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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四章 火枪?不符合暴力美学!

另外;发射榴弹时,炮手在发射之前首先要目测目标和火炮之间的距离,估算炮弹到达目标的时间,然后把榴弹的引信裁剪到合适的长度,再点燃引信、用榴弹炮把榴弹发射出去。

这个发射过程相当繁杂,如果引信剪得太长,榴弹落地后会半天不炸,给敌方士兵留下闪避时间甚至会被大胆的敌人用脚踩灭;如果引信太短,可能会在半空中就爆炸。这也是爆炸炮弹不如实心弹使用的多的原因。

榴霰弹是逼格比较高的一种爆炸炮弹,这东西相当于榴弹和霰弹的混合体,使用起来比较困难,对炮手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准确估测炮弹在空中的飞行轨迹,使其正好在地方士兵集群的前上方爆炸,然后把大量的霰弹洒向地面,

不管是发射榴弹还是榴霰弹,都需要有优质的测量工具,并要求炮手需要具有一定的数学知识,这些对于现在的蒙古军队炮手来说,过于困难。

三;采用黄铜合金而不是青铜来锻造火炮;

得益于以前战争中缴获的多斯拉克人发辫上的铜铃铛,(蒙古人打扫战场时,一般都会拿走多斯拉克人的武器和头上的铜铃铛)让“鞍山城”有了一大批铜资源,将这批铜铃铛融化之后,大宋锻炮师父们就将其用在了锻造大炮上。

铜合金的硬度强度是看合金比例的,最高强度的黄铜和青铜强度差不多,黄铜的主要优势是一.便宜。二.散热快。三.耐磨性好,黄铜的耐磨性非常好。青铜,尤其是锡青铜的主要优势是耐腐蚀,锡青铜的耐腐蚀性非常好,所以更适用于海军盐雾高环境。所以在十九世纪时英国人陆军多用黄铜炮,海军多用青铜炮

青铜炮的炮管比较软,在多次发射圆形炮弹时,炮弹以不正圆的方式穿过炮管,容易使它变形,因此青铜不适宜制造重型炮

有了火炮,那么火枪也不可以缺席,那颜可术盏曾经和几名大宋的熟练锻炮师父,研究过一段时间火枪,按照他的记忆画出的图纸,大宋锻炮师父们花了一个月时间造出了冰火世界第一只“火绳枪”。

至于为什么不搞转轮火枪和燧发枪,原因很简单,那颜可术盏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搞带发条钢轮,或是击锤,燧发击砧,至于那么雷管装药和火帽击发药更是一窍不通,虽说也读了十六年数,但现在那颜可术盏只能记起元素周期表十位而已。非要他做,无异于让那颜可术盏现在做一套《五年高考三年测试》试题,结果肯定是惨不忍睹

所以只能沿用老式火绳点火法,大宋锻炮师父们造的这只火绳枪,身长枪管长五十五厘米,口径三厘米、柄长八十八厘米,全长一百四十三厘米,枪管为八棱形,护木前端装有一个固定用的卡笋,采用机械式瞄准具,每分钟可发射二发。最大射程一百米,有效射程五十米,由两名射手进行发射,枪很笨重,大多时候只能用叉形座来支撑发射。

而且手巧的大宋锻炮师父们还将“火绳枪”的点火装置,由原来的手持点火物引火发射改进为半机械式的点火装置:在枪托的外侧或上部开一个凹槽,槽内装一根蛇形杆,杆的一端固定,另一端构成扳机,可以旋转,并有一个夹子夹住用硝酸钾浸泡过的能缓慢燃烧的火绳。枪管的后端装有一个火药盘,发射时,扣动扳机,机头下压,燃着的火绳进入火药盘点燃火药,将弹丸或箭镞射出。而且还改进了枪托并加装了护木,使火枪可以抵肩射击。

虽说这只“火绳枪”在测试时的破甲能力不错:在有效射程内可以保证射穿铁甲“一枪两洞”,但效率比实在太低,目标远了,射出的弹丸就不知道飞哪去了。

太远了射击,根本没有效果。

五十米,可能骑兵几秒钟就杀到眼前。而五十米,意味着弓箭手也可以射击,进行精确射杀。若是在平原上,三千火绳枪手,对决三千骑兵,绝对是三千火绳枪输了。

而更为坑爹的是,一分钟才能射击二枪,若是不熟练的一分钟能射出一枪就不错了。而熟练的弓箭手,一分钟能射出二十多只箭。

而且在测试中,这只火绳枪暴露出了几个弊端:

首先引发火绳枪需要一段火绳,通常是由几股细亚麻绳搓成的导火索,用醋煮过或用硝酸钾泡过,在天气潮湿的时候,火绳极难点燃,火绳点燃时也很危险,稍不小心,火星就会点燃身上背着的弹带,引起爆炸伤及火枪手自己,而且点燃的火绳在夜间很容易暴露自己,这样欲在夜间偷袭敌军简直不可能。

其次火绳枪操作极其复杂:有诸如持叉架、吹火绳、装火绳、试火绳、吹火绳、开药锅盖等二十五个开火步骤。

雨天不能使用,会进水而不能发火。其实不光是雨天不能使用,就连风大时也不能使用,因为风会把火门上的传火药吹走

火绳枪射程短,射击速度慢,再加上质量太差,跟冲击速度快,射击强大的骑兵相比,绝对是完败的料。在火枪的射击速度,射程、杀伤力、质量等四个问题上,没有得到解决前,火绳枪属于完败。

射程短了,装弹速度慢,射击过程非常复杂而缓慢,注定不可能实用,大量装备部队。

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就收藏有一件元代至正十一年(公元一三五一年)火枪,“至正十一年”火枪枪身长四百三十厘米,口径三厘米,重四点七五公斤,手持的木柄长七十厘米。“至正十一年”火枪一种金属手持枪,既没有照门也没有准星,而且没有可以抵肩的枪托,仅能进行概略射击,它在战争中的作用恐怕仅仅是造成敌军的混乱而让己方步兵和骑兵有机可乘。

而且从那颜可术盏的私心来讲:拿着火枪轰杀敌人一点也不美丽。

虽说:一字排开,密集站位。在鼓手的号角下,无畏的向前进发。在抵近目标三十-五十米左右的距离后,开始射击,整齐的线列步兵,排队枪毙的最大的魅力。

这个“男人最浪漫的时刻”,在那颜可术盏看来,一点也不men,缺少美学!缺少暴力!

骑兵冲锋,重步兵推进,神臂弓齐射,天空中射出的箭矢挡住了阳光;想想都美!

汉子们面对面的厮杀,刀剑捅肉,枪矛见血,斧头劈向敌人的头颅,长剑划开敌人的肚皮;露出白的内脏红的血,哇塞,这才是暴力美学的至高体现,才是诗意的画面,强烈的视觉反差,人***面和暴力行为的具体体现。

再加上现在蒙古军队实际上已经对敌人形成了武器,军事思想,组织性的代差,可以说是实力上的碾压,划时代的火枪反而体现不出先进性,才加上火绳枪确实烂。

所以在经过一番思量过后,那颜可术盏就不在考虑火枪的事,至少在短期内。

他拨给大宋锻炮师父们大量资金和物资,让他们继续研究改进火枪,一年,二年,三五年都可以,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