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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骄狂都是因为生活太优渥

有力量就要抖威风,有钱就要任性,有势就要嚣张,锦衣就要日行,有能力就要装逼,不然与蛆虫何异?

某些人的人生哲学,就是上面这句。

茨密西氏族的亨利·科斯廷就是这么个思路。

在看不过眼吓破胆的同族那畏敌如虎的怂瓜嘴脸、愤然离开后,很快就惹了一桩祸事。

亨利在知晓了伊森的落脚后,直接就打上门,他带领自己的血裔攻击子爵府邸,杀死了至少0名人类士兵,以及超过0名仆人。

伊森不再,凯西并没有驱策犬人的能力,而且她具体也不清楚犬人的战力,除了见识了一些超自然事物,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孩,胆怯的她第一想法就是躲藏,跟之前在血男爵的丛林中一样。

阿廖沙则被命令保护凯西,也是不敢妄动。而且他发现伊森对凯西很好、很看重,仆人也有高低之分,就本能的以凯西马首是瞻,凯西躲,那他就保护凯西躲。

结果条不死狗狗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没有参与战斗。

因为没等打到他们这里,血男爵的麾下就介入了。苏恰瓦是血男爵的领地,弗洛里安很是费心的营造了一个这里不用担心黑暗生物攻伐的生活氛围。

亨利·科斯廷今晚的做法比在血堡叫阵过分多了,这等于是直接放火烧一个农民的田,弗洛里安是不可能听之任之的。

茨密西氏族以残暴闻名,他们也确实有些残暴的本钱。

从根源上,喀尔巴阡山脉山区及周边,属于挺典型的穷山恶水出刁民。

用现代的眼光看,这里的风光是美不胜收的,可这种美不胜收在17世纪的人眼中,真心不稀罕。

而且很多美需要从艺术的角度去抓去,更重要的是要有欣赏的心态才行,这里的人哪有这个,尤其是黑暗笼罩世界的情况下,白昼还姹紫嫣红、瑰丽缤纷的好些,一到夜晚,那才是拍恐怖片都不需要额外设备和后期渲染加工,直接就能上镜。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民风比较彪悍,野性十足。构成的人文环境,也是比较狂野的,茨密西族在这样的环境中立足,自然是不缺凶悍之徒依附投靠。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影响氏族战力的原因,那就是群类愿望。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类别的人建立的圈子,基本决定了这个圈子里的人的普世认知和取向。

茨密西氏族号称是最具学者气质的,成员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对于知识有着极强的渴望,年强的茨密西据是世界上知识水平最高的学者之一。

但血族社会中有一定地位的人都知道,这么是扯淡。是根本不了解这个氏族的、带有美化色彩的臆测。

从某种角度讲,这个氏族有些像是后世的奥姆真理教,其成员确实不乏高学历、高职位的人才,但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的严重问题,就是心理扭曲。

现实中很多在某些方面有着极高才华的,其他方面会表现的很不给力,那些牛到飞起的天才,而生活不能自理的,有的是。

智商高不代表情商高。都是脑子的那事儿,但这些人就印证了【僵尸世界大战】的那个法,用强大掩盖虚弱。最牛掰的是脑子,最**的还是脑子,极端的强悍,极端的弱。

高智商、高学历、高职位、高知识掌握度,被忽悠拐带了,危害更大。茨密西就是这么些有着畸形思维的人组成的圈子,当然不是全部,甚至不是大部。

圈子收人,不是根据智商决定的,而是根据情商,茨密西氏族成员中所谓高知识水平学者的情商,能召集些什么人?

同好?他们或许想,但罗马尼亚这个地方的环境不提供这类高学问的人。

将技术讨论只限于技术圈子的和谐研讨气氛,在茨密西氏族中是不存在的,因为学术观不同而发展到人身攻击,甚至你死我活的事在该氏族十分常见。

所以时间长了,这些高知识水平的茨密西血族终于发现他们其实不需要志同道合者。

或者,那些跟他们脾气一样臭的、学术上宁死不低头的真学者,都被他们初拥一段时间以后就弄死了,活到后来的很少很少,基本都是能拿出些公认的研究成果的,而且这些家伙也跟他们一样,新招来的真同道,基本都在漫长岁月中,因为争吵弄死了。

总算是那些elder级的老家伙,以及更高级的氏族掌舵人,长年累月的生存把情商慢慢补上来了,不至于在大基调上犯致命错误。这就使得这个氏族没有成为逗逼集中营,以及钻营者的乐园。

可老家伙们不管琐碎事,下边还是一票打着高知识水平幌子、爱做各种恐怖实验的真研究员和形形色色的、整体都偏向当地人类风格的心理扭曲者。

科斯廷家族就是这种肚子里没多少知识存货,残暴值、傲慢值、爆表,愚蠢值较高的家族。亨利只是这个家族中ancilla阶层的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

血男爵的麾下出面,他直接指挥后裔一齐杀。

到底,亨利也是一名ancilla,寿命在那里摆着,而且氏族残暴的名称就是一代代打出来的。相对而言战斗力是不错,有他这位大将一马当先,血男爵的麾下便被狠狠蹂躏了一回。

最后还是人类子爵找来的教会血猎卫队,银枪银弩才将之赶走。

异端审判,人族虽然败北,却也催生了相关战争兵器的发展。

就像神父西蒙斯的羊皮卷误打误撞启动了神纹战衣一般,教会这边还是有一些克黑暗生物的超自然器物的,否则也没可能一度将血族打的把避世戒条都堂而皇之的拿出来。

黑暗笼罩世界后,当隐形贵族的只是密党,魔党和中立氏族,还是会闹,另外有狼人、夜魔、女巫、术士等各种超自然生物,很多都偏向邪恶,所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相关的武器和技术也在继续发展,恶灵歼灭运动从某种意义上,从没有停止过,只不过不在是当面锣鼓的大战,而是各种规模的冲突和较量。血猎就是从十四世纪便成形的专职驱魔人。

血猎除了各种手段,最常用的就是银枪和银弩。

这种枪不是发射银桩的射击枪械,而是朗基努斯长枪的仿制品。朗基努斯长枪因占了耶稣的血而不凡,可实际上其声名多半是吹出来的。

它的本质就是一柄刺死木匠儿子的枪,这枪跟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同类制品完全一样,是发给普通士兵使用的兵器。又不是什么法器,怎么就神圣而拥有了莫大威能?

就算退一万步讲,是,它沾了圣血了,所以就不凡了,破魔了。那么仿制品呢?其不俗的源头在哪里?

源头起来也简单,跟真实废土世界圣教一直惆怅、却没能注意到的情况一样,真正的力量来自于灵魂力量的影响。

圣教最具威力的‘炸弹人’,那些圣光的狂信徒、苦修者,用最粗陋的魂力应用,灵魂之光与圣光结合,构成圣力,飙出真正的巨大伤害。

而这银枪的原理也是类似。

只不过这个世界的人更可怜,连获取圣光力量的途径都好好没能掌握,歪打正着的碰对技术,然后因‘信’而将魂力附在了银枪上,于是有了除魔效果。

银弩也基本是这样。一般人用就不好使,血猎或真正的虔诚者就没问题。只不过想要检验就得面对黑暗生物,否则倒是个界定信仰虔诚度的好办法。

亨利大闹子爵府,伊森不在,他就觉得你看,我这么闹,也不露面,狗都没出来一条,那个吹的神乎其神的泰坦也没见着,这明你们经不起实践检验啊。

他这一得意,就觉得在子爵府还闹的不够大,他也是通过一些渠道,得知了伊森订做了一批零件、制衣制靴什么的都有订货,于是他就带着后裔继续大闹苏恰瓦,将能找到的、接了伊森订单的手艺人极其家人,全都给吸干了血。

最后还在苏恰瓦大放狼言:“洛顿你个贱民,赶快出来给爷磕头认错,自贬为奴,否则但凡跟你有关系的,爷都一个个的弄死!”

他后裔也帮着宣扬,全城人在这夜都听到了。

弗洛里安接到消息后,先是气的直接砸了手中的血杯,不过一转头,就又笑了。他问:“调查组行到哪里了?”

“这时应该到了布达佩斯,在嘉顿血亲王那里做客。”

“你辛苦一趟,让他们尽快赶来,告诉他们明天晚上,最迟后天晚上,就有一场好戏。”

“是,主人。”这血族着退了出去,一出大殿,血斗篷一扬,立刻化作血翼,冲天而去。

弗洛里安有些羡慕的看了看对方迅速缩的身影,这么棒的源血异能,仅仅是因为一次满意的服务就被打赏到手,血币啊,10分钟内找掌握一门异能,他都有想去为这位白昼恶魔当侍者了。感觉比鞍前马后的伺候家族的那些老东西强多了。

这名弗洛里安的后裔抵达布达佩斯时,距离天明还有1个多时的时间。

守卫血殿的血族卫士,见他飞翔而来,在空中血翼化血斗篷,潇洒的羽落而下,都以为是名ancilla,恭敬施礼,并代为传话。

适时,嘉顿血亲王正饶有兴趣的和极为调查员一起观看熔岩烈酒的效果。

弗洛里安之前向氏族报信,血蝙蝠携带了一瓶的熔岩烈酒,这也是为什么调查组来的这么快的原因。

来到嘉顿血亲王的领地,按照密党的客尊戒律,主动拜访是最起码的礼貌。

嘉顿一看这个调查组的质量挺高,这是准备去参加某位新的亲王的分封仪式?最近没听这样的消息啊?

调查组的人就起弗洛里安的报告,嘉顿也是听的悚然动容。心:“这要报告属实,不,哪怕只有一半是真的,就绝对不是个事情。那个血族掌握的能力太恐怖了。莫非是三代的直系传承?”

事关重大,嘉顿自然不肯轻信,但也正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他觉得要是情况属实,那么他不妨也走一趟,有这种能力且没有尊长、没有氏族、血系,值得他动弹动弹。

跟调查组一谈,调查组就,我们这里还带着半支熔岩烈酒,血亲王要是有兴趣,不妨一试,

就是15150(mm)的那种试管,半试管,血亲王有头肥头大耳、肉憨憨的大狗,吸血狗,跟了他超过00年了,忠诚度完全没问题。

这头狗喝了熔岩烈酒后,就开始闹腾,屎尿全流,浑身开裂,然后喷光喷火,嘉顿以为他这老伙计不行了,结果人家又长出一个脑袋,身体健硕如牛,肌肉虬结,脊背上长出烈火鬃毛,成了熔岩双头犬了。

看情形应该是剂量不太够,脚爪没有熔岩能量化、嘴也不是熔岩火口,就是有烈焰鬃毛,另外就是头角狰狞,看着就绝非善类。

调查组的就有的替嘉顿惋惜,要是一正支,不定就不是这种半调子了。或者剂量再大,奔着地狱三头犬去?

嘉顿摆手,熬不过去,整支都够戗,不是疯就是死。

正这边着话,弗洛里安的后裔就到了。

血亲王和调查组成员的眼光自然不是血卫士可比的,一看,这血龄不才0来年么,怎么就ancilla了?

一问才知道,人家是直接飞来的。

咦,这个天赋异能很少有啊,要知道血族的血统性十分强,莫是弗洛里安的家族,就是温彻尔氏族,貌似都没出过一个血翼天赋的。

再一问才知道,打赏得来的。

这个牛掰。伺候安排一下,一枚血币,10种就多了一种源血异能,氏族的长寿者也玩不起这么高大上的赏赐啊。

来表演一下,看看是不是蒙事儿,只能用几次的把戏。

结果这血族展翅、化斗篷,不用飞,这帮elder就看出神妙来了。是真的,源血运用,以这个血族而言,确实可用,就是消耗有大,太年轻,源血的质地一般。

再一问,400多公里直线距离,一个时多些直接飞来的。值了,真值,超高性价比异能。

不要以为有了翅膀就能飞多快,飞的最快的鸟尖尾雨燕,时速也就50公里,那是什么体态,这血族又是什么体态。

有了熔岩烈酒的酝酿,又有了血翼的现身法,一干人都是心中火热,听了情况后,决定立刻东行,白昼?不要紧,趟棺材里不见光就行了。一定不能错过了这场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