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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致富道路

尹平对大哥极度无语,他找女朋友就像买菜一样。精挑细选鸡蛋里挑骨头,不完美是不要的!

家里给他介绍了好几个姑娘。可他评头论足,挑剔的很。

屁股不大的不要,胸不圆的不要。嫌姑娘长得不好看,不要!长得好看又嫌人家不是黄花闺女,不要!

嫌这嫌那,也不看看自己是啥模样。真有大家闺秀配得上吗?

就他们这家庭,比贫下中农好一点。家里没存款,又不是官员家庭。

除非有开发商把他们家和店铺拆了,哥俩做个拆二代,才有实力挑个美貌的原装正品。

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拆迁款丰不丰厚。如果不多,想找个完美女友,那就难了。无权没钱,还想高配,做梦吧!

再者说,世上的东西就没有完美的,人也一样。就拿自家小妹来说,够完美了吧!

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貌。装得起小家碧玉,扮得了大家闺秀。还精通三国语言,新时代的精英女性。

可她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灵。谁娶谁倒霉,娶回家后悔一辈子。女人不能光看外表啊!

谈朋友,结婚一起生活。主要还是看性格合不合。外貌,学识,家世都是附带品。

饭桌上,大哥把周家三闺女说得一无是处。气得老妈碗筷一丢,打牌去了。临走时说大哥的事她不管了,最好别找女朋友。

一顿好宴搞得不欢而散,小妹见老妈走掉,立马扔掉筷子也走了。丰盛的饭菜最后落在父子三人肚里。

饭后大哥收拾残局,尹平父子去了房间。老豆给他做了全身检查,最后默不出声出去了。

搞的尹平莫名其妙,不知道老豆这是什么意思,身体到底有没有问题?是好是坏,总得有个说法吧,啥都没有。

尹平猜测老豆可能看不出什么名堂。毕竟他不是国医圣手,只是半路出家,自学成才的土郎中。

有空还是得去大医院看一看。检查身体应该花不了多少钱吧?身上那点钱,不知道够不够?腰包不鼓,心里慌。

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千古不变的道理。

躺在床上,翻阅脑中的记忆。看看有没有立马就发财的道路。

多数记忆片段是打螺丝,搬砖,扛水泥。在后厨打杂,配菜,颠锅。摆摊卖服装,工艺品,卖小吃,做烧烤。在街上,酒吧驻唱做流浪歌手……

尹平惊呆了,这妥妥的低层人士模板,这样的人在哪个时代能混出头?就不能有好一点的记忆,哪怕记住一些头彩号码,股市行情也好啊,至少能一夜暴富!

尹平使劲拍打脑袋,看看有没有彩票号码,股票信息或者开豪车,睡洋妞。叱咤商场的记忆。

脑袋都快裂开了,还是没有这方面的记忆。

“x的,草!扑街……”尹平把能骂的脏话都喊了一遍,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

只好自我安慰或许记忆不完整,碰到一些人和事才能想起来。比如看到古添乐,就联想到他的一些未来事纪。

没有精英人士的记忆,尹平很失望。可也不是没有收获,低层人士的人生经历。让他开阔眼界,增加人生阅历,思维变得成熟些,往后的人生会少走一些弯路。

看到一些未来事,就是上天给的最大恩赐。还想要更多,会遭天谴的!

尹平躺在床上休养,一边整理记忆。

几天后,高志成派人告诉他。古添乐的事情有了结果。

由于律师接手的时间有些晚,加上古添乐讲义气不肯出卖朋友,把所有事情揽在自己身上,不肯改口供。经过多方努力,人没捞出来。只是把刑期从十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

尹平叹了一口气,古添乐还是没有逃过牢狱之灾,人生留下一个污点。可能是命中注定吧,道路反正也是他自己选的。

尹平变卖了心爱的摩托车还他人情。人还是没捞出来,也怨不了他了。连高志成都只能做到这一步,他去也是白给,什么都改变不了。

人生的挫折,污点也不是坏事,它能让人成长进步。古添乐如果没有这一劫,说不定人早就飘了,哪有后来的慈善大使。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改变别人的人生轨迹未必是件好事。

管他的,反正自己尽力了。

尹平不再去想古添乐的糟心事。为自己的将来谋划一番。看看有什么发财路子。

可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出什么名堂,看来自己前世今生就不是聪明人。

身上有伤在身,不管未来有什么样的规划,都得把伤养好了再说。

待在后院房间里,一边养伤一边写写画画,把记忆的东西写出来记录到本子上。

在写字的时候,突然灵机一现。想起一条发财路,写小说。

记忆中有很多经典小说。细节就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些框架,大概剧情。

印象深刻的就是一些大神作者像什么番茄,三叔之类的。他们写书发了财,身价几千万,几个亿的。

别人可以,自己也行。抄袭大神作品,穷光蛋秒变亿万富翁。

尹平心潮澎湃,说干就干。

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记录书的名称和大致框架。

花了几天时间,将七本书的书名和模糊大纲写好。反复对照闭着眼睛仔细回忆,实在想不起有什么要补充的才罢手。

接下来就是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呀!

咬着圆珠笔,看着大纲却怎么也下不了手,细节真的太难了。每本书都有大致印象,故事的发展脉搏也能够掌握住。可细节就是写不出来。

人脑毕竟不是电脑,哪能记住每个章节的细节。抄袭也不是简单事。

尹平无法下笔被难住了。大多数事情看起来容易,上手难。他此刻深深的理解了什么叫一看就会,上手就废。

把《盗墓笔记》扔到一边,《斗破》也扔了,《斗罗》也是……

最后只留下《凡人修仙》,这本书他最有印象。连蒙带猜加自编,这本书总算起航了。

一边写一边回忆,加上自己的理解。第一天写了三千来个字。第二天三千五。

慢慢的熟练起来,每天花十几个小时写小说保持在五千字左右。这还是他心无旁骛,专心致志的结果。

以前读书不用功,现在能理解书到用时方恨少了。

码字真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