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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性的规范(一)

对性的研究可以有多种角度,如社会学角度,人类学角度,生理学角度,心理学角度,行为学角度,历史学角度,女权主义角度等。社会学对性的研究关注的是性的文化,性的亚文化,性的社会制度,性与宗教、经济、家庭、法律的关系等问题,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对于性的社会规范的研究。社会学对性规范的研究有三大基本假设:第一,每一社会都以某种方式约束其成员的性行为;第二,社会的基本制度(如宗教和家庭)影响到社会的性规范;第三,对某一特殊性行为的肯定或否定决定于它所处的文化。

就连福柯这样激进的人都认为,一个对人的性活动完全没有禁制的社会是不可能的。社会学对性问题的关注点与其他学科(如生理学,心理学等)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它最关注并下大气力研究的是某个社会或某种文化是如何规范其成员的性活动的,其中包括性规范的形态,导致规范形成的原因,规范的效果(包括正负两个方面的效果),对规范的批判,以及改变这些规范的可能性。

性的意义

哲人罗素说过:罪恶因地理位置而异。巴特勒(SamuelButler,161-1680)也说过:道德是一个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人对其周围人群当下的感觉。在食人族的国家,吃人就是道德的。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性有不同的意义,而不同的性规范会因性的意义不同而不同。例如,如果某人持有“性的意义就在于生殖”这一观点,他就会把为了快乐的性活动视为越轨的行为,否定它,批判它,制裁它;而如果某人认为性的意义根本就在于感观的愉悦,他对同样的行为就会做出不同的评价,他会肯定它,赞同它,认为仅仅为了快乐的性行为是符合性规范的。

即使是在同一种文化中,对性也会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做法,使人很难对它做出简单的概括,下结论说某种文化、某个社会对性是绝对肯定的或绝对否定的。在一种文化传统之内,可能对某种性活动持尊重态度,而对另一种性活动加以限制。有些研究者注意到:儒教把性作为自然的功能加以接受,没有内在的罪恶感。但是传统的中国社会在性的公开表达方面保持极为严格的沉默。伊斯兰的女性全都要戴面纱,但是这一文化并不否定女性的ing欲。日本佛教对于男女交往有极严格的限制,但是日本生产和保留着大量最优秀的Se情艺术。这些都是同一种文化中性规范存在差异的例子。因此,我们很难对如此复杂的对象做出简单的概括,更不能对它们做出先进或落后、正确或错误、正面或反面一类的简单评判。

在一个社会中,性的规范与该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密不可分。这些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是该文化对于人性的基本假设,社会依据这些基本的假设对性行为做出正常与反常、正确与错误的定义。例如,享乐主义(hedonism)是一种以最大限度追求快感避免痛感为基础的道德体系;禁yu主义(asceticism)是一种强调克制和控制冲动的观念;道德主义(moralism)是一种强调道德行为的宗教或哲学态度,往往设有严格的标准,视其为人类生活的最高目标,主张用严厉的规范来对待人类的行为,以提高人们的德行;多元主义(pluralism)则是一种肯定多种相互竞争的观点的哲学或政治态度,相信真理产生于不同观念的碰撞之中,多元论者的信念是要把人类自由的可能性扩大到最大限度。这些观念和价值因社会和文化的不同而得到强调或者压抑,很难做出哪种价值好、哪种价值不好的简单评判。

在历史上,性对人们来说一直具有多种多样的价值和意义,有研究者列举了这样一些性的意义:精神升华,罪恶,权力,软弱,生殖,浪漫关系,Se情,快感,娱乐,体育运动。是一种使自己处于对另一人的脆弱地位的欲望或需要,或者相反,是一种绝对不能使自己处于这种脆弱地位的欲望或需要;是一种忠实、依赖、服从于某人的需要,或者是在生理心理上与某人结合的需要;是一种为了自我控制,控制他人,控制自身处境,控制一切人际关系的需要,或者是放弃控制,屈从于他人控制的需要;是一种维生的机制;是一种需要和欲望的交易;是一种被人喜爱、需要、向往、成为他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的需要;是人对他人吸引力的标准;是建立亲密关系的途径;是对另一人表示信赖的方式。最为明显的是:性与爱有关,与肉体快乐有关。

在我看来,性的意义至少可以被概括为以下七种:第一,为了繁衍后代;第二,为了表达感情;第三,为了肉体快乐;第四,为了延年益寿;第五,为了维持生计;第六,为了建立或保持某种人际关系;第七,为了表达权力关系。

性的第一个意义是为了繁衍后代。在远古时代,人们不了解性与生殖的关系,直到现代,仍有极少数的部落民族对这两件事之间的关系不甚了解。但除此之外,世界上的各种文化都会把生殖作为性活动的目的之一。传统的性道德尤其强调生殖,甚至把生殖以外的目的一概抹杀,认为是不正当的。这一点当与保种的意识有相当的关联。先民社会多灾多难,生存条件匮乏,保种是当务之急,性的生殖繁衍功能自然而然被摆在重要地位。但是在全世界人**炸的今天,仍把生殖视作性的首要功能,就未免过于愚昧了。这就像是某种陈规陋习,人们对之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却一味照做如仪。那些强调生殖是性的唯一合法功能的人们也早已忘记其繁殖保种的最初动机,在全世界乃至某个社会中从人口过少到人口过多的转变早已发生之后,还是一味强调性的生殖功能,实在愚昧。

性的第二个意义是为了表达感情,这是一个近代的观念。在近代以前,性与爱的关系极少引起人们的注意。古代神学家在谈性时从来没谈过爱,配偶双方都把对方视为性的对象,由此形成了夫妻债务的观念:妻子的身体属于丈夫,丈夫的身体也属于妻子。在许多古老文化中,婚外性行为之所以受到严厉惩罚(有时甚至是死刑),主要是因为它是对拥有配偶人身的私有财产权的侵犯,对爱情的背叛这一因素在惩罚的动机中反而显得微不足道。

直到近现代之后,爱才成为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人认为,卢梭是为热情而热情的第一人。在他之前,伟大的热情一向被视为灾难的疾病,而不是值得羡慕的心灵境界。是卢梭及其后的所有英法的浪漫主义诗人,将中世纪的伟大的热情变成了社会责任,把它从疾病提升为爱的唯一真正和自然的形式。由于性的这一意义的广泛传播,现代有许多人已经持有爱应当成为性的唯一原因的观点,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少人真正能够按照这种观念去做——比如说,那些在没有爱的婚姻关系中生活的人就做不到这一点,那些寻找偶然或短期的性伴侣的人也没有做到这一点。当然,还有很多人根本不赞成以爱为性的唯一原因的观点。人们习惯于把以爱为性的唯一原因的观念仅仅当作一个现代的观念,而忽略了产生这种观念的文化背景——它带有很重的西方文化的特色。

社会学的统计分析进一步表明,在爱与性的关系上存在着性别的差异:女性相信爱应当成为性的理由的程度超过男性。这种差异的形成可能有多种原因,绝非本质主义的生理决定论所能加以解释。别的不说,至少在许多社会中一向存在的男女双重标准(男性可以有多个性伴,女性却必须保持忠贞)会对男女两性对性与爱的关系的看法产生深刻影响。因此,女性会更遵守单一性伴的规则,从而显得更重感情,而男性则能够较少受到单一性伴规则的约束,从而显得更加为性而性,而不是为情而性。有人甚至为这种男女的双重标准找到了所谓解剖学依据:精子有多个,卵子只有一个,因此男性就有找寻多个性伴的冲动,而女性只是守着一个对象,等待怀孕。虽然这种解释听去过于玄妙,像是信口开河,但是男女的双重标准却是统计的事实。当然,以爱为性的主要理由绝不是女性独有的看法,而是所有现代人的共识。

性的第三个意义是为了肉体的快乐。由于避孕技术的发展和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人口控制政策,生育与性的分离已经成为世界上大多数人的实践。因此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生殖已不再是人类ing交行为的主要理由,我们进一步认为,性快乐的经验是以其自身为目的的。

如果说性仅仅是为了快乐,仅仅以其自身为目的,那么不但生殖目的不复存在,就连爱的目的也没有绝对的必要了。爱会导致长期关系,性却可以是短期的,甚至是一次性的。它可以是一种游戏,是对身体快乐的单纯享受,是一种单纯的感观经验。持这种观点的人宣称:随着人们不再必须将性与婚姻生育联系起来,我们对性不必再那么严肃,我们可以更随意更轻松地享受性快乐。以性为单纯的感观快乐的观点在现代越来越流行,虽然在艾滋病出现后,这一潮流受到挫折,人们的多性伴行为方式有所改变,但是由于生殖与性活动的疏离已成不可扭转之势,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倾向于把性当作纯粹的感观享受。

恩格斯当年分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曾表达过这样一种观点:家庭和婚姻之所以产生,是为了生育合法子嗣以继承家庭的私有财产。按照恩格斯的逻辑,在生育动机分离出去之后,家庭和婚姻就都不是必不可少的了,那么性的确可以是一种单纯的感观快乐了。

性的第四个意义是为了延年益寿。这是许多古代社会特别是东方古代社会的性观念。中国古代的养生观就包括这样一些观点:性可以延长寿命直至长生不老;对于男人的健康和寿命来说,处女价值特别高,尤其是月经未来潮的14岁少女,最好在14或15岁到18或19岁之间,不可超过0岁;与童男交he同与处女发生性关系一样可以增进健康,延长寿命;有多个女性性伴侣对男性有益;关于采阴补阳、采阳补阴的观念;关于**宝贵、还精补脑的思想等等。在古代中国文化的性观念中,性的繁衍后代和延年益寿这两个目的是同样重要的。

阿拉伯人也从保健的功能来看待性活动,有学者指出,说阿拉伯人在世界上所有的快乐中最喜ing交,一点也没有夸张之嫌。对于富人和穷人来说,它都是共同的最大快乐,是对日常烦恼的忘却。男人女人都喜欢这一活动,据说它可以使男人保持青春,“就像骑马一样”。

性的第五个意义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为了维持生计。性的商业化从古至今一直是某些人的实践。卖淫业一向被称为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种职业。这种情况发展到现代,性工业在一些社会中已经成为最有利可图的行业。Se情行业包括各种性的夜总会、脱衣舞男舞女、卖淫娼妓、陪伴业(escort)、Se情出版业、Se情影视业等等。性活动成为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的生活来源。

除了上述行业的从业人员之外,按照恩格斯对资产阶级家庭的批评,它是“两个卖淫合成一个道德”。由于资产阶级的家庭中存在着财产关系,女性靠提供性服务换得家庭生活的保障。按照恩格斯的逻辑,资产阶级的家庭婚姻关系与卖淫的区别仅仅是批发与零售的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二者都是性的商品化,都是以性换取生活来源。如果恩格斯的逻辑成立,以性作为维持生计的手段就不再是少数娼妓的越轨行为,而是社会上许多“体面”阶层的人们的正常行为;就不再是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而是社会规范本身了。

性的第六个意义是为了建立或保持某种人际关系。有学者提出,性并不是仅仅为了肉体快乐的活动,而是人的交流活动。它在某种情况下甚至可以起到缓解群体内冲突、维持群体团结的作用。

对动物行为的研究发现,有时动物的性活动可以起到缓解群体中紧张关系和冲突的作用。对倭黑猩猩的观察表明,在喂食期间它们的性行为会有所增加,目的就是为了缓解争夺食物的冲突。在雄性倭黑猩猩中,性还被用来作为攻击性行为之后的友好表示。在海豚中也发现了在喂食期间性行为增加的现象,以此缓解争夺食物时的冲突。对倭黑猩猩的研究提出这样一种解释,即海豚争食时性行为的增加是为了防止攻击性行为。

人类是否也会以性作为避免冲突的手段?答案是肯定的。有调查表明,解决多位情人之间的冲突往往不是靠辩论,而是靠性行为。一项对美国“地狱天使”摩托团伙的研究发现,每个加入这个团伙的女性必须和所有男性成员ing交。同样,在许多部落民社会中,用妇女做交换是谈判中常有的内容。性在降低社会群体间的紧张关系以保持协调一致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动物社会和人类社会的行为模式都表明,性活动可以起到防止仇恨和平息社会冲突的作用。

性的最后一个意义是为了表达权力关系。远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性就成为权力的象征。在当时,性活动的伴侣分为两类,不是男性和女性,而是统治方与服从方。有权的男性是统治方,他们的性对象是各种无权的人——妇女、儿童、外国人和奴隶。因此,一个男性主人并不会因为同一位男**隶之间发生同性性行为而丧失体面,但是,如果他在这种性活动中成为性行为的被动方,却是一种丧失身份的做法。这一点令人想到我国历史上皇帝的男宠:皇帝绝不会因为与男宠的同性性活动而丧失尊严,这种关系一点也不会伤害到皇帝的权力,而这恰恰是权力的表现。在民间也是一样。在反映市井生活的小说《金瓶梅》中,西门庆与少年ing交并不会影响到他的男性身份和形象,他也并没有因此被看作一位同性恋者。他和少年的关系同他和那些女人的关系一样,都是男权制权力结构的反映。

正因为性对于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意义,才会有差异巨大的性规范存在于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社会当中。在这里,最要紧的是不可以把性的规范当作是一种通用的、固定的、“自然而然”的东西来看待,而要充分注意到它的局部性、可塑性和“人为”性质。各个文化和社会中的性规范是由生活于不同地域的人们在千百年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

严格说来,我们不应当对各不相同的性规范做出对与错的评论。黑格尔说:现实的就是合理的。每一种性规范的形成都有它自身的逻辑,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有它的功能。时过境迁,这种促使它形成的功能也许早已丧失,可某种性规范仍会作为一种风俗保留着。在社会研究中,最艰难的事情莫过于评价某种风俗、某种行为规范的是与非。比如,非洲一些国家盛行的女性**环切术,无论从人权角度还是女权角度,都只能认为这是一个很坏的风俗,应当加以改变。印度的烧寡妇和中国的裹小脚也属于同类问题。然而,后殖民主义理论却使这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逻辑大大复杂化了。这种理论提出:现存的这种评论是非的方式是西方殖民者宗主国思想方式的产物,它倾向于将某种落后的风俗当作殖民地文化的全部,而他们强调这种风俗的目的是要说明:西方的殖民是先进的,有道理的;殖民地是落后的,愚昧的,它的被侵略是有正当理由的。

作为第三世界国家的一员,我们很难接受西方的逻辑,后殖民主义是为我们说话的。这一理论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使我们看到,我们的文化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某些陈规陋习绝不能代表我们文化的全部。在性规范的问题上我们中国文化尤其有值得骄傲的地方:我们这个东方国家的性规范在许多方面绝不比西方更“落后”,更“愚昧”,反而有许多更符合人权和女权标准的地方。西方许多思想家并不否认这一点,例如,福柯就常常把中国的性规范与古希腊罗马、古埃及、古代日本等文化相提并论,认为我们拥有“性的艺术”,而西方只有“性的科学”,他对西方的所谓性科学大加挞伐,毫不留情。

当然,对各国文化和性规范的尊重并不能抹杀某些共同的标准,这就是人类的一些基本的共识,如人的权利,其中包括人的身体不受伤害的权利,人们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等等。如果某种风俗、某种性规范违背了人的这些基本权利,它还是应当受到批评的。但是这种批评绝对不应当是居高临下的、以偏概全的、甚至是心怀恶意的。本书就试图以人类的共识为标准,谨慎地讨论不同文化中的性规范及其利弊,探讨改善这些性规范的可能性。性规范是可以改变的,它应当向着有利于人的权利的方向改变,这是本书的一个基本立场。

西方的传统性规范

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传统的性规范中,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性的目的是为生殖繁衍还是为肉体快乐的问题:为生殖的性活动被视为正当的,不可避免的;为快乐的性活动则被当作不正当的、罪恶的,应受惩罚的。在西方社会中,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性的生殖与快乐两方面自始至终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

与古代和东方性规范极为不同,基督教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反对肉体快乐。这一原则认为,肉体快乐使灵魂受到肉体的束缚,阻碍它听从上帝的召唤。基督教认为,为了人类的繁衍,性行为是一桩不得不为之的罪恶,所有非生殖性的性行为则是有意犯罪为恶。所有非生殖性的性行为都是“不自然的”或是“违反自然的犯罪”。把**用在任何生殖以外的目的上都是“与自然对立的”,因而是罪恶的。基督教的理想的性行为仅有一种,那就是不包括快感在内的以生殖为唯一目的的异性ing交。公元6世纪的格里高里教皇(PopeGrerory)相信,在有了婚内ing交行为后,一个人就不可能再是纯洁的了。而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快乐而与配偶交he,那就肯定是一桩严重的罪行。

中世纪早期的基督教沉闷禁yu的性道德与古希腊以及古代东方国家自由散漫的性道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尤其是它关于性是罪恶的这种观念,对后者来说是相当陌生的。根据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看法,作为亚当和夏娃堕落的结果,性活动的一切方式都是有罪的,即使是夫妻间的****交也不例外。虽然ing交活动不是不可以有,因为它是得到上帝允许的,但是每一次具体的ing交都是罪恶,作为结果,每一个孩子都是其父母的罪恶的产物。

圣奥古斯丁还是最早为教会灌输“ing交是令人恶心的行为”这一看法的人。在他之后,这种对性的否定看法甚为流行。阿诺伯斯(Arnobius)称之为肮脏和可耻的行为;麦瑟德斯(Methodius)称之为不雅的行为;杰罗姆(Jerome)称之为不洁的行为;泰图利安(Tertullian)称之为令人羞愧的行为;安布罗斯(Ambrose)称之为玷污的行为。有一种没有明说的想法,即上帝应当在性之外发明一种解决繁衍问题的更佳方式。

按照宗教教义,每周的星期四应当戒欲,以纪念基督被捕的日子;星期五纪念基督受难;星期六纪念圣母玛丽亚;星期日纪念基督复活;星期一纪念基督升天。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三可以ing交,但是如果遇上斋戒日和宗教节日——复活节前的40天,圣诞节等等,也应禁yu。虽然关于斋戒期、节日、妻子不洁期(经期、孕期、哺乳期)禁止ing交的规定有所修正——过去强调妻子的不洁,但在1、1世纪之后转变为强调对妻子和孩子健康的伤害——但是禁yu的基调没有改变。

1世纪的神学家阿奎那(St.ThomasAquinas)指出,性快乐是罪恶。造物主设计性器官是为繁衍,因此这些器官只能派这一用场。**是丑恶的,**是绝对禁止的;用口和手接触“羞处”也应当禁止;避孕是禁止的;同性恋也是禁止的。圣汤玛斯(St.Thomas)指出了四种最令人憎恶的活动:**,**,同性ing交和除教会规定的“传教士式”这一体位之外的异性ing交。

在18世纪,教皇乔治三世宣称,**“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邪恶,住有此类行为者的城市将毁于烈火和硫磺。”(海特菲尔德等,第105106页)关于ing交体位,教会则一直强调“自然”体位,即男上位,认为这是唯一可以接受的ing交体位(据说这一体位能保证性行为当事人只能获得最小的快感),所有其他体位都被认为是“不自然”的。后进式被认为“不自然”是因为它像动物的动作;女上位是违反了男女的角色定型:女人应是被动的,男人应是主动的。直到15世纪以后,一些神学家才允许有特殊原因的夫妻采用其他体位,如丈夫太胖或妻子怀孕。

基督教道德家认为,在社会中,最适于儿童生长的环境是家庭,因此人应当只有婚生子女。圣保罗(St.Paul)指出,有肉yu之罪的人包括四个群体:其一是娼妓;其二是通奸者,即引诱他人之妻及使自己受到诱惑的女人;其三是有女性气质者(molles);其四是男同性恋者。他认为,人的理想境界是保持贞节,“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好不和任何女人发生关系。”必须放弃身体屈从于肉yu就像胃屈从于食欲一样的思想。但是,他又补充说:“由于存在着那么多不道德的事,所以应当让每个男人有自己的妻子,每个女人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必须对妻子尽责,妻子同样也必须对丈夫尽责。”(转引自弗兰德林,第115页)这是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想法——既然为了人类的繁衍非允许ing交不可,那就只好把道德标准放宽一点,但是,最多只允许它发生在有婚姻关系的人们当中,以避免更多更严重的不道德行为。照此逻辑,婚姻是上帝派发给人们的某种预防药物,以便将人从不道德中拯救出来。

基督教会认为,即使在夫妻的性关系中,也应当严守为生殖的原则,坚决杜绝为快乐的性活动。大多数早期的神学家都认为,如果夫妻为快乐而ing交就是犯了道德之罪。

在5世纪,圣杰罗姆(St.Jerome)说:“一个男人如果爱妻子过于热烈就是一个通奸者。爱他人之妻是耻辱的,过度地爱自己的妻子也一样。聪明的男人对妻子的爱是慎重的,不是热烈的。……男人在他的妻子面前不应当是情人,而应当是丈夫。”(转引自弗兰德林,第11-1页)班尼迪克(Benedicti)在1584年说:“一个丈夫过度热烈地爱他的妻子,过于热衷于从她身上获得快乐,不是把她当作他的妻子,而是当作他的情人,那他就是一个罪人。”(转引自弗兰德林,第1页)

照此看来,夫妻的婚床并非只属于他们两人,忏悔牧师的阴影笼罩着他们的性活动。神学家和牧师对夫妻的X生活讨论到了最细微的细节,这不仅因为他们想把基督教的精神注入婚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而且反映出当时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人们希望了解婚姻游戏规则的焦虑感。这个规则的核心就是要求所有的夫妻仅仅为繁衍后代而ing交,绝不可以为了肉体快乐做这件事,那样做是有罪的,是违反了基督教的性规范的。

一般认为,西方性规范的改变迟至16世纪末期才发生(另一说变化发生于1500年至1800年之间),当时人们对性有了新的看法:从性行为中顺便获得快乐不再是错误的,只有那种以快乐为性活动唯一目的的性行为才是有罪的。

当时,关于性的话语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宗教的,另一个是医学的。教会认为性属于道德范畴,医生则为宗教的话语提供“科学依据”。直到18世纪,医生还认为**对健康有害。随后的精神分析理论虽然对解除人们的性压抑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它所发明的一套关于性变态的话语又造成了新的压抑。

在宗教的权威之外,世俗的权威也增加了人们对性的恐怖心理。据考证,在现代早期,人们的ing交一般只持续几分钟;大多数人没听说过ing交准备动作(foreplay,又译前戏);只采用男上女下的体位;女人很少享受到性快感;女人对性快感的需求受到怀孕和生育时死亡的威胁;男女双重标准盛行:男人的婚外性活动可以忽略,女人的婚外性活动却不准许。

有一种观点认为,宗教和世俗的禁令是现实生存状况反映:在16世纪前,恐怕性活动的吸引力远远不如现代生活中那么大。在现代早期,据斯通(LarenceStone)的说法,男女青年很少能遇到很性感的人,或者有剩余精力从事性活动的人。人们的头发里面长满虱子,呼吸恶臭,牙齿残破。他们很少洗澡,皮肤上长满湿疹、疥癣、溃疡、烂疮和其他丑恶的疾病。女人有很多妇女病,**感染,溃疡,疮疥,流血等,这些疾病使ing交很不舒服,疼痛,或者根本就不可能ing交。ing交活动可能导致多种性病,如一位18世纪的传记作家波斯韦尔(JamesBosell)就得过至少17次淋病。“人类的生存环境变化太大了,我们很难想像过去那种肮脏、残酷和短暂的生活方式。”(海特菲尔德等,第106-107页)

对性的规范除了生理的基础,更有其经济的基础,比如非婚生子女继承家庭财产的问题;非婚母亲及其子女需要亲属照顾成为其负担的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形成了一整套性的禁忌。成年人对儿童从不言性,在有礼貌的人们当中也从不谈论性的问题。沉默和惩罚制造出性的恐惧,社会以此来制止青少年的性活动,规范成年人的性活动。在那时,人的裸体被认为是淫秽的。

对于相当晚近的欧洲人和对于大多数19世纪的美国人来说,说到性就是在说生殖。持续了近千余年的这种占统治地位的基督教性规范真正开始发生变化是在19世纪,随着西方女性生育越来越少,性的生殖功能越来越不重要了。在0世纪,人类性行为的快乐功能超过生殖功能而占据统治地位已经被整个人类所接受。如果说像倭黑猩猩这样的动物都会有口对生殖器的性活动,这一活动还会有多么不自然呢?如果说像黑猩猩这样的动物都会有同性间的非生殖性性行为,这种行为还会有多么不自然呢?人们开始认识到:非生殖性的性行为实际上可能是有益于整个人类的。其理由在于,就像过少的生殖性性行为一样,过多的生殖性性行为对于人类的生存也会造成重大的威胁,困扰着当今世界的人**炸不就是这样的吗?

有研究者进一步探讨了快感与生殖疏离的生理基础。此类研究指出,有必要区分两种类型的快乐:其一是由刺激生殖器及其他性感带所导致的快乐的性感感觉;其二是快感的强烈快乐。前者称为前高潮快乐状态(forepleasure);后者称为高潮快乐状态(orgasmicpleasure)。对二者可以做出区分。

此类研究指出,从男性的情况看,尽管快感(orgasm)与**经常同时发生,但二者是在概念上、解剖学上和生理上相区别的现象。从理论上说,快感没有必须与**联系在一起的明显理由。对雄性鼠快感脑神经区的刺激可以导致**,但并不发生bo起。同样,快感也可以在不**的情况下发生,及男性的所谓“干插入”(dryrun)快感。年轻的尚无生殖能力的少年以及停经后的女性也都可以有快感。这些快感都与**及生殖无关。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并不是快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二者一般来说总是同时发生的。

另有其他的确凿证据表明,男性的快感和**是可以分开的现象。例如,在神经中枢受伤的情况下,有些男性可以有**而无快感。另一方面,人工刺激大脑的实验表明,男性可以有快感而无**。世界上唯一做过快感脑神经试验的男性是一位神经病人,在快感脑神经受到刺激时,他报告感到性唤起和性快感。他在一小时内自我刺激达1500次,还请求更多的刺激。他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研究者据此做出这样的结论:从生理角度说,在生殖性的性活动中,快感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同样,有快感的性活动也并不一定需要导致生殖。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之所以迷恋于性活动,不再是因为它可以繁衍保种,而越来越多地是为了这种活动给他们带来的快乐。对于越来越多的人来说,性的目的就是它自身,它是人类各项活动中唯一幸存的带有原始意味的活动,而人类生活的其他方面大都被锁在墙壁、栅栏和锁链之中,被锁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大门之中。性和生殖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以致人们提起基督教关于生殖应当是性的唯一理由的观点,会觉得它是那么的古老和过时。

但是迟至0世纪末,世界已进入了所谓“艾滋病时代”,基督教仍旧坚守着反性的立场。天主教会甚至反对针对艾滋病提出的“安全的性”的口号,主张以禁yu和一夫一妻制作为解决艾滋病危机的办法。据一位天主教牧师宣称,在他所做的一项调查中,有46%的人认为“用避孕套防止艾滋病是错误的”。许多政治家把艾滋病视为倒拨时钟回归性革命前状态的机遇,那时性处于压抑和秘密的状态。对于福音教派来说,艾滋病是“上帝的惩罚”,惩罚我们集体的性罪恶,尤其是对同性恋和60、70年代性解放的惩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