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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滚!

我妈出事的时候,我刚念大三,几乎是一夜之间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没了钱,没了房子。为了给她治病,花光了她卡上所有的余款,变卖了所有能变卖的东西后,我不得不办理退学自谋生路。

那时百合刚从监狱出来,她之前是个籍籍无名的三流小演员,之前就生意萧条,现在加上坐过牢的缘故就更加找不到工作,生活一样窘迫,我俩顺理成章的成为“拍档”,配合默契,百战不殆。她常常说,我比她天生更适合做这行。

一开始,我们只打算做公主,这个我不陌生,以前被我后妈陈玉英打发出去找林锐锋的时候,我在酒吧里也见过。无非就是请客人买杯酒,蹭点钱花。但是这种勾当太低级了,而且竞争激烈,又不体面,收入也得不到保证。

后来我们开始干点“出格”的,靠我们天生的姿色吸引一些色狼,顺便给他们一点教训,再赚点外快。

这个也还行,以前一段时间我们学校后山跑上去了一个色狼,有学妹差点难逃魔掌,那时候何毅是学生会主席,他自己首当其冲假扮成女生上山去引出那个“痴汉”,成功地帮助学校保卫科抓到了他。那时候我是他女朋友,他那身行头就是我帮他打扮的。

所以我干起这个来也算轻车熟路,百合把我打扮得像个清纯女高中生。

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膝上三公分的百褶裙,学院风的针织衫,一个粉蓝色格纹双肩包,昏黄的灯光下,看不出任何虚假的成分,就如同我的笑容一样;睫毛膏刷得长短合适,指甲修剪得恰如其分,搭配淡淡的粉色指甲油最好不过。

发型是重中之重,必须是长发齐刘海,一头直发披肩,发梢整齐不烫不染,眼睛大而晶亮,胆怯不失柔美。

如此排练多时,我们始入江湖。

干的第一票是个老头子,我们把他骗到宾馆,他差不多扒光了我的上衣,百合闯了进来,说要告他勾引未成年少女,那一次我们轻易地得到了三千元。但我差不多哭了一整夜,百合忍无可忍,扇了我一耳光说,“再哭,再哭送你去当ji!”

后来也就慢慢习惯,只要有钱赚,什么活都接。所谓自尊,自己拿下来,揣进兜里装起来,自己看不见,也就权当做没有。

再慢慢地,生意越做越离奇,就像我们那晚要设计的对象“许总”白手起家,自己有一家中型公司,专做房地产生意。其实我们的雇主是他老婆只要我们能拍到我跟他在一起的香艳画面,他老婆就能跟他顺利离婚。事成之后,她付给我们三万块,算是报酬。我们差不多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踩点跟踪,小心试探。最终决定那晚结束这场战斗。

可是却由于我一时私心,搅黄了那单生意。百合当时很生气,她觉得我是看上了那个许总才搞砸了生意。之后,她把我从我们俩住的小出租屋里面赶了出来,她对我大吼分道扬镳,让我滚。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但确实是我的错,她生气是应该的。我不怪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