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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蝴蝶帮(2)

刘鹏阳皮笑肉不笑的笑了一声,说道:“王东方,你这名字倒是有点复古啊,我看你是没明白,我是要钱没有,要命还没有,还他妈的两万块钱!你是真几把想得多呀!我告诉你了,我是一分钱也没有!”

王东方听后,又是一声轻哼,本来王东方是打算刘鹏阳一来台球厅先是把他拉出去打一顿,让他知道了厉害之后,在问他要钱的,只是王东方与刘鹏阳通电话的时候,刘鹏阳在两次电话中表现的十分强硬,这也使得一开始并没有把刘鹏阳放在眼里的王东方犯了心思,王东方在刘鹏阳没来的时候,简单的打听了一下,这一问,王东方才明白了刘鹏阳到底为何会如此的强硬了。

王东方比起刘鹏阳他们几个人要大上两岁,也不是本地人,之前是在S县的某工厂里打工的,此人是个天生的无赖,打工势必也不会是一个无赖的归宿的,没过多久,王东方便纠结了几名同乡好友,在S县以讹钱为生,最后被S县最大的鸡头侯红军给看了上,自此靠着侯红军,王东方也开始靠着小姐为生了,而蝴蝶帮也是在一年半前成立的,其实说是蝴蝶帮,但总共也没有几个人。

王东方在S县出道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S县生活的时间倒是已有七八年了,因此他打听起刘鹏阳来,也没啥困难,小县城本来也就好打听人,尽管刘鹏阳才出狱没多久,但打听起来依旧是没啥难度可言。

这一经打听,王东方才明白,这个刘鹏阳确实不是个啥角色,但是他的朋友们倒有几个人最近在S县的道上挺火的,算得上是黑道上的新贵了,这其中自然是包括赵奉义和李敖了,还有就是刘鹏阳的战友,方天及高波了,方天和高波这两个人尽管名气不算大,但也是身靠大树,而且这两个人所靠的大树可是当真的不简单,就算是王老虎见了也要敬三分、让三分。

这棵大树有个响亮的外号叫做“流氓教父”,也有人叫他“流氓大亨”的,这位流氓教父的真实名字叫做曹志文,现年至少也有个六十岁了,曹志文最早在S县混的时候,总是独来独往,不收小弟,打架斗狠从不眨眼,不过曹志文为人颇有些侠义精神,别管是谁,认识不认识的,只要是求到了曹志文的跟前,那就没有不答应的,曹志文帮过王老虎,把张北的老爹张老幺从派出所里捞出来过,也曾协助过刑警大队破获过几起大案,甚至是亲自捉拿过当年震惊S县的一家六口灭门案的杀人凶手。

据说当时得到消息之后,曹志文根本就没有通知警方,而是独自前往擒贼,那灭门案的杀人凶手也不过是个寻常的庄稼汉,经过一番打斗后,自然是被曹志文给擒了住,但是曹志文本人也在这场打斗之中挂了彩,被扎了好几刀,但好在都不是啥大伤。

曹志文为啥要独自前去擒贼呢?他可不是为了彰显个人英雄主义,而是因为在当初刑警队找上曹志文并想要曹志文通过他自身在S县的人脉关系找出凶手藏身之地的时候,曹志文就把这件灭门案给摸了个一清二楚,那庄稼汉本是个老实人,被自己的邻居欺辱了一辈子,要是那庄稼汉的邻居只是欺负他也就算了,也不会有灭门案的发生,有一天那庄稼汉正哼着小曲刚回到家,进到屋里的那一刻,那庄稼汉一辈子都忘不了,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整个人也在瞬间傻掉了!

原来那庄稼汉的邻居看着那庄稼汉的女儿是越长越漂亮了,竟把主意打到了那庄稼汉的女儿身上,趁着那庄稼汉不在家的时候,糟蹋了那庄稼汉的女儿!经此一事,那庄稼汉的女儿受到了打击,举止行为已不像是个正常人了,疯疯傻傻的,时好时坏,那庄稼汉的妻子早死,老娘老父也都不在人间了,父女两人多年来是相依为命,过着清贫的日子,这下子那庄稼汉的精神支柱彻底的轰塌了,杀人灭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一个人的精神支柱轰塌之后,就不能再以常理去看待了,行为过激,不思后果,还爱钻牛角尖,十分偏执,心理也十分的消极,对事物的结局往往也是以悲观而看待的,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的!

曹志文之所以独自前去擒贼,为的是让那庄稼汉在被抓之前再见他的女儿一面,其实曹志文的心里是同情此人的,只是法不容情,杀人就是杀人了,更何况是一家六口,这不论是放在哪朝哪代,那庄稼汉都是要赔命的。

擒住了庄稼汉之后,曹志文便对他说出了自己的打算,那庄稼汉一听还能再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便老老实实的跟着曹志文往自己家里去了。

当时为了抓捕那庄稼汉,他的家门口日夜都有便衣警察在蹲点,这些便衣警察一看到那庄稼汉的出现,五六个人立马的拥了上去,然而就在此时,曹志文右手拿着军刺,左手指着那些警察,同时大声的说道:“都他妈的别动!这人是我抓住的,我答应了他,要让他再见他闺女一面,给他半个小时,让他和他女儿道个别,谁敢上来抓他的话,先问问我手里的军刺!我曹志文也在这里向你们保证,这人绝对不会跑的,除了我之外,你们谁在这半个小时之内都不准踏进他家半步!”

曹志文这一喝,还真的让那些刑警们止步了,随后刑警们是越来越多,警车也来了三辆,但谁也没有违反曹志文的话,直到半个小时后,才冲进去把人给拷走了,当时那庄稼汉从家里被拷出来之后,在经过曹志文的身旁之时,猛地给曹志文跪了下来,老泪满脸的哀求曹志文照顾他的闺女,而曹志文想也没想便一口给答应了下来,这件灭门案发生在十几年前,直到今天,曹志文还养着那庄稼汉的女儿,同时那庄稼汉被枪毙之后,也是曹志文出钱为他操办的后事。

其实不断有人问曹志文为啥要养那庄稼汉的疯闺女这么些年,当初为啥又要独自前去抓人,直接跟刑警队的人说一声人在哪里不就得了吗。每当有人如此问的时候,曹志文总是斜眼一睨,然后说道:“你是个什么玩意儿!那庄稼汉也是个苦命人,他的闺女也神智失常了,难道就看着人家的闺女自生自灭?再说了,我也答应了那庄稼汉要养他的闺女,既然答应了,就算是豁出去这条命也要给人办到,有我姓曹一口吃的就绝不能让人家的闺女饿着,否则就别应人家!你能这么问,说明你也真他妈的没有一点的人情味!”

从此事便可看出曹志文的侠义精神,曹志文若是放在了古代,兴许会成为一代大侠,但是在新中国的今天,曹志文只能是成为流氓教父了,其实古代的那些大侠放在今天,也都是些以武犯禁的恶势力团伙。

书归正传。

王东方打听出刘鹏阳的背景之后,以为刘鹏阳是依靠着他的朋友们才敢如此的强硬,殊不知,刘鹏阳本身就是个软硬不吃的地痞流氓,本身就足够的强硬胆大,若说王东方是个天生的无赖,那么刘鹏阳就是个天生的社会流氓!

王东方又说道:“本来呢,我是想着咱们之间好说好商量的,我问过了,你是刚刚的出狱,没啥钱也是正常,可是你这态度可不是来谈事儿的态度,你要是这么说的话,咱们之间恐怕是不用再多说啥了!”

在来的路上,刘鹏阳和李敖、臧世雄就不住地交代,要赵奉义和张北到时候少说些话,最好是不说话,听着看着就行了,否则就不带他们两个人一同前去,赵奉义和张北自然也是一口答应了下来,可是酒后正是话多之时,平时沉默寡言之人喝多了酒还会叨唠个不停,更何况是张北呢?

张北谈不上是个话痨,平时喜欢开个玩笑,和朋友们抬抬杠啥的,更喜欢替人排忧解难,特别是像这种谈判类型的,张北更是喜欢,此时不让张北说话了,当真是憋死了他,这会儿张北是如何也忍不住了,只见他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并对着王东方说道:“不用再多说啥了,到底是个啥意思?有啥就**说啥,我们人也来了,你们的人也在,大家也都是大老爷们,都他妈的爽快点,我看你和鹏阳你们两个人一人说一个解决办法,都说出来听听,然后再中和一下,这不就结了吗!”

王东方抽着烟,斜着眼睛瞧了一眼张北,看着张北白白净净的模样,根本就不像是个混社会的人,而且张北给人的感觉也总有些玩世不恭的意味,再看张北的一身打扮也像是个公子哥,不过却非是土豪、富二代之类的级别,应该是个不愁吃喝,家境小康的小少爷。

自刘鹏阳等五个人来的时候,王东方就把他们每个人给观察了一番,王东方曾和李敖有过数面之缘,只是没说过话,但彼此之间都知道谁是谁,而当王东方观察赵奉义之时,赵奉义似是知道了一般,猛然间双眼直勾勾的瞪了王东方一眼,这一瞪眼一下子让王东方的心里惊了一下,接着王东方竟然莫名的有些怕赵奉义了,就连王东方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心里为何会觉得赵奉义这个人会是个十分危险的人物!王东方再看臧世雄时,只觉得此人身材高大,精悍无比,要真是动起手来,应该是这几个人中最能打的,但是臧世雄又是一身时髦前卫的装扮,兴许他不过是热爱健身,对于打架并不怎么在行,毕竟许多自诩为时尚人士的人都是很热衷于健身的,多数也都是有着一身的肌肉,可真要是动起手来,却都是零经验的雏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