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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子哥

北京城,皇城。

这里的子民被称为皇城子民。

有句戏言是这么说的:皇城的子民觉得全国都是农村,魔都的人看全国都是穷人。

北京作为皇城,到本朝,如若按照官史记载,已是第四代皇城,远比不上有六朝古都之称的南京来的血统纯正,更比不上享有世界四大文明古都称谓,被史记赞誉为“金城千里,天府之国”的西安来得更有气派。

可它毕竟就是皇城,无论它曾经是被称为幽州也好,后来被叫做北平也罢,它现在就是皇城,坐北朝南,俯瞰泱泱华夏之地。

作为皇城,自然有它的底蕴。作为皇城子民,也自然有它的气派。

在上海,你见到了外国人多半要讲英文,就连城隍庙摆摊的小贩们都会用流利却不太正宗的英语跟长毛怪们叽叽喳喳地讨价还价。可到了北京,这些远道而来皆是客的友人们就不得不学着讲中文了。

这大概就是皇城子民的气派吧。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何况你现在都走到屋里头了不是。

所以,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多多少少都带着一股傲气,不是自傲,而是骄傲,为能在这片土地上降生而感到骄傲。

到了香港觉得钱少,到了北京觉得官小,这不是句玩笑。即使你是个封疆大吏,回到了这里也要低头做官,天子脚下,容得谁放肆?所以呢,那些平时敢在京城耀武扬威,看上去恨不得横着走的家伙多半不会太有来头,大多是些不上不下的半吊子,这其中又以“小富二代”居多。因为真正的红色子弟或着富甲一方的大亨都深深明白一个道理:这个地方的水太深,深到要淹死任何一个人都太过容易,到最后可能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可最近这里却冒出了一个名声不大不小的“某二代”,在二十岁上下这个圈子里掀起了不大不小的风浪。之所以说他是“某二代”,是因为每人清楚他到底是个官二代、富二代或者甚至是个红三代、红四代。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习惯光顾百盛之类场所的人多半不会和游走于西单一类地方的人交往,当然,也只是多半。而这个在半年多以前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却是个游走于后海酒吧的主儿,也独独在这里的人,看不太清身份,这里阴气太重,妖气弥漫。

要在京城出名,太容易,要一直有名,太难,丝毫不比做明星的难度低。不用部级,就是一个厅级干部的提拔,儿子在些狐朋狗友里就能从低眉俯首看别人脸色变成趾高气扬耀武扬威;而一个双规也能立马让只手遮天的大少爷变成孤家寡人,树倒猢狲散。

而这种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的事却是每天都在这片土地上实实在在血淋淋的发生着,一件,又一件。每天有多少人弹冠相庆、一人得势鸡犬升天?每天又有多少人被落井下石甚至莫名消失?没人知道。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其实也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并没有在学校里**如花似玉的女同学,更没有开着跑车带着“活佛”飙车。他只是每个周五的晚上带着女朋友光顾后海的酒吧。两个人,喝喝酒,极少说话,也不闹。

然而,当终于有人注意到他每个周带来的女朋友都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便惹来了大家的兴致。起初大家也没有在意,对他的注意也多半是因为小伙子长得不错,况且换个女朋友本就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尤其对这些有钱或有权或者两者兼有的人来说就更不是事了。可如果次次换、周周换,那就是事了。虽说女人如衣服,可是这衣服洗洗好歹还能再穿呢!再加上这些衣服还件件漂亮,这就让那些准一线的富二代、官二代都不得不甘拜下风,都想着什么时候能结交一下,取取经,学习学习。

可传闻他只是每个周五晚上才会出现在后海某个酒吧,周六和周末晚上只是偶尔会出现,平时却丝毫不见踪迹,这让很多想要结交或者只是想目睹一下高人风采的人很是苦恼。就算知道了他周五一定会来,可后海这么多酒吧,也不见得“逮”的到不是么?

有些人甚至放出风声,高额悬赏此人的身份信息,可依旧无果。就是那些他曾经带出来的姑娘们,要么闭口不谈,要么也一样知之甚少。

可越是神秘就越是吸引人,因为这太符合国人好奇心作祟这个心理状态了,于是这个每周都会换女朋友的男生一时间名声四起。

名声四起,流言也自然跟着四起。因为流言就是嚼舌根的另一种存在形式,舌根嚼着嚼着就成了流言,而嚼舌根也是当下生活中很流行的一种消遣方式。

有人说他大概有个突然得势或者暴富的父亲,毕竟如此突然的出现不太合规律,那些带来的女孩儿多半也是花钱雇来的,现在有钱怎么还“雇”不到漂亮女孩儿?京城的公子哥和围观群众可不比一般省市的那些,不是说只有脾气大些、手笔大些那么简单,眼光和阅历自然也都要高一些,大多是见过了猪跑,也吃过了猪肉的主,一般的雕虫小技和自觉聪明的小手段在这里都不顶用。所以这个质疑声马上就被事实给粉碎了,因为他们发现他带来的女孩儿中有些本来就是“某二代”,平时就是一副心比天高,命比心还高的架势,恨不得全世界都匍匐在她们脚下,怎可能是花钱能雇来的主?还有一些是经常游走于这片的高傲主儿,虽不是什么有权有势人家出来的,但也是那种让多少富家公子哥们砸了无数银子却依旧摆不平的主儿,这也是花几个钱就能“雇”的来的?

如此一来,这个很多人都尚未谋面的年轻人一时间成了当下最热的话题,有些人甚至都以见到了他庐山真面目而沾沾自喜,多少花痴少女甚至是交际花都会在周五那天浓妆艳抹盛装打扮一番,期待着或许能在某个酒吧里偶遇,这种偶遇对她们来说已经算是艳遇级别的了,就算不能降服到自己的石榴裙下,一睹尊荣也是好的不是么?

还有另外一件不得不提的事就是,虽然很多人对此事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觉得大概是某种炒作的行为,但即使是那些持怀疑态度的人,也都承认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本身确是一个好看到让女人倾心,让男人生恨的帅哥。

………………

一辆白色奥迪TT行驶在北京的夜路上,车上坐着一男一女,如果单是从卖相上看,男生要比女生来得更好看一些,可此时男生却面无表情的开着车,一只手百无聊赖地搭在车窗上。

女孩儿瞥了一眼旁边的男生,似乎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女孩儿穿了一条V领淡蓝色碎花及地长裙,一双白色凉拖是今天刚买的,因为他说她那双帆布鞋跟这条裙子不配。虽说女孩儿不如旁边的男生来的更惹眼,可却有一双漂亮的眸子,单纯清澈。水剪双眸雾剪衣大概说的就是此时她的样子吧。

女孩儿贵在单纯,懵懂中透着一份可贵。

出淤泥而不染说的是君子,又何尝不是说的这世间女子?君子出淤泥不染着实不易,而女子要保持那一份与生俱来的灵气而不受浸染又真的会更容易些?

她皱着那双未加修饰却依旧漂亮的俊眉,转头问道:“你又来大姨妈啦?”

“唔。”

气从心中来!女孩儿不满地怨道:“唔你个大头啊!你大姨妈来的怎么比我的都勤快?”

“你不懂。”男生懒懒答道。

女孩儿只觉一阵头皮发麻,怒从心中起,就想着抓起什么东西扔过去,把身边这个要死不活的家伙一下子砸死算了,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再扭头看了一眼车速已经逼近100,要是他死了自己估计也跟着黄泉路作伴去了,还得继续看他一副要死的样子,如此赔本的买卖还是算了。

“喂。”男孩儿懒懒的叫道。

“干嘛?”

“没事。”

“……”

女孩儿只觉自己马上就要抓狂了。她甚至在想,要是把身边这个人现在的样子录下来送到后海酒吧那边给那些成天对他抱着不切实际幻想的女孩儿们看看,会是个什么结果?她们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了幻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而投海自杀呢?

呼啸而过的夜风吹开女孩儿的头发,吹在她白皙稚嫩的脸上,很舒服。

而她也不知不觉陷入了回忆之中。

第一次跟他出去的时候她紧张的话都不敢说,可当天晚上他送她回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敢壮着胆子跟他开各种玩笑,占各种小便宜,比如让他帮着拎包啊,帮忙买水买吃的去啊,甚至是她一个古怪眼神他就知道她又要使坏,然后还以求饶的神色,可最后还是一副心甘情愿受欺负的样子,脾气好到不像话。这让本来也同样抱有怀春梦的她在失望之余也感到了一丝暖意。失望是因为他并没有像传闻中那样一副高门子弟冷冰冰的摸样,走到哪里都有大批的跟随者随他呼来喝去,对谁都是爱答不理的冷冷酷酷的。而一丝暖意来自那久久不曾感受到的随性自在,似乎在年满十五岁那年开始,她就没有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毫无后顾之忧的感觉了,直到遇见他的这些日子。

可现实是残酷的,残酷到让她觉得生活要比童话啊电影啊什么的还要狗血的多。起初她只是觉得他不像个公子哥,然后也很少说话,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他哪是不像公子哥,他根本就不可能是个公子哥啊!撒娇耍赖比她来的都娴熟,小脾气小性子比她来的都频繁,到了后来甚至要她哄着才会开心。有谁见过一个在大街上看到章鱼小丸子就非要“女朋友”去给他买否则就坐在马路边撒泼不肯继续走的公子哥?有谁见过在游戏机厅里非要抓到看上的毛绒玩具否则就打死不肯离开直到“女朋友”肉疼的看着一盒盒游戏币跟打了水漂一样被扔进去,最后不得不厚着脸皮去跟工作人员说能不能买一个,这才心满意足抱着一只毛绒大狗跟着一起离开的公子哥?别人见没见过她不知道,反正她沈琳是没见过!

要不是他每周去后海酒吧都会被群众各种围观,被女生各种留电话求勾搭,她甚至都要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传闻中的那个“不善言谈,行事低调,背景神秘”的公子哥了。好多次在酒吧看到他被围观的时候她都想跳起来骂道:“你们这群人醒醒啊!他是个骗子啊!不要被他乔装的外表给欺骗了啊乡亲们!敌人是很狡猾的!”。有时候她甚至在想,到底是她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跟想象中不一样甚至是有些差距她是能接受的,她虽然仍旧是个会怀春的少女,可毕竟二十多岁了,也明白幻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何况她也没想找一个富家子弟或者大牌公子,可你也不能走两个极端啊!要知道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啊!

最可笑的是他们认识第三个周的周末,两个人逛街逛到一半,她就突然觉得他好像有心事,一脸不开心的样子,一声不吭的跟在身后,起初她以为是自己不小心说错话或者做错事惹得这个公子哥又在耍小脾气,可在旁敲侧击软硬兼施之后他竟然冒出一句:“我大概来大姨妈了。”她在反映了几秒钟后确定不是自己听错了,当时就一口黑血喷出来,感情你还是个女人?只听他悠悠说道:“你们女人不懂,男人也是会来大姨妈的,会莫名其妙的不开心。频率嘛,大概两三个月一次,偶尔一个月也会来一次。所以呢,你今天不许再欺负我。”她当时是真的抓狂了,还尼玛频率!还尼玛不高兴!还尼玛不许欺负你!然后就失心疯一般地追着他跑了整整一条街,就想着干脆把这个祸害弄死在她手里好了,省得留下来祸害人间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一边追一边喊:“速速给老娘现出原形,你个妖孽!”,被追的他莫名其妙,追人的她也早已丧心病狂,围观群众更是一脸茫然,只是觉得这个小姑娘真有精神,这个小伙子真好看。追到街口的时候两个人终于停下了,她蹲在地上,大口喘着气,用手指指点点却也说不出话来,他拎着她的包,伏在旁边的石狮子上,同样累的够呛,却是一脸无辜,看着她在那胡乱一通比划,他默默地转身去买了瓶矿泉水回来,她拿过去咕嘟咕嘟喝了半瓶,这才缓过气来,第一句话是:“我早晚要替天行道把你给灭了!”说完又咕咚咕咚把剩下半瓶也喝了,瞅了一眼同样口干舌燥的他,哼了一声站起身扭头就走。

想到这,她噗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又扭头看了一眼旁边这个她认识了两个月却也仅仅是知道姓名的男生,嘴角勾起,眼神温柔。是啊,这世界哪来那么多童话故事,现在不就挺美好的么?

“王玉。”

“嗯?”

“没事。”

“……”

女孩儿微笑着看着前方的夜路,突然有一种要是这条路没有尽头的话该多好的念头,然后又被自己这个念头给羞的粉瓣微红,微微的低下了头,却没有注意到男生悄悄投过来的目光和嘴角勾起的那一抹微笑。

放在旁边的手机轻轻震了一下,这让女孩儿也有些好奇。跟他在一起也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虽然只有在周末才会见面,可即便如此,她也极少见到他用手机。而且,有一件很奇怪的事,她虽然没问,却一直留在心里。他留给她的电话号码她曾经因为好奇去查了一下,结果别说户主姓名,就连归属地都查不到,更奇怪的是,她有一次因为手机欠费用闺蜜小桃的电话打过去,可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竟然提示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当时把两个人吓坏了,以为撞见鬼了,可没一会儿她的手机就提示对方来电,没等她开口,对方就开口骂道:“懒姑娘,你连话费都懒的冲吗?”完全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样子,后来她查了一下,他竟然一口气给冲了两千块钱的话费。

正在她好奇是谁大晚上的会给他来短信之后,只见他本来还不情不愿的拿过手机,懒懒的看了一眼,可下一刻眼睛就突然亮了,那一脸的兴奋大概是她这两个多月都不曾见到的。紧接着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路边一棵柏杨树下,硕大的柏杨树郁郁葱葱,风一过,叶子便沙沙作响。

女孩儿轻轻皱着眉头,刚要说话,却见到他刻意压抑着兴奋转过头,问道:你今晚不要回去了吧?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车子就重新启动,朝着一条她不认识的路开了过去,而其实,她哪条路都不认识,只是坐在他的车上,她就觉得什么都可以暂时放下了。

等一下,什么叫”你今晚就不要回去了……吧?”这不是个疑问句吗?我还没回答呢,你怎么就自作主张了!而且,不要回去是什么意思?回酒吧?看通宵电影?可她自己都觉得这种幼稚的想法太可笑。等等!你不是来大姨妈了吗?来大姨妈不是不能……。她越想越觉得思维混乱,就越想不明白,最后脑袋里一片空白,却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竟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直到她脑海中浮现出“如家”、“七天”“汉庭”这样的字眼。

不知开了多久,车子停在一幢大的有点不像话的别墅下,他下车过来给她开了车门,脸上却早就没了来大姨妈时该有的那一副要死的样子,取而代之的是从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兴奋。

“到了。”他笑着说道。

还没等她从诧异中惊醒过来,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从篱笆院里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一只她认不出品种的大黄狗。

狗很大,大到不站起来都有她一半身子高了。

中年人走到面前,轻轻弯下腰,毕恭毕敬的问候道:“公子。”

大黄狗兴奋的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可大概觉得这样还不够表达它对主人的期盼之情,于是就轻轻一窜,扑到了他身上,后脚着地,两只前肢在他身上胡乱拍着,嘴里呜呜的叫着,他也不在乎一身干净而昂贵的衣服被弄脏,轻轻摸着它的脑袋,笑意温存。

而她却仍旧是一副撞见鬼的表情,呆呆的坐在车里盯着他,一动不动。

大概是觉得自己刚才摸了大狗,然后本准备搀扶她的手也收了回去,转身对旁边的中年人说道:“黄叔,她叫沈琳。”说完就转身走向了门口,那只大黄狗也兴奋的跟在身后,从头到尾都无视了她的存在。

“沈姑娘,我扶您下车。”中年人毕恭毕敬的说道,然后一手扶着车门,一手放在她的面前。

沈琳终于从诧异中惊醒过来,本以为的“开房”竟开到了别墅来?面前这位是谁?佣人?管家?

看着他的背影,沈琳默念道:感情你还真是个贵族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