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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他们的人看来就像是雪中的寒梅,风中孤松,任何的冰雪风暴都休想将他们击倒。

没有说什么事能将他们击倒的!

雪还在飒飒的往下落,可是,这两人都没有戴雪笠,也没有打伞,他们明明是从雪地里走进来,但他们身上偏偏连一片雪花也找不到。

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们腰畔的剑。

左边老人身上空无一物,目中满是笑意,显然刚才这把飞刀就是他所发。

右边稍矮老人腰畔却斜插着一柄剑,剑柄向右。

但白马公子再一注视,才发现这根本就不能算是一柄剑。

那只不过是根白色的木头而已,削成剑的形状,边上既没有开锋,剑把上也没有护手,只不过剑尖削的很尖而已,这看来简直就像是小孩子手中的玩具。

但你若知道他是谁,就会知道,这世上绝无人能削段这根木头,也不会有人能击落他手上的这根木剑。

他的剑出手,也绝无任何人能够抵挡。

他要用剑刺落三丈外母苍蝇,就绝不会刺落母苍蝇背上的公苍蝇。

他的出手纵然不是这世上最快的人,但那也差不多了,因为能比他更快的最多只有一个。

这世上敢用这种剑的人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一个。

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胜旧人。

三十年前的那个时候,江湖上风起云涌,鬼神莫测,黑白两道高手辈出。百晓生作兵器谱,仅在谱上排名的男子高手就多达四十八位之多,这还不算风尘异人和女子高手。

冷兵器时代,练武的人也不知有多少,能在谱上留名的当然都是不简单的人,这四十八个人当然都是些极可怕的人。

但俗话说的好,“人争一口气,佛为一炉香”。这些高手为争在兵器谱中排名,也不知到底陨落了多少,余下的也只不过十多位而已。

就在这个时候,江湖道上出现两个少年剑客,其中一人自称荆无命,因为他每次和人交手,都像是不要命一样。

荆无命也用剑,他的剑无人能挡,被评为江湖上近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快剑客。

但荆无命却自小李探花和上官金虹那一战后,就不知去向,这许多年来,也未听说过他的行踪,到如今,是否还活在这世上,那也难说得很。

用刀的总喜欢砍用刀的脑壳,用剑的也比较喜欢用剑的晦气。

荆无命平生唯一的对手就是另外一个少年剑客。

这个人更是怪异,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也没有人知道他姓什么,甚至连他的师承来历都不清楚,他突然就在江湖上出现了,就好像是孙猴子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一样。

人们只知道他的剑出手无人能挡,简直就像是飞一样。

这人很少出剑,但一出手就得致人死命,因为他练的就是杀人的剑法。

但这人的剑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剑,荆无命的剑还是名家打造,但这人的剑只不过是块三尺长铁皮而已,连剑锋也都没开,只是用两块木片钉在铁皮的一端,另一端磨尖了,就算作是剑和剑柄了。

他的剑连剑鞘也没有,平时不用的时候,就斜斜插在腰带上,所以人们往往忽略他这个人和他这把不是剑的剑。

可是等到他要杀你时,你就算面朝地板赖在地上不起来,他的剑还是有办法刺穿你的咽喉,而绝不会伤到你的后颈。

好像这么样一个人,简直就像是一个活鬼,就算西门吹雪复生,叶孤城再世,只怕也得弃剑甘心认输。

但幸好他要杀的人根本就不能算作是个人,否则就算你顶着香案求着他杀,他也不会动你一根汗毛。

能练成绝世剑法的人,当然都是些独立专行的人,脾气当然都有些古怪。

这个古怪的少年剑客自称阿飞,黄河两道的朋友却送他一个绰号‘飞剑客’。

阿飞平生只有一个朋友,就是后来被人尊之为侠圣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阿飞的来历是个秘密,他是如何练成这隔世一剑的也是一个秘密,但如果说着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分享阿飞的秘密,那么就是李寻欢。

也只有李寻欢才知道阿飞是更早一辈的名侠沈浪的后人。

如果说阿飞是个怪物,那么李寻欢更是怪物中的怪物,这世上本来不应该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因为他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能做到的,也不是人愿意做的。

无论什么人,做事都是需要理由的,这个理由当然是要对自己有好处,因为人本来就是一种自私的动物。

但李寻欢做的事根本就对他自己一点好处也没有,换句话说,就是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两个人能成为朋友,这倒实在是件很奇怪的事。

小李探花不但怪,而且是个秒人,他好像总有法子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做的事更绝,你要他做的偏偏不做,你不要他做的,他偏偏抢着去做了。

他做的这些事,当然都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而只对别人有利的。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如果你说刀,人们第一时间很可能会想到菜刀,因为这和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但你若是说到飞刀,估计一大半人立即就会想到‘小李飞刀’。

李寻欢练的就是飞刀,小李飞刀,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也绝不是别人能够冒牌顶替的。

小李飞刀绝不只是一把刀,也表示着一种精神,一种博爱、仁慈、宽容,对邪恶绝不妥协的象征。

小李飞刀已经成为人间正义的象征,江湖上混的人,甚至有很多都相信,只要邪恶笼罩这片大地,小李飞刀就会突然出现。

但李寻欢这个人自己却一生活在落魄潦倒中,看到他的人都认为这只不过是个病鬼而已。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江湖上的名医叶天士就诊断他患有肺痨,绝不会活过三十岁,但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却偏偏还是没有倒下去。

他喜欢喝酒,但偏偏醉不了。他喜欢雕刻,却偏偏不将手里人像雕刻完成。

都说男人好色,好色男儿本性情,若是一个男人看到一个美女连一眼都不看,那么别人就会认为他是个伪君子。

女人当然也好色,男人色在眼睛里,女人色在心里。

我若是说用心里想比用眼睛看更坏,估计脑袋立即就会被人打破十七八个窟窿,但这却是事实。

李寻欢当然也‘好色’,他常说‘酒’和‘女人’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东西,他就是为了这两样才活下去的,但江湖上最美的女人脱光了衣服坐在他怀里,他却又偏偏连碰都不碰他。

这个女人后来恨他入骨,恨不得一口一口咬下他的肉来,很多次挖陷阱来让他跳。

在他后来遇上成为他妻子的孙小红外,平生只喜欢过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喜欢他,他却偏偏将这个女人让给别人做妻子。

但这都不算什么,因为他却还有更绝的,竟然将自己的家园送给他结拜的大哥,也就是他的情敌,但这个结拜大哥却出卖了他,最后却又为他而死。

他喜欢的这个女人也恨死了他,但却偏偏在他生死一发间跑来救他。

江湖上有名的剑客‘嵩阳铁剑’郭嵩阳来找他比剑,他本有三次机会将郭嵩阳毙于刀下,但他却未出手,等到他杀气竭,刀锋折,郭嵩阳反而心甘情愿认输。

因为郭嵩阳已为他人格所感动。

后来,这位名剑客成为了他的朋友,最后却又为他代他赴战,鹰愁涧一役而亡。

少林寺的和尚吃饱了饭,闲的没事,找些事来和他为难,要将他抓回寺中囚禁起来,他却又偏偏在这个和尚中毒后,又千里迢迢护送这个和尚回家。

所以很多人骂他是呆子,也有人骂他是是疯子,更有人骂他是负心汉。

但他却偏偏不是呆子,更不是疯子,甚至还有人说他是情圣。

只不过是因为他做的事,都不是别人能做的,也绝不是‘人’所能做到的,所以有很多人恨不得他死,但另外有些人却又不惜牺牲自己来保全他。

小李探花最好的朋友还是阿飞,这两人做的事都是让人热血沸腾,忍不住热泪盈眶的,他们的故事就算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但那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这老人当然也并不一定就是阿飞,因为人人都知道,自从和上官金虹一战之后,江湖上就少现他们的侠踪。

他旁边的老人也当然不会是小李探花。

这个斜插着一柄木剑的老人脸上虽无表情,但一双眼睛却像鹰鹫般锐利,他的鼻梁挺直,目光坚定。

任何人都看得出,他绝不是个肯随便改变自己主意的人。

这种人并不多。

他旁边的老人更显得苍老,满头的白发就像是雪一样,脸上的皱纹一根根,而且还在不停的咳着嗽,只有他的眼睛还闪着柔和的光。

老人的眼睛大多都是浑浊的,因为他们对生命已不再抱有幻想,但这老人虽老,他的眼睛却还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人能忠实友情和生命,那么无疑就是这么一双眼睛的主人。

这老人脸上还带着笑,虽然笑得并不如美人那么动人,但却能让人从心里觉得亲切,让人觉得在他面前可以毫无保留的敞开自己的心扉。

他的笑就像是冰雪的后阳光,温暖着人间。

就算有人真的活不下去,只要看到这双眼睛和这亲切的笑容,就会觉得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也还是有希望的。

这两个老人从黑暗的阴影中慢慢走了出来。

他们走得好像也并不快,但忽然间,他们就到了灯光下。

这两个老人从外貌看来也只不过是两个很平凡的老人,但只要不是个瞎子,任何人都不会觉得他们是平凡的。

白马公子眼中闪着光,手中不知何时已多了把小刀,似乎跃跃欲试。

他一生最大的目标就是将自己手中的小刀插进小李探花的脖子里,将小李飞刀改称白马飞刀。

但在这老人亲切目光的注视下,他却又偏偏不敢,低垂着头,就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小心翼翼的又将手上那把三寸小刀收了起来。

这两个老人的目光一转,孟轻寒忽然就觉得有一股说不出的压力,流窜入他的皮肤,他的毛孔,似乎已压得他连气都呼不出来。

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他忽然想要放下他的刀。

这是种奇怪的感觉,这把刀跟随了他十多年,现在就想是他的手脚一样,已经和他的身体密不可分,就算是醉的趴在臭水沟里,他还是紧紧握着它。

但在这白发老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这把刀已经是多余的了。

白发老人忽然笑了,道:“我知道你们一定很想知道我是谁,你们的猜测并没有错,我就那个人。”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觉得在这老人目光的凝注下,任何言语都是多余的。

这老人的眼睛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看出你心里所想。

白发老人淡淡笑着,又接着道:“你们也不必拘谨,因为我也不是来找你们比刀的,你们一定也看得出,我已是个糟老头子。”

白马公子忽然大大喘了一口气,孟轻寒居然也暗中松了口气。

白发老人转向孟轻寒,缓缓道:“你的事我都已经知道……我虽然不认识你父亲,但阿飞却见过,我相信阿飞绝不会看错,傅红雪的儿子一定不会是乱杀无辜的人。”

阿飞?

据说当年的飞剑客是在荒野中长大得,有一种野兽一样的特异本事,天生就能分辨出人的善恶。

难道他身边的这个斜插着一柄木剑的人,当真就是三十年前那个让天下群雄丧胆的飞剑客阿飞?

难道这个老人就是小李探花?

这当然不太可能,据说早在三十年前,小李探花就已经是不惑之龄,现在就算还在人世,也已经是花甲之龄,又怎会跑到这地方来?

斜插着一柄木剑的老人淡淡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白发老人微笑着道:“我相信你们都是个好孩子,虽然也许曾做错过事,但那毕竟都已经是过去,你们要走的路还很长,所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木剑老人忽然插嘴笑道:“你今天的话好像已经说太多了些。”

白发老人叹了口气,却忽又一笑,道:“也许我们都已经是老人,老人的话总是特别多,因为我们剩下的时日已经不多,有机会多说几句总也是好的。”

木剑老人沉默了半晌,忽然也叹了口气,道:“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日子还长,但不知不觉中,几十年眨眼就过去了。”

白发老人道:“但幸好我们还看到了这一代年轻人,他们已经不比我们当年差。”

他们当年做了些什么事,是不是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传说?

木剑老人忽然又问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

白发老人道:“我怎么会不记得,我们就是在这条道上相识的,那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的了。”

木剑老人道:“你还记不记得当时你第一句和我说的什么话?”

“我当然记得。”白发老人忽然又笑着反问道:“你记不记得当时你是怎么说的?”

木剑老人也笑了,他记得。

当时他说的是——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绝不喝。

事实上,不是他自己的东西,他的确不会要,就算满地都是金银,在他眼中也和狗屎差不多,绝不会妄取一文。

白发老人负手而立,昂首向天,好像是在回忆,过了半晌,忽然道:“但后来我们还是坐在一起喝酒。”

木剑老人笑着道:“我从来也没有像那次那么痛快的喝酒,这么多年那也是我唯一的一次放量痛饮。”

老人笑得很欢畅,少年的经历总是令人愉快的,也总是让人回味无穷。

‘快意恩仇’,这四个字何等的豪壮。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八个字又是何等的豪爽。

他眼中闪着光,因为他又想起了那段少年的经历。

他眼中仿佛出现了一个人影,一个一千万个女人中也找不出一个的女人。她的穿着也总是那么的清清淡淡,但这并不能掩盖她绝代的风姿。

但有人用一句话形容得好:她看来像是天上的仙子,但却是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恶魔。

他又想起了第一使用剑的时候,想起鲜血顺着剑尖滴落的情景,想起了那些可恨而又可怜的人。

那段日子虽然充满了不幸和灾难,但却是多姿多彩且又辉煌的。

但这毕竟已经成为了过去,已经过去了很久。

白发老人仿佛也在回忆,默然也很久,忽然又道:“我记得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木剑老人道:“我们现在也还是朋友。”

白发老人道:“以后呢?”

“以后当然还是朋友。”木剑老人笑着道:“有些朋友就是一生的,你想不要我这个朋友也是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