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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42章 三人戏,如何演?(补1,求订阅)

三人,氛围略微有些尴尬,互相对视一笑,寒暄了几句。

“我看,时间也不早了,不如我们一块吃晚餐吧!”纪学锋提议道。

眼下,他也没有和覃琳或克莉丝汀确定男女朋友关系,那也就是朋友关系。

所以三人一起共进晚餐,也是比较不错的选择。

对于中国人,很多关系的建立,包括很多事情的解决,都是饭桌上。

而这种饭桌文化,被称之为“饭局”。

通常而言,饭局是解决业务往来的关键,很多饭局包含酒局。

有饭局,就有酒局。

尤其像传统营销模式,很多业务谈判,都是通过饭局,酒局。

吃饱,喝足,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有一些其他后续的放松娱乐节目……

纪学锋清晰记得,当初,他作为一名业务员,跟着上司一块和客户吃饭,这样的饭局,都是一些久经酒精沙场老江湖。

而纪学锋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上来就是先敬这些前辈一杯酒,当做是“见面酒”。

见面就喝下了之后,就当是认识了,以后业务上,多加照顾提携。

实际上,酒桌上,在酒精的刺激下,称兄道弟,酒醒后,往往也做不得数。

纪学锋酒量还不错,就算是十个八个一桌的客户,打一轮见面酒,52°的酒干下去,喉咙火辣辣的,但他还不至于趴下。

所以,只要有饭局,尤其是酒局,他的上司也很喜欢带着他一块外出,他能够挡酒。

所谓挡酒,并不是挡住不喝,而是替他的上司喝,能分担一杯是一杯。

这帮客户,那都是在酒窖子里泡着的,长期浸淫在酒精里,像纪学锋这样的小年轻,是比较难喝得过他们的。

幸好,纪学锋酒量不错,接连喝个一斤,还不晃。

可能因为年轻,那时,跑业务,也还真算得上半个酒精杀手。

后来,跳槽,不干业务了,他也就彻底地远离了酒局。

即使饭局,能躲避的,尽量躲得远远的。

饭局,也成了很多现代都市人的负担。

可能在早几年,请人办事,在高档的酒店,摆一桌丰盛的筵席,给对方倍儿大的面子,事情也就办成了。

现在不一样了。

一方面城市的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根本没有太多的闲暇,去参与这样饭局酒局。

另一方面主要是很多人开始重视养生,重视健康。

吃一顿饭局,喝一顿酒局,半残要死三五天,不经济,划不来。

久而久之,身体垮,健康警报了……

所以,饭局也好,酒局也罢,越来越退出了历史舞台,城市的人们越来越喜欢简单的生活方式。

甚至有人说,真正最高档的筵席,不是四星五星级,而是家宴。

什么叫家宴?

也就宴请宾客,到自家里,亲自下厨,做几样农家小菜。

即使粗茶淡饭,这种宴请比之下馆子的饭局、酒局显得弥足珍贵很多。

“好啊,听说,这家奈斯国际大酒店的菜肴,非常具有马尔代夫的特色,不如,我们就去他们的特色餐厅,叫一些特色菜尝尝,如何?”克莉丝汀立即响应。

相比之下,克莉丝汀比覃琳要奔放得多。

覃琳略微显得矜持一些,这主要是接受不同地域文化的熏陶不一样。

克莉丝汀更多的是接受西方文化,而覃琳是东方文化。

文化的差异,必然行为做事也是迥然不同的。

“覃大美女,你说呢?”克莉丝汀征求覃琳的意见,从她的神色,她表现出对覃琳非常有兴趣。

当然,那种兴趣,是对覃琳的了解,最主要是覃琳与纪学锋之间的关系问题。

从这一点上看,克莉丝汀是具有进取攻击性的,因为她喜欢纪学锋。

而突然冒出来一个覃琳,论长相,那绝对是标准的东方美人胚子,典雅温文尔雅。

只要作为正常的男人,对覃琳这样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的姑娘,不可能不动心。

“christine,你也别一口一个大美女的称呼,相比于你这位混血儿的大美女,我自惭形秽啊!你不介意,叫我‘琳琳’吧!”覃琳表现得比较谦卑,她并不会像克莉丝汀那样,去表现,去显得她很在意纪学锋。

不过,从克莉丝汀的出现,她内心深处,是极为震撼的。

或者说,被克莉丝汀的美貌所惊叹,也是一种醋意。

不得不说,男人,绝大多数的男人,对什么混血儿之类的,有着独特的喜好。

关键是,混血儿,几乎是漂亮的代名词。

大概是因为不同血统的基因结合之后,让混血儿天生比较美貌。

从纪学锋的介绍,这位克莉丝汀是他的朋友,是合作搭档。

这样一层微妙的关系,让覃琳内心深处微微一凛。

可能不存在竞争者的时候,一切都波澜不惊。

而一旦出现竞争者,打破原有的平衡,立即变得波涛暗涌。

覃琳自己也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情愫,本来这次,出差来马尔代夫,是专门谈项目的。

最后项目没谈成,遇到姓宋的,欲图不轨。

她本该心里挺失落,挺沮丧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她打开门,看见纪学锋,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

若是刚才,自己被姓宋的男子侵犯,纪学锋一定会踹开门救她。

到底是什么原因?

总是在覃琳身处困境的时候,纪学锋及时出现呢?

覃琳想不通,她甚至假想,是不是纪学锋跟踪自己?

可是,当她真正去试图找到纪学锋跟踪自己的迹象,又完全不存在,或者很确定的是,纪学锋吃饱撑着,也不会干这种跟踪的事。

那又是为什么每一次他都及时出现呢?

可能基于这样一种“巧合式”地大概率事件,频繁发生在她和纪学锋之间。

这让她有一种幻觉,没错,纪学锋就是自己的守护神,他会时时刻刻地守护在自己的身边。

这样的男人,值得托付终身吗?

谈及托付终身,她又陷入了矛盾,自己一身债务,深陷泥泞,生活一团糟糕,如果与纪学锋相爱,那不是拖他下水,成为他的累赘吗?

指不定最后,还拖累了他……

不!

这绝对不行!

不能拖累纪学锋,无论如何,他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一次次帮助自己度过困境的贵人。

她不能这么自私,去拖累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