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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但使龙城飞将在(上)

燕郡,古称广阳郡,隶属幽州。

隋开皇三年(58)废除郡,以所领县隶属幽州,但时人仍习惯称其为燕郡。

“少爷,拜贴已经送进楚国公府去了……”

萧让一行人下榻的边关正是燕郡,进了城以后,萧让才发现这燕郡里竟然还“卧”着一位后世大名鼎鼎的名将杨素。要说这杨素啊,按照萧让原本的记忆,他应该是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去世了的,可是事实却是,在大业三年,也就是公元607年,杨素还活得好好的,而且还被杨广调来了这辽东,驻守在了这燕郡,也不知道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计划!难道是马上就要伐“高句丽”了吗?这有点不太可能吧!要不然的话,杨广也就不会派自己出使高句丽了,直接几十万的军马压过去不就得了吗?

虽然萧让也明知道,杨广的这三次伐“高”战争到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的,可是从目前大隋的国力和财力等等方面来讲的话,几十万军马压过去这个战略并不算得上是十分的过错,怪只怪那统军的将领实在是太过愚蠢了,第一次伐“高”,上百万人,结果却只得了个惨胜?!第二战更甚,还没打到一半呢,结果国内杨玄感作乱,几十万大军不战自退!第三战虽然逼得高句丽人上表称臣,可是利益却半点没有占到,所以强大的大隋朝最后生生被拖垮也就不奇怪了!

“嗯,那就好!你们两个陪我到城里去走一走吧……”

萧让虽然被杨广封为了什么“四门博士”,可是在私下里,郑清韵和黛儿两个小丫环却仍称呼其为“少爷”,而不是什么“大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萧让觉得“大人”这个称呼实在是太过“老气”和“陌生”了,仿佛一下子把人的距离都拉远了许多似的,实在有些不符合他平时的习惯,所以他强烈要求两个丫环仍然按照旧的称呼来称呼他!而郑清韵和黛儿呢,本身就与他比较娴熟,再加上她们也不想与萧让有太大的距离感,所以就顺着他的意思同意了下来。

燕郡作为大隋的边关,商业经济还是比较发达的。不过与内陆的一些大城相比,它也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兵将极多,再加上那高魏的城墙,高大的城门,给人一种“肃杀”的气氛!在城里转了一圈,萧让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于是便准备回去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小摊引起了他的注意。

“老伯,你的这酒是‘醉仙酒’?……”

原来,这个引起萧让注意的小摊竟然是一个专门贩卖酒水的小摊!这个小摊上不仅摆放着各种常见的水酒,而且还摆放着一年多以前罕见的“醉仙酒”。至于你问萧让是怎么知道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吗?那个小摊上用斗大的字就写着“醉仙酒”三个大字,他要是看不到,那可真的是睁眼瞎了。只是让他有点不敢相信的是,这“醉仙酒”自他公开秘方以来,好像还没有几个月的时间吧,可是竟然就流传到大隋最偏远地带来了?

“这么说来的话,那自己所带的几十坛酒不就没有用了吗?”萧让想到这里,一时皱了眉!

原来,他此次出使高句丽,是专门带有好几十坛“醉仙楼”出产的“醉仙酒”和“葡萄酒”的,目的就是到时候进献给高句丽王的,也算是双方友好往来的一点小礼物吧!反正对于他来讲,这也值不了几个钱不是?总比直接送他们其他的物资更好吧?而除了这一点以外,昨天进城以后,当他发现楚国公杨素就在这燕郡的时候,他也想到了用这些“醉仙酒”和“葡萄酒”当作是礼物进献给杨素了,可是现在他却发现,在这大隋之边的燕郡城里竟然就有那“醉仙酒”,这么一来的话,他的这礼物显得可就轻了!虽然这“醉仙酒”和“葡萄酒”都是他发明的,可是对于杨素而言,恐怕意义都是一样的!他可不认为,作为一代名将的杨素,会稀罕这点到处可以买到的“醉仙酒”。

“公子,这就是‘醉仙酒’,‘雨公子’所发明的‘醉仙酒’。‘雨公子’知道吧?就是那个七年以前就被称为神童的萧让,如今他贵为‘四门博士’,还是当今皇后的亲外甥,正奉命出使高句丽下塌在我们燕郡!怎么样,小公子,买点回去试试吧……”

“呃……”

老汉的这番话让萧让很无语!怎么,连这燕郡街边的小商贩也知道自己这个“四门博士”出使高句丽?这不等于是说,全天下人都知道了吗?这么一来的话,还怎么能够瞒得住高句丽人?想到这里,萧让的心里就有些郁闷了,不过也很快随之释然,因为他本来就只是抱着那万分之一的希望的,现如今既然知道了不可能瞒得住高句丽人,那反倒可以让他心里可以提前做些准备了。

“走,我们回去吧……”

萧让最终还是在这小摊上买了一坛子的“醉仙酒”,虽然他明知道,这里的“醉仙酒”远没有“醉仙楼”出产的“醉仙酒”味道更好,酒气更浓,可是他却不好意思就这么走了!反正现如今的“醉仙酒”因为供过平衡的关系,价格已早不像往日那么昂贵了,买这一坛子回去,也就是几百文钱的事情而已。

“少爷,你真厉害……”

回去的路上,黛儿抱着那半坛子的“醉仙酒”,满脸崇拜地看着萧让说道。

“这话怎么说来的?……”

萧让一时不明所以,所以满脸不解地说道。看到他这副模样,一旁的郑清韵就笑了,说道:“噗赫!少爷,黛儿妹妹的意思是,您的名号都传到这边关来了,难道还不是厉害吗?…”

“呃……”

听到郑清韵的这句话,萧让很无奈地笑了笑!没有错,这名声能传到边关来,确实是比较厉害的,可是从那老汉的话里可以听出一些端倪,那就是,他的这名声,其实与才气的关系是不大的,反倒是他与皇后萧美娘的姨甥关系更加深入人心。也是啊,虽然他在六七年前的时候曾经以一首“明月几时有”的特殊诗词而名震天下,可是在这六七年间,他却是没有任何新作现世的。唯一让天下人再次侧目的就是那“葡萄酒”了,可是却是与他的才学没有多少关系的。至于他后来“力压群雄”,所为这今科进士的头名,恐怕这天下间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与他和皇后萧美娘的姨甥关系有关。——这就不是什么“荣耀”了,而是“耻辱”了,所以萧让才会在听到郑清韵的那番话之后好一阵郁闷。

最终回到使团驻地的时候,萧让将那一坛子的“醉仙酒”送与了那护军统领梵将军。至于为什么这么做,那也很简单,那就是因为这梵将军其实也是爱酒之人。而且他现在既然知道了这“醉仙酒”在这边关里不是什么稀罕物,那他自然是不可能送给楚国公杨素了!不过,虽然不会送给杨素,可是他却还是打算带到高句丽去,送给那高句丽王,因为实在没有理由让他再去给这异邦之王寻找什么特别的礼物了。这既于事无补,而且也显得自己太过重视那高句丽王了!凭什么啊?一个番邦之王,给你送点小礼,那就算看得起你了!难道还想自己像后世的那些天朝上国那样,宁愿自己穷得掉裤裆,可是却还是要维持那什么“大国”的脸面,给小国们送上“厚礼”?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国胸襟”,而是一个绝对傻冒的行为!

“可是少爷,如不送酒,我们还能送什么给楚国公?…”

郑清韵知道了萧让的想法之后,稍有些不解地问萧让道。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看这个!只要把这个送给楚国公,他一定会喜欢的!……”

萧让自信地说道。他的手上此时正有一个圆筒状的物件,从外表上看去,浑身上下乌黑发亮的,一时郑清韵还真看不出来,这到底是什么。

“……嗯,少爷,这个到底是……”

“呵呵……”

看到郑清韵脸上疑惑的表情,萧让就笑了,说道:“这个啊,叫‘千里眼’!是一个能看清楚远处景色的物件!只要把这个送给楚国公,他一定会高兴的…”

萧让的自信不是没有理由!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知道,这所谓的“千里眼”在军事上的巨大作用。当然了,这“千里眼”的本来名字不是这个,而应该是“望远镜①”。历史上,“望远镜”就是首先运用在军事上的,而且还取得过非凡的成功!而萧让相信,杨素作为一代名将,他肯定是能够意识到这个“千里眼”在军事上的巨大作用的,所以自然不可能会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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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望远镜是一种利用凹透镜和凸透镜观测遥远物体的光学仪器。利用通过透镜的光线折射或光线被凹镜反射使之进入小孔并会聚成像,再经过一个放大目镜而被看到。又称“千里镜”。望远镜的第一个作用是放大远处物体的张角,使人眼能看清角距更小的细节。望远镜第二个作用是把物镜收集到的比瞳孔直径(最大8毫米)粗得多的光束,送入人眼,使观测者能看到原来看不到的暗弱物体。1608年荷兰人汉斯?利伯希发明了第一部望远镜。1609年意大利佛罗伦萨人伽利略?伽利雷发明了40倍双镜望远镜,这是第一部投入科学应用的实用望远镜。(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