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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写意风流

小二倒转手腕,将无刃短剑小二刺向右胸膛。

“我的姑奶奶,这就到头了啊。”

李二宝将摸着左侧胸膛的手挪到右侧。

咚咚……咚咚……

好想再去一次御花园啊。

本来这次带五公主出来,就没准备回去了。

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无趣,无用。

那样的牢笼,不适合她啊。

只是有些可惜,没法子再护着她咯。

再也没法儿唱那信天游了。

先帝,老李未能守信啊。

李二宝心里闪过无数的念头,他不想死。

人有念,故而惧死。

“叮!”

一枚石子打飞了那柄小二。

“切,碍事。”小二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但是此刻已是无能为力。

今天的雨,不似往年,一反常态,片刻功夫便停了。

一个身着灰白布衫的老头,手里拿着一杆古铜色的烟枪,站在李二宝身前,嘬了两口烟,吞云吐雾,然后颇有高人风范地,挠了挠屁股……

“无根生同根,根植五脏,相逢即死,你这样不过就是让他死的慢些,救不了的……”小二吃力地说道。

孙无终递给李二宝小半截黄瓜,李二宝接过,皱了皱眉头,面色有点难看。

“想活命,就吃。”孙无终脸上还是那副高人风范,心里想的却是反正不是自己吃,谁的尿不是尿啊。

季扶苏和李秦风赶到李二宝身边,季扶苏感激地看了眼孙无终,但是一阵骚臭味让这两个娇生惯养的小娃娃不自觉地捂住了嘴。

李二宝自然不是矫情的人,一口将那小半截黄瓜咽了下去,干呕几声。

这味道,换谁都一辈子难忘咯。

片刻功夫,李二宝吐出一滩黑血,总算解了同根生的蛊毒。

小二自嘲地笑了笑道:“哈哈哈,童子尿,我竟然输给了童子尿。”不知道是扯动了伤口还是其他,小二倒抽一口冷气。

“两蛊同根生,一蛊亡,一蛊随,反噬的滋味不好受吧。”孙无终来到小二面前。

小二闭上双眼,身上的伤不过是些筋骨皮肉伤,修养些时日便好,真正要命的,则是同根生的反噬,那个老头说的对,一蛊亡,一蛊随。

远处袁晋罡和董小婉见李二宝已经安然无恙,不禁松了一口气。

袁晋罡对谢希言说道:“不去救你手下吗?”

“那条路是他自己要走的,我不过是给了他选择而已。”谢希言没有任何表情。

“他已经满足了。”谢希言没有回头。

“动手吧。”小二的呼吸已经有些困难。

小二看了眼谢希言,看到的只是背影,然后朝南看去,远方那山里有个爱吃竹子的大家伙。

孙无终抬起右手,朝小二面门拍去,李秦风赶紧伸手捂住季芙苏的眼睛,然而发财却和恭喜优哉游哉地啃着地瓜。

李秦风等了半天,也没见到想象中血腥的场面,想稍微展示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都没机会,还被季芙苏的小牙咬了两下手指。

孙无终将袖子里仅剩的小半截“怪味黄瓜”塞进了小二的嘴里,一仰一合,黄瓜滑入小二腹中。小二因为孙无终粗暴的灌食方法呛了好几下,带动身上受伤的地方,咳的厉害。不一会儿,小二也吐出一滩黑血,蛊毒已解。

小二神情复杂的看了眼孙无终,艰难地站起身,朝谢希言走去。

小二突然停住,说了句:“别指望我会谢你。”

孙无终没有回答小二,甩了甩袖子,抽了两口烟,总算是去掉了些许尿骚 味。

小二见对方没有任何表示,冷哼一声,一瘸一拐地走了。

凉棚下,发财和恭喜吃完了手上的黄瓜,恭喜看着小二离开的背影,说道:“发财,他本来可以很甜的,为什么要选择苦呢?恭喜不懂。”

发财思考了一下,说出来这么一句话:“你明明可以选择很多山珍海味,为何独爱地瓜呢?”

恭喜不假思索地说道:“以前是因为我爹娘爱吃,现在是因为发财你爱吃。”

发财听完心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春来破冰,又像是枯井逢雨,有些开心,也感到一些沉重,发财现在还不明白这种沉重意味着什么,将来他会明白,那叫责任。

“傻妞,其实我不喜欢吃地瓜,我也是因为你才吃的。”发财这句话没说出口,也不会说,他希望他和恭喜好不容易通过地瓜建立的依赖,少经历些波澜。

好一会儿,恭喜好似拨开云雾见青天一般道:“啊!恭喜懂了,我记得娘跟我说过,这个东西叫执念,发财你真聪明!”

发财微微一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执念,飞蛾扑火,一念执着。

小二走到谢希言身后,咬着嘴唇,不敢言语。

谢希言不是个矫情的人,自然也不喜欢别人矫情:“退下吧,你的任务完成了。”

小二躬身告退。

小二今日本是弃子,弃子变活子,满盘皆动。

“你叫什么?”谢希言不再理会其他,盯着眼前这个身着红配绿的男子。

袁晋罡脱下那套红配绿,露出内里有些破旧但很显干净的葛布直身,戴上一顶单纱抹眉头巾,若是走在大街上,再拿着一卷半旧文书,活脱脱一个穷酸秀才样儿。

谢希言没有乘其不备选择动手,今天的事情太他娘的有意思了,一个学会了蓬莱飞剑的董小婉,一个深不可测的抽烟老头,还有一个内里穷酸样的写意手传人,畅快!

“小生临安一无名的读书人,不值一提。”袁晋罡抖了抖袖子,作揖道。

谢希言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这个穷酸文士,自己刚刚差点把他女人杀了,现在竟然能如此淡定地与自己对话,有趣。

“哈哈哈,无名的读书人,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既然无名又无用,活着有个卵意思?”谢希言狂笑道。

“读书人和书生不一样。”袁晋罡似乎没有与谢希言动手的打算,竟然就这么聊了起来。

“哦?说说看。”谢希言疑惑道。

“书生读书为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为一己之私利,一家之小利,其中不乏蝇营狗苟之辈,所见甚小,所谋甚乏;读书人读书只为读书,不受拘束,读稗草老根,读西山黄鸟,读重楼庙宇,读大漠金戈,读尽世间一切法。”

“哈哈哈,就算读尽一切法,有什么用?老子一刀下去,千个百个读书人都只是京观一角而已,还不如学书生去当个官,鱼肉鱼肉百姓,乐得自在。”

“某方面来说你说的很对,但是如果大秦亡了,读书人会是大秦最后倒下去的那批人。”

“黄林那批书呆子,经常自诩什么‘救亡图存’,‘为国为民’,就是你说的读书人咯?”

“他们大部分只能算是书生,书生意气的书生。”

听到这句话的陆尔贵,握紧了拳头。

“哈哈哈,老子喜欢这句话。”

“请吧。”袁晋罡拱了拱手。

“留下名字。”谢希言扛起桃花仙。

“临安读书人——袁晋罡。”

话音刚落,两人气势陡升,衣衫无风自动,还未交锋,气劲已然相冲,两人之间的花花草草尽为齑粉。

发财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他娘的太牛叉了,如果说之前的几场打斗是勾心斗角,惊心动魄,那这一场还没开始,便已经脱离了世俗的概念,简直就是神仙打架!

一个,深衣扛刀活阎王,

一个,直身负手读书人,

你说是棋逢对手,我说是写意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