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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也是小可的家务事

王伦现在不比从前,他有很多倚仗了。

远的不说,花荣就在身边,这个时候不和他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太亏了。

手下已经有了一堆兄弟:焦挺、薛永、杨林,都是能打的,可能一个人拼祝彪不见得能赢,但胜在人多么。实在不行,杜迁、宋万两兄弟也能支撑个片刻。

最重要的是扈三娘绝对不会任自己就这样和对方叫板,最好是她为自己出头,和祝彪打起来。不一定要生死之斗,只要他们彻底撕破脸就行。

那时候就是自己的新机会了,毕竟人家都为自己赤膊上阵了么。递递茶、擦擦汗、慰问慰问,然后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慰问到床上…

靠,龌龊!我这是精虫上脑了么?扈三娘岂是这等人,她只要恼了,拔腿一脚,我不得从床上飞起来?

这是后话了,现在要和祝彪放对!

“小可‘白衣秀士’王伦,不知道和祝三郎叫板需要什么条件?便请阁下划下道来,让小可也惦量惦量!”

这话听起来很硬气,实则王伦已经预埋下了伏笔。这祝家庄既然能在独龙冈称王称霸,还建了那么高大的城池,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弄不好在朝里有过硬的关系。

王伦先问着,如果有,就得视情况考虑了。但万变不离其宗,扈三娘他是护定了!

这祝彪或许众星捧月惯了,或许仰仗父萌小觑了天下人,总之面对王伦的话不怒反笑,老底顿泄:“白衣秀士?恕祝某眼高过顶不曾听得!某也没甚条件,只要胜了某这杆‘焚城枪’!”

王伦是不打无准备之仗,也是不打无意义之仗。既然叫板,总要有个彩头。见对方如此自负,便忍不住笑起来道:“焚城枪?好大的名气!朗朗乾坤,大好世界,你竟如此恶毒,却是想着焚哪座城?荼毒哪里的百姓?”

要说文人嘴毒呢,从这个外号便能联想起诸多不好的事来。可也不能怪王伦,谁让对方先看不起“白衣秀士”来着?这可是他赖以成名的绰号!

祝彪怒其反笑。

文人一出口,便知有没有;对武人来说,对面的人能不能打,其实也一眼就能看出来。王伦虽说身材高大有玉树临风之姿,却绝谈不上伟岸。武人讲究站如松、坐如钟,他在那边洋洋洒洒的风度有了,却人畜无害,根本看不到什么杀伤力。

无非是个狂妄些的书生罢了。

和他斗嘴皮子无益,想拿话语权想挽回面子,还得在手上见个真章!

“住口!”祝彪不欲和他纠缠,再由他胡扯便掉份了,不见对面的花丛小姑娘强忍着笑容的样子很辛苦?“这是某的家事,不劳外人置喙!”他怒喝。

确实是家务事,因为只要扈三娘和他双方的父辈订下亲事,无论从民间还是在官府,他们的关系就已经是确定了的,除非男方悔婚退婚书。

梁山王英之所以能娶扈三娘,是因为祝家庄和祝彪都挂了,无人可以取证;更重要的是,梁山的人是贼寇,不在朝廷律法的管辖之内。

花荣是知道法度的人,真不好搭话的。

扈三娘也沉默了,看来她虽然武艺超群,却也知道这个道理,封建制度真是害死人啊!

王伦却不管它,他只坚信一条:强扭的瓜不甜,强迫的婚姻不长久。既然王英那个矮矬小人能够娶扈三娘,那么他就有可能!

当然,现在就有一个机会让祝家退婚,当然要好好利用下。

“如何是你的家务事?这也是小可的家务事!”

花荣愕然。

花丛愕然。

祝彪愕然。

扈三娘也愕然,这家务事也是可以胡扯的?

只有焦挺不愕然,他认为发生在王伦身上所有事都不值得大惊小怪,只因为闯荡江湖凡三十年,只有这位王伦哥哥真正把他当作兄弟来对待。

“她好歹也是某未过门的妻子,你是她什么人?”祝彪没想到是这种结果,有些懵。

“哦?我只听到有人要退婚!小可不才,愿意礼聘扈小娘子,你说这和小可有没有关系?”王伦决定豁出去了。追求女孩这种事,有时候就得挑破一层纸,至于脸,暂时可以不要。

输了什么都没有,万一赢了呢?

扈三娘张口结舌,从来没有想到竟是这种结果。

花丛也愣了,王伦竟然就这样向其她女孩表白了!三娘和他见面总时间不到四天啊?

祝彪也愣了,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当着他这个未婚夫的面,向扈三娘求亲,这不是挑衅吗?早晨在国子监那边被同学笑话扈三娘的大脚和高个已经觉得丢了脸了,现在又当面锣地抢他的老婆----不管她在自己心中多么不堪,在没退婚之前,却总是自己名义上的女人。

势可忍孰不可忍!

“我要与你决一死战!”他怒喝道。

如果王伦现在上前,他真会被祝彪提刀砍死!

“呵呵”,王伦笑起来。祝彪生气了就好,经过自己这么一插足,他和扈三娘的关系只怕很难再回到从前。哪怕他试图重修于好,心高气傲的扈三娘只怕也难容他。

“小可事务繁忙,可没那么多的功夫与你做此争强斗狠无聊之举!”他淡定地拒绝了对方的叫板。和祝家三郎决斗,那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要是一般的武者,对祝彪的决斗提议肯定不能拒绝的,因为这事关面子。如果怯战,那就是主动认输,会在圈子里混不下去的。

至少也得像之前王伦那样,找几个助拳的去撑下场子。

但是豁达如王伦,根本不愿意搞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老子就是不干,你咬我鸟啊?

他是文化人,难道还要亲自下场去做这些事?要是泡妞之类的倒可以事必亲躬的。

祝彪震怒,却又无可奈何。这里是京师,天子脚下,容不得他们这等武人去殴打一个外舍生。否则告到官府,也是他吃不了兜着走。

而在他这个圈子里弃战是没脸的事,但在文人的圈子里却认为打架斗殴是低俗的,王伦不理会他倒是正确的!

王伦很得意自己的出头:我就喜欢你气急败坏又对我无可奈何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