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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不嫁给我嫁给谁

好好的一个开业宴会,最后被陆晓云一搅合,陆锦溪的心情就差到了极点。

明明知道陆晓云不怀好意,早就因此而准备好了金刚不坏的思想,最终还是因为提到薄煜韬的事,而破功,渗透进了坏情绪,让她很是难受。

开业散场后。

她的心情,一直都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的。

小伙伴们,只当她辛苦了几天,太累了,所以也没有特别关注。

倒是她下班一回来,薄煜韬就看出她心情不好。

薄煜韬也没问什么,一回来,就钻进了厨房,给陆锦溪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吃完最后一个鸡腿和鲍鱼,陆锦溪觉得自己的肚子快要鼓起来了。

有些慵懒拍拍小肚子,靠在桌上,闭目养神。

薄煜韬招呼人来收拾碗筷,再走回来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乖了,吃过晚饭,就别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会很不舒服的。”

陆锦溪稍微抬了一下眼皮子,“可我不想动。”

他又捏了捏她的脸,神情中蕴满着柔情,“吃完不动,会长胖。”

陆锦溪不在乎,“长胖就长胖。”

“我会抱不动。”

“那就不要抱我,让我驼扁你。”

薄煜韬又说,“会穿不上婚纱。”

陆锦溪偏了偏脑袋,眼神里流露出一丝鄙夷,“嗛,我又没说要嫁给你。”

“不嫁给我,你还嫁给谁呢你?”薄煜韬捏了捏她的脸,不解气,还用力的掐了一下,“我哪里入不了你的眼了。又帅又能赚钱还能做饭还能啪得你不要啊不要的。你还想要怎么样?”

“哼~”陆锦溪有些恹恹的,不想跟他斗嘴,就站起来,跑到沙发那里,窝在角落,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蜷缩着,全程不想跟他有太多的互动。

薄煜韬也跟着她一样,躺下后,找了一个合适的方向,从后面抱着她。

“你干嘛了啦。”陆锦溪有些嫌弃的说。

“我离不开你,就喜欢缠着你。”

“你真幼稚!”陆锦溪嫌弃的翻了一个白眼。

薄煜韬从她身后,把手放在她的手背上,虚虚的握着她的手,姿态缠腻的拥着她,她在他怀里,甚至能感觉到他有力的心跳声。

就这样躺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两人保持这个姿势,也不觉得累。

倒是陆锦溪,终于有些受不了,翻了一个身,转过来缩进他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揽着他的腰。

薄煜韬拍了拍她的后背,忽然说,“你还在想你爸爸的杂志社吗?”

陆锦溪没说话,却是点了点头。

薄煜韬有些无奈的揉了揉她的头,“不要再想了。杂志社的名字就是一个形式而已。你拿到了你爸爸的作品,把他的灵魂发展下去,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

陆锦溪的鼻子忽然有些酸酸的,“我会不会很没用?不仅保不住爸爸的杂志社,还没有守护住妈妈。”

“怎么会呢??”薄煜韬声音温软,如晚风吹来,“是你大伯没有人性,不管你们的死活,你拿什么跟他对抗?至于你妈妈,她是成年人,你又管得了多少?长辈的事,你不能左右,索性就不要介怀。做人,要对得起自己。才不负此生。”

别说说出这样的鸡汤来,陆锦溪肯定觉得别人在敷衍她。

可薄煜韬说的,她会信。

薄煜韬跟她说过,他小时候的遭遇。

对小孩来说,最残忍的莫过于得知自己的妈妈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而他拼尽全力,也不能改变什么,所以才会负起离家出走,一走就是那么多年。

做人,对得起自己的心,那就足够了。

薄煜韬在她额头上印上一个浅柔的吻,“宝贝,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发行你们的新作。其余的别想了。若是你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并取得成功,你会发现,你现在所想的一切,都不会成为你的烦恼。”

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

她若是好好的去做好自己的杂志,卖出好销量,取得成功,那她现在的烦恼,就都不是烦恼了。

办好了杂志,就可以再版爸爸的漫画,有底气再花高价买回被大伯卖给别人的爸爸的杂志社。

漫画的销量卖上去,人气暴涨,就不愁找不到大制作来改编漫画,有了大制作,出全民漫画IP也是迟早的事,只要成功了,很多烦恼和担忧,便就迎刃而解了。

又接着躺了十几分钟,薄煜韬还是拉着她去游泳了。

这个时候,她吃下肚的东西,多半也进入消化系统。

换上可爱的泳衣,在泳池里如灵活的鱼一般游来游去,游到精疲力竭,游到全身的皮肤发皱,她才罢休。

八月中旬的晚风还是带着一丝暖意,陆锦溪靠游泳来宣泄掉内心的积郁,回到屋里,洗过澡后又被薄煜韬抱着,要了两次。

他晚上就陪着她游了一阵子,之后就披着浴袍,在岸边工作了。

有的是精力带她领略极致体验,每一分每一秒,都好像能深入骨髓,刻骨铭心。

陆锦溪再一次无法自拔的爱上了这种歇斯底里的宣泄的感觉。

他虔诚的膜拜过她每一寸滚烫肌肤,最后坦诚相对,相拥而眠。

二十二号就是周六,杂志正式发行。

同时发行的还有《后宫,宛妃传》和《少女时代的爱情》两本漫画的典藏版全套。

二十号晚上,就跟印刷厂确定杂志的蓝纸版。

根据市场的需求,陆锦溪只提交了五万册的订单。

其中,全国各地的图书行销商例行预定的杂志数量,也就只有两万八而已。

二十一号早上,印刷厂就已经把五万册的杂志印刷出来,由物流公司分派到全国各地的行销商手中,下午再分配到各个书店和报刊亭。

剩下还有两万两千册,其中的两千册被陆锦溪留下来,准备送人。

另外的两万册,就得靠杂志社通过自己的人脉,在榕城跟省内的各个市级大城市做销售。最后卖不掉的,就以成本价处理掉。

杂志社发行的前后一周,所有人都没有休假,都在忙着加班。

二十一号晚上,陆锦溪紧张了一晚上,觉都没睡好。

薄煜韬耐着性子劝她,“宝贝,早点睡吧。你这几天一直没睡好,中午还没午休,明天早上你还要带着杂志社到榕城最大的圆梦书店去做签售活动,你不睡觉,哪来的精神去备战?”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陆锦溪还是紧张到大脑亢奋,睡不着。

薄煜韬实在拿她没办法,只能不顾她的疲倦,把她摁倒啪了两次,然后给她煮了一杯牛奶,让她喝。

还背着她在牛奶里,加了一些安眠药,等她喝了牛奶,终于在十二点的时候睡着了。

这一睡,就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半。

如果不是薄煜韬喊她起床,只怕她就要起不来了。

一觉醒来,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她不禁埋怨起薄煜韬来,“你怎么都不叫我呢?都七点半啦?惨了惨了,我还来得及吗?”

薄煜韬有些无奈的顺了顺被她抓成鸡窝一样的头发。

“签售会九点才会正式开始。你八点起床刷牙洗漱,吃过早饭才去书店,你都来得及!”

话虽如此,可陆锦溪还是很慌张,做什么,都好像没有头绪一般。

吃早饭的时候,要不是薄煜韬叫住她,她可能还要把粥给喂到鼻子里去。

好不容易吃好早饭,她就赶忙赶慌的要自己开车去书店。

薄煜韬叫住她,“还是我送你去吧。”

看她这样魂不守舍的,也不知道她能不能靠自己的能力,平安的抵达书店。

“快点啦。我要迟到了。”

明明还有一个小时,明明从“落枫阁”赶到书店,就只有十几分钟的车程,跟小伙伴约定最后集合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她就是担心会迟到。

薄煜韬上下打量了她一下,“感觉缺少点什么……啊,换CUGG的那条粉色的裙子去吧,这样才够少女系啊。对了,还要化一个裸妆。”

虽然着急,不想去,但是薄煜韬又说,“毕竟是新杂志售卖后的第一个签售会,怎么着,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

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请了化妆师,在她们几个人的鼓捣下,她很快就焕然一新了。

抵达书店,八点半。

薄煜韬放下陆锦溪,看他想要调头,好像还有事的样子。

她随口问,“你还要加班吗?”

“是啊。”薄煜韬说,“再有几天,《后宫,宛妃传》就要开机了。前期筹备,拍摄制作的钱要到位,我还得去审核一些相关事宜。”

她其实想说,让他来买书,给她捧场的,可一想到他的身份,跑来参加一个签售会,会引起媒体的过分关注,可能会把新杂志社推到风尖浪口,索性就没开口了。

反正她的书,他都买过了。要捧场,也不差这一两次。

她赶到书店跟小伙伴汇合。

大家都到了,在跟书店的工作人员沟通,陆锦溪加入,工作顺利展开。

书店外是一个很大的广场,今天为了签售会,打了两排蓝色棚子,以供前来排队的读者遮阳,顺便还能摆一些图书,给来来往往的行人做讲解。

其实用不着这么多位置,到九点的时候,进来书店捧场的读者不过七八十来人,其中还有不少路过的吃瓜群众,还有一些是他们几个在榕城的死忠读者。

看着人不多,陆锦溪不免有些紧张,若是今天图书没有卖掉两百套以上,那岂不是丢人丢大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