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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4)

(传八·四)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桓公(经九·一)九年

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经九·二)夏,四月。(经九·三)秋,七月。

(经九·四)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传九·一)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传九·二)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於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於邓。邓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救鄾。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於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鄾人宵溃。

(传九·三)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传九·四)冬,曹太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太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太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

桓公(经十·一)十年

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经十·二)夏,五月,葬曹桓公。

(经十·三)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

(经十·四)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一)十年,春,曹桓公卒。

(传十·二)虢仲谮其大夫詹父於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传十·三)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传十·四)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传十·五)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後郑。郑人怒,请师於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桓公(经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经十一·二)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经十一·三)秋,七月,葬郑庄公。

(经十一·四)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经十一·五)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经十一·六)公会宋公于夫钟。

(经十一·七)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桓公(传十一·一)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传十一·二)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於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於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鬭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於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於蒲骚,卒盟而还。

(传十一·三)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於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於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桓公(经十二·一)十有二年

春,正月。

(经十二·二)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

(经十二·三)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经十二·四)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经十二·五)公会宋公于虚。

(经十二·六)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