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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一章 谢兴洋进村

三娃一听到这个声音后,噌地一下便从地上站了起来,身上也条件反射般的多出一股戾气。

这样的喇叭声,过去的一两个月他可没少听,如同乌鸦叫,一出现村里绝对没好事。

这是钻井的工程车。

他不看都知道。

“那个谢兴洋来了,这事儿我知道,你别激动,他绝对不敢再打龙头山的主意。”

李亚东与三娃的表情截然相反,表情从容,嘴边甚至有着一丝笑容。

“不光是你,其他人一样,你们要记得马支书说的话,既然人家没犯你们,就别去管他,免得又被对方抓住把柄,占了理。懂吗?”

听他这么一说后,三娃身上的戾气才渐渐消失不见。

点点头道:“行,李老师,我知道了,那我去看看。”

“去吧。记住,他不在龙头山钻井,你就不能拦着,当他不存在就行。”李亚东不得不再次嘱咐一遍,因为三娃的性子他了解,易怒,且冲动。

跟他比起来,村里的其他人都好说。

“嗯,我记住了。”

三娃自然不是唯一一个火急火燎地赶往村头的人,实际上一听到动静后,整个村子都顿时警觉起来,除了老人和孩子外,其他人全部第一时间向村口奔去。

所幸,因为马支书这几天再三嘱咐,所以大家没像想以往那样直接抄家伙事儿。

就想过去看看,那个姓谢的是不是真的乖乖听话了。

他那种坏人,在大龙村的村民心中,可没什么信誉可言。

李亚东同样也没闲着,不紧不慢地从靠背椅上站起,踱步到院墙一侧的柴火堆旁,拿起放在那里的一只马扎,夹在胳肢窝里,右手端着玻璃茶杯,哼着小调出了门。

打算去找个好地势,坐山观……表演。

这指定比电影还好看。

村口。

长长的车队已经停下来——因为前面的路被村民们堵住。这次的规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庞大,光工程车就有三辆,两辆上面托着各种大型器械,一辆上面托着帐篷等物资——一块地上真准备开油,那是长期作业,不可能一直跑来跑去,得安营扎寨。

原本按胜利哥的意思,今天是不用过来这些车的,得先勘测,但谢兴洋不啊,他笃定旁边这片大漠底下绝对有油,迫不及待地想钻出来。

还有七辆小车,谢兴洋的人四辆,胜利哥他们三辆——那辆吉普切诺基主要用来拉东西,除了司机外没坐人。

为首的依然是谢兴洋的黑色虎头奔,胜利哥的虎头奔紧随其后。

“诶,我说你们这些刁民,还拦着吗?都说了不挖你们祖坟地了,还想怎样?”谢兴洋甩门而出,大声嚷嚷起来。

语气虽然依旧不善,但实际上话头已经软了。

主要他今天是真的有安排,没时间跟这帮土包子们瞎耽搁。

“你说谁是刁民,有种再说一遍?”站在乡亲们前面的三娃,顿时不乐意了。

“马开山!”谢兴洋看见他后,真是恨不得一口吃掉。

他俩这才真叫“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亚东与谢兴洋之间那点过节,其实根本不算啥。

你要明白,在某两次特别急眼的时候,三娃是真下了狠心准备嫩死他的!

而谢兴洋也是一门心思地想将他搞废搞残,都跟手下的人打过招呼——让他先动手,然后下狠手,只要不弄死,怎么都成!

俩人大眼对小眼,视线之中似有电光闪烁,真按这样的节奏发展下去,今天八成又得干起来。

幸好……

“放你们过去可以,但你最好说话算话,要敢把车开到龙头山那边,别怪我们砸了你的车!”

红明站了出来,马支书不在——他并不知道谢兴洋今天会过来。那村里最能主事的就是他,连三娃他都敢扇耳光,而且三娃这么烈性的人也甘愿受着,可想而知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这么一说后,就基本代表了现场所有乡亲们的意思。

艹你梁!

谢兴洋在心里将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对这厮,也是恨得牙痒痒。

什么时候他谢大老板会被一群山野村夫威胁要砸车?

这口气原本是绝对咽不下的,但是……今天他有要紧事,也只好深吸一口气,暂且按耐下来。

沉声道:“哪来的这么多废话,说了不碰龙头山就不碰龙头山,跟县政府都谈好的事情。你以为我会像你们这些没文化的土包子一样,知法犯法?”

“狗日的,你再……”

“好了!”红明没好气地将三娃扯到自己的身后,省得这家伙在这里越帮越忙。

他为村子好的心,红明绝不怀疑,关键,这小子的性子太野了,像匹根本驯服不了的野狼。

“大家都闪开,让他们过去。”红明说着,率先向黄泥巴路的一侧退去。

乡亲们见此,纷纷效仿。

谢兴洋冷笑一声,同时也长出口气——他这些年走南闯北,也去过不少偏远地方,但像大龙村这么野的村子,还真是头一次见。

然而……

如果让李亚东说的话,他肯定会说——大龙村这边是他见过的民风最淳朴的几个地方之一。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看起来淳朴的人,指不定心里藏有一头野兽;看起来恶狠狠的人,也有可能只是个软架子。

“轰——轰——轰——”

接连几阵轰鸣声传来,是车辆陆续重新启动的声音。

道路畅通无阻,花了一两个月的时间,谢兴洋终于首次率大部队通过了大龙村,说起来也真是够辛酸的。

再说跟在他后面的黑色虎头奔里,胜利哥坐在后排座位上,隔着窗户四处乱瞅。

“张先生,你在找什么?”坐在他旁边的爱莎库娃询问道。

当然,用的是俄语。

“找大BOSS。”胜利哥头也不回地说。

“大BOSS?”爱莎库娃诧异,“大BOSS住在这里?”

她说着,也四下瞅了几眼,这个村庄在她看来简直穷得可以——连房子都没,住山洞。东方红集团的大BOSS李亚东她是有些了解的,身家百亿的大老板,会住在这里?

像他那种金贵人,就是临时落脚,应该都不可能吧?

“是啊。”胜利哥点点头,约莫看出她在想什么,眼珠子一转道:“我跟你讲,东哥跟一般的富豪可不太一样,很随性的一个人,并不沉浸于纸醉金迷的生活,说了你可能不信,我跟他这么久了,他连女朋友都没换过一个,正儿八经的好男人。这种地方一般人都住不惯,但他可以,要没什么事的话让他在这里住上一年都没问题。”

“这样的嘛……”爱莎库娃微微咂舌,心想怪不得之前有个闺蜜曾扬言非李亚东不嫁,原来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大概在地球上几乎已经绝迹的物种。

你想想看,身家百亿,不贪恋·女·色,也不留恋财富,能堂而皇之地走进克里姆林宫,也能很随性的在这种穷苦乡下一住就是一年半载,关键他还这么年轻,这种人岂止是稀罕?

都有点东方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脱尘出俗”之感,近乎神人。

越发对李亚东此人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

“找到了!”这时,胜利哥突然说道。

“哪儿?”爱莎库娃赶紧侧过身,伸长脖子,向他目光所及处观望。

“喏。”胜利哥伸手指了指。

爱莎库娃定眼一瞧,果不其然,在他们头顶上的半山腰处的一块空地上,正悠闲自在地坐在这一个人,翘着二郎腿,手里捧着茶杯,笑眯眯地打量着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