,剩下的一只没有约束的脚丫,脚趾正轻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轻轻地挑逗着丁逸的肌肤。除了她和丁逸知道这一绝密情况,又有谁会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面,去关注别人桌下有没有两个人的脚正在进行着亲密的接触呢?

丁逸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地有了反应,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要挺住。他对自己说,要挺住我应该是一个在美色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诱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体的某一部分果然听从了他的指令,骄傲地昂起了头,坚硬地挺了起来。

错,现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觉得自己用错了词。不要挺住,千万不要挺住。他又重新给自己下了一个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见过世面的,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一个女人轻轻给你一点小刺激你就要昂头向她行注目礼,太丢人了,严重鄙视你。

丁逸在内心狠狠地训斥着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却不为所动,仍是固执地昂挺胸,保持着一个挺拔的雄伟姿势。造成他的小弟这样公然违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话,可能也很是矛盾:因为丁逸给的它的指令前后不一致,前面让它“挺住”,然后又下了个指令说:“不要挺住”,到底听从丁逸的哪个指令呢?它很难操作啊。

孙兰仍是若无其事地和他带来的男友说着话,期间还亲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谁都看不出来,桌下,她的脚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下体——此处的“下体”指丁逸最下面的身体,即他的脚,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下体,诸位色狼请勿误会,谢谢配合,谢谢谢谢——做着亲密的接触。

“靠,这女人胆子真大,这样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淫/兴啊。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橇她好朋友方然的墙角,什么人呐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现在女人怎么都这样了?”

不管丁逸在心里如何鄙视孙兰,但在实际上,丁逸对她的挑逗却很是享受。“不过我不是一个很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又习惯性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自己的座右铭,依依不舍地决定把自己的脚挪开先。

如果自己的脚就此生硬地挪开,似乎太不给这美女面子了,丁逸多少还要照顾一下孙兰的情绪。不过如果这样给她尽情地摸索,想摸就摸想碰就碰,却显得自己不够矜持,还有,对不起身边的方然,所以丁逸决定要把自己的脚有技巧地离开孙兰的触碰。

因为方然今晚才跟他说过,所有人都可以看她,但只有丁逸一个人可以碰她,丁逸虽然没有站在对等性原则的立场上,也拍着胸脯表决心说所有人都可以看他但只有方然才能碰他,但是将心比心,自然要以实际行动报答方然的深情。

虽然这身体的挑逗让丁逸起了生理上的反应,但他却不愿意因为这女人而背叛方然。但如果此情此景,是谢薇做出这种举动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丁逸不愧是聪明人,他的脑子转得很快,他站起身来,拉起方然,作兴致勃勃状,说道:“走,我们去跳舞吧。”又转头对着孙兰和她男朋友,热情地邀请道:“一起去啊。”

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脚自然地离开了孙兰的触碰。让他的内心有点小小得意的是,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孙兰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失望的神色,不过转瞬间就恢复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