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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朱雀家族!

焚洲,拥有九州最奇特的地貌。

茫茫大草原之上,是一片蓝到让人心旷神怡的广阔天空;曾有人说,上帝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青山绿水,给了鬼洲;把最蔚蓝的天空,给了焚洲。

焚洲,茫茫大草原,一望无尽;雄奇瑰丽的草原,蔚蓝如同宝石的天空,呼啸的狂风,芬芳的绿草气息。

汹涌波涛的绿,成就了焚洲独一无二的绚丽风光;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步行其上,那种柔软而富于弹性的感觉非常美妙,令人陶醉其中。纵横交错的河流,九曲回环,构成了独特的绚丽画卷,使浩瀚无垠的草原平添了温柔委婉的气息。

蓝到让人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天空,广阔而沧桑;羊群点缀在绿草地上,像是一朵朵纯白色的花朵;牧羊人高亢嘹亮的歌声,像是草原上的雄鹰,自由而不羁。

原始的泉河、原始的植被、原始的天空、原始的风味。平坦而又柔软的天然绿茵场,置身其中,犹如亲临大海。

仰天望去,云在走、鸟在飞;闭眼聆听,河水在流淌、羊群在合唱,那已经不是一种声音,而是大自然在创作。

蓝天白云,丹枫秋叶、春花雪域,迢迢之水,一切于其广阔的胸膛上尽情演绎纯粹的草原原生态。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一曲绝响,道不尽草原风光!

传说,置身与这片蓝天之下的人,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

焚洲东北部,靠近神州地域;这里有一个大型国度。

人们用巨石堆砌城墙,一座座纯白似雪的毡房,像是静止的白云;没有金碧辉煌的阁楼,只有白色的宫殿;没有悦耳动听的琴音,只有牧羊人高亢的歌声;没有轻柔似水的暖风,只有回荡沧桑与辽阔的怒吼。

这座大型国度,一眼望不到边;一顶顶雪白毡房,古老的街道,巨石堆砌的建筑物,每一样都把广阔草原人民的威猛彪悍,淳朴坚韧的性格体现的淋漓尽致。

每条用巨石铺筑的街道上,都有无数的男女老少,或是高声交谈,或是享受阳光,或是来上两嗓子嘹亮歌声。

他们,活的自由,潇洒,无拘无束。

“轰隆!”这一天,在这个大型国度的城门前,一道轰隆声响起,一扇高达上百丈的庞大虚门伫立天地间,两个浑身都在流淌鲜血的少年从虚门中走出。

这一刻,大型国度中央位置,一顶占地达近十里的巨型帐篷中,接连几道璀璨神虹升空,向着虚门出现的位置疾驰而去。

城门口,无数肤色黝黑的小男孩,喝着浓烈的马奶酒,趴在石墙上观望。

一双纯净的如同黑宝石的眼睛中,充满了好奇与思量。

几道神虹的速度很快,先后落于城门前。

两男一女,其中像是领头的男子,他身材有其它洲男子的修长,也有焚洲男子独特的魁梧;他的五官很英俊,白皙的肤色在焚洲并不常见。

男子身材修长,个字很高;英俊的五官有着焚洲人独特的粗矿,也有其它大洲的白皙;他一双眼眸很独特,闪烁着莹莹神辉,竟是罕见的三色神瞳。

男子身穿一身雪白衣衫,满头浓密黑发飞扬,有种不羁的气质,让人深深折服。

另外一个男子就显得很普通,五官平凡,身材也狠瘦弱,不似焚洲人的威猛狂野;他满头黑发披肩垂落,身穿黑色紧身衣,手中拿着一柄精致的弯刀,正在把玩。

最后一个女子,她体型高大,当然这是相对于其它洲的柔弱女子;她肤色白皙,一双修长的眉毛显得英气逼人;天生空灵气质,一张好看的瓜子脸上有着高原女子独特的红晕,狭长的丹凤眼,挺翘的鼻梁,红唇似水,雪白玉齿半露,当真是美到让人窒息。

女子如垂云般的柔顺黑发披肩垂落,肌肤晶莹,隐有彩霞流转;美丽的瞳孔,眸光似水,漆黑水润中似带着点点草原天空的蔚蓝,空灵而高贵。

一身淡蓝色的衣裙,上面被装饰的五颜六色;女子戴着一顶淡蓝色小毡,小毡周围是一圈纯白色的绒毛,衣服袖子,裤腿处都有这样的一圈白色绒毛,纯白似雪,为女子平添了几分温柔之意。

“开阳!”看着依靠在城门边的开阳,北斗眉头一皱,一双拳头紧紧握在一起。

“这小兔崽子,竟然被逼的动用了朱雀神血!”摇光声音颇为沙哑,手中把玩的精致弯刀流露锋芒,绝世犀利。

轻轻扶起身形佝偻,满脸皱纹如同老树皮一般的开阳,天璇修长的眉毛一皱,白皙的容颜上有绝世杀意弥漫。

“有人救了小阳,不然他不会活着回来!”看着开阳身上的血迹斑斑,苍老如同暮年的面容,朱雀家族三至尊的脸色都很阴沉。

“先为他疗伤,等小阳醒了再说;族长去了灵界,此时只能暂时压下,不得对外透露!”领头的开阳发话,一身雪白衣衫猎猎作响,充满了杀机。

当下朱雀三至尊扶起开阳,趋势神虹离去,原地只留下几滴鲜艳欲滴的血珠,似在叙说这一路的生死。

朱雀家族,大型国度的外围,也有很多小部落存在;他们依附朱雀家族,并不代表臣服朱雀家族;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尊严。

此时在一个小部落的外围,一个满头白发的少年,正神色震惊的眺望这方天地。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早低见牛羊。”荒神色震惊,忍不住振臂高呼,好一片苍茫河山。

他从未见过如此绿的草,从未望过如此蓝的天;草原这股风,如同美酒一般,烈;草原的空气,如同玉娇娘的芬芳,清新。

“吼!”

一声长啸,声震四野;仰着蔚蓝的天空,踩着柔软的草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聆听着狂烈的风声,荒在这一刻,无拘无束的奔跑。

听着自己急促的喘息声,疯狂跳动的脉搏,在这一刻,荒突然很想放声大哭。

躺在绿草地里,望着头顶蔚蓝的天空,荒感到心中从未有过的空灵与宁静。

望着天空,聆听风声,荒缓缓闭上了眼睛;此时的他,恍惚回到了儿时母亲的怀抱,那种温暖而有力的怀抱。

“啊!”

就这样,曾有牧羊人看到,一个满脸洋溢着欢乐,像是儿童一般的奇怪少年;像是撒娇的狗儿一般,在茫茫大草原上狂奔。

潮红的脸庞,喜悦的表情,奔跑,长啸,躺地仰望天空;奔跑,长啸,躺地仰望天空;就这样周而复始,开心无比。

荒并没有选择跟随开阳去往朱雀家族,对他来说,当他穿上葬天袍的那一刻,他除了更尽兴的活着,在很短的时间内活着,他已没有任何期望。

或许吧,唯一的期望便是找到父母,去通天河畔找到老爷子,还有回去找阿靳,对那个永远都温柔的女孩说,我爱你,然后娶她为妻。

荒也没有想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的期望;但是穿上葬天袍的那一刻,什么都没有了。

荒能清晰的感觉到,葬天袍中传来的一丝丝诡异的力量,在剥夺着他的一切。

他的一切,他的七情六欲;荒很怕,怕自己终究有一天会失去这些人类的本性,化身为神灵。

他不敢想象没有感情的自己,如同死人一样的荒,会做出何等可怕的事。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葬天袍和自己慢慢融合;自己的修为,会在融合的过程中缓慢提升。

等到和葬天袍完美融合在一起,他将是一尊可横行天地间的诸侯;到时候,戴上死神之具;等待葬天袍与死神之具与这具身体完美融合,他就是神明,前世的荒天帝。

永生的诱·惑力很大,大到让荒害怕。

这一天的傍晚,荒被一位热情好客的牧羊人迎进了小部落的毡房中。

草原的汉子都好客,但是荒帮他放了一天羊,而且技术很是高超,羊群在荒的管理之下,井然有序的吃草,吃饱了就沉默的四处嬉闹,然后傍晚在回到羊圈里。

荒的人际手段可谓高超,在提出管饱饭就行的前提下,荒有了自己人生第一份工作;那就是放羊。

牧羊人是一个中年汉子,黝黑的脸庞,平凡的五官,粗狂的身材,爽朗的性格,草原汉子的一切,就是这样直接,让荒有种脱离刀光剑影,回归大自然的美好感觉。

纯白似雪的毡房,有白色宫殿的美称。

被名为尼玛多吉的汉子迎进毡房,荒打量屋内,空间不大,一张宽大的床,平整的屋内地面,全部用厚厚的毛毯铺盖。

一张雕花小桌子,并不高,有‘狗腿’那么长,盘膝而坐便可吃饭。

荒注意到,毡房内有很多佛像,经书,佛珠更是不在少数,满屋子随处可见;看得出来,草原人很是信仰阿弥陀佛。

“阿黄,就我一个人住,招待不周还请见谅!”尼玛开口大笑,拿出珍藏的马奶酒,请荒品尝。

看着大碗中纯白色的浆液,荒不推辞,拿起碗来仰头灌下。

顿时腹中升腾起一团火焰,一股极其浓辛辣的味道,带着浓郁的奶香,还有淡淡的甘甜。

“好酒!”荒大赞,摸着嘴唇极其畅快。

“小子,你得罪人家了!”阿飞带着狡诈笑意的声音传出,荒神色一凛,看向对面盘膝而坐的尼玛。

果然,尼玛虽然还是一脸的笑意,但其中却有一丝不加掩饰的愤怒。

阿飞在脑海中讲解,几句话便说出了草原人的一切习俗。

比如让荒一直疑惑的尼玛多吉这个名字;尼玛在这个部落中的寓意,指的是太阳的意思;而多吉,则有金刚之意;意思这个人会像太阳一样开朗,像金刚一样魁梧有力。

荒低头沉思,拿出桌子上的牛皮酒壶,再次为自己倒了一碗马奶酒。

端起大碗,荒先用右手无名指沾点酒,向空中、半空、地上弹三下,以示敬天、地和祖先,然后小喝了一口。

尼玛颇为惊讶,赶忙将喝下的一点酒填满,荒再喝一口,尼玛又把杯子倒满,这样喝完三次,最后荒把大碗中的酒一口喝完。

“如何!”荒抹了把嘴角的酒水,哈哈大笑。

“好酒量!”尼玛爽朗大笑,露出一口雪白色的牙齿:“阿黄你先在这里待着,你我投缘,我这就去宰杀一只羊儿,今晚你我不醉不归。”

尼玛大笑,踩着高筒靴子跨步走出。

荒亟亟无聊,按照阿飞的说法,自己方才喝酒的方式不对,很容易惹怒这里的人;而且毡房内没人,自己也不好随意翻动别人的东西。

拿着那袋牛皮酒袋,荒走出了毡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