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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西行(六)

与长城相隔十里的地方,有另外一座秦始皇时期留下的伟大建筑,只不过由于某种缘故,知名度远远不及长城罢了。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许负小小的一个人,立在信园的无忧台上,披着沉重的褐色披风,愈加显得瘦弱单薄。

无忧台最美的时候,其实是在日落之后,幽静甜美的花香,会伴随着观星者,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而寂静的夜。看着浩瀚星河,心中的烦忧顿时一扫而空。

“无极,哪里又有什么无极啊?说到底,唯有日月长生不死,人终究是沧海一粟,犹如浮游一般的生物罢了。”许负看着北斗七星,不由得心生感慨。

她又想起,秦始皇也是怕死的,而且怕的要命。那年他生病了,大臣连“死”这个字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当年,有术士同他说,在极寒之地,修建高台,承接天露,和黄金碎末服下,可得长生。秦始皇照办了,这无忧台一修就修了两年有余。只可惜,这和着金粉的玉露,秦始皇也没喝两月,就伸腿瞪眼。

哎,这事儿,一直让许负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秦始皇死了,秦朝的万里河山也就在一夕之间覆灭了。转眼,又是汉朝的建立,换了刘邦登基,十足十的演了一场“庶民的胜利”,“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纵然出身卑贱如泥,今日亦可荣登九五,呼风唤雨,不亦快哉……吗?

当然不是,如果可以的话,刘邦简直恨不得能继续回沛县老家去当个坑蒙拐骗的小混混儿。

最近,长安城的形势很乱,就像平静的湖水下面,隐隐有妖兽抬头,却不肯露出真面目时一样。刘邦的身体是很好的,但就是不知为什么,精神上非常紧张。总是时而清醒,时而癫狂。清醒的时候,审时度势,杀伐决断,丝毫不错。

皇后吕雉倒真是能忍得住,一步步都脚踏实地的很,没有半点错漏,只是总是想拉拢她,让许负觉得很是困扰。吕雉想要的是万代江山尽属她的子孙后代。而许负懒得和吕雉去讲,吕氏一族将来注定要断子绝孙,吕氏一族的男女老少在享受过今年荣华富贵之后,也注定要被赶尽杀绝。

许负又仰起头,有些落寞的想到,或许她应该借着这次出宫的机会,好好避避风头。真正通晓天命、参破天机的术士往往不得善终。因为术士认为应该顺应天命,而帝王却总是觉得人定胜天。这话说回来,人到底能不能胜天且不论,当皇帝的砍死个把术士总是没有什么技术难度的。

许负不想死,而且近来是越来越惜命了。她是个贤惠的妻子,未来还会是个温柔的母亲。相夫教子的日子很是幸福,她可舍不得死。

她或许还能独善其身,那个即将远嫁的人又改如何自处呢?

许负又向着西北方看去,那是匈奴的地盘。虽然自从有了身孕,对天象的感应不如从前,许负也能感到那股强大的气压。仿佛一条黑色的巨龙,盘在云雾之中,双目合十。你看不清他,却能感到来自于他的压力。

虽可感,却不得见,才最是可怖。

果真是,势不可挡。

如此强敌,也难怪这届汉朝的将星只能屈尊降贵,天天窝在厨房里研究怎么煮面洗菜了。

就在这时,无忧台下,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努力在冲着许负挥手虽然从许负的角度来看,那人跟蝼蚁一般大小,但她还是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

跟他讲过,不要来了,却还是来了。还带着炊具,一定要给她煮晚饭。

这江山连绵,千秋万代,终究抵不过一碗热云吞的温暖。

许负淡然一笑,快步走下高台去,却不见身后的夜空中,北斗七星中的三颗异常闪耀,隐隐露出狰狞之势,将紫薇帝星团团围住,其中的将星破军,更是如同出鞘的宝刀一般,散发着寒冷的气息。

杀、破、狼,凶,险,异,常,之,兆。

长城边上的黑洞里面。

“白二兄,我发现哈,你这个人看起来凶巴巴的,人其实却好的很呢。”阿苏点起火折子,又露出三颗好看的小糯米牙,对阿狸笑啊笑的。

阿狸很是心塞啊。虽然和阿苏相处时间不多,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这厮是只千年的狐狸了,而且还得是苏妲己那儿级别的九条尾巴的狐狸,向来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不过,说到这个“盗”,阿狸瞬间顿悟了,卧擦,阿苏本行是干啥的来着?盗墓啊!许负姑娘白天刚说过啥来着?商纣王的宝藏啊!再联系一下刚才那个中二的黑袍青年和阿苏的对话,阿狸大概就明白了。估摸着本来阿苏与那青年口中的“大哥”约好了,要一起来盗这商纣王的宝藏,可是俩人事到临头,却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而闹掰了,阿苏没有了助手,所以想拉自己个儿下水。

阿狸顿时想,老子当真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人才!这整个地洞都因为老子的到来而熠熠生辉。

就在这时,阿苏非常、非常深情的握住阿狸的右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阿狸却被他看的心里发毛,卧擦,不对,阿苏是想让我给他当小三儿的节奏啊。好小子,没看出来,你丫的竟然是个渣男!家里孩子都有了,竟然还在外面沾花惹草。

阿苏磨叽了半天,阿狸却委实好生的不耐烦。她只等阿苏开始跟她哭诉自己媳妇有多麽多麽不懂事,阿狸又有多麽温柔懂事、善解人意,就信手给这个渣男一拳,横竖现在黑的很,看不清脸,阿狸绝对忍心下手。

阿苏磨叽了许久,终于开口,小声对阿狸说:“我……怕……黑……”。

只见天上阴云密布,一个雷突然就劈了下来,地动山摇,阿狸用空着的左手捂着自己的小心肝,颤颤悠悠的蹦出几个字儿:“你?怕?黑?你!怕!黑!你!!怕!!黑!!”

你怕黑!

一个盗墓的,一个号称“西域第一盗墓高手”的,你跟我说:你怕黑!

这简直比告诉阿狸说,那匈奴王对她一见钟情、为了她死去活来、最后还为此和那萧昶萧大公子实打实的嘴炮了一场,吵得山河变色,日月无光,还要天方夜谭、不可思议。

阿苏很不好意思,但还是把事儿交代明白了,说他是盗墓的,是没错。但是他不是这个工种啊,平常并不怎么下一线。

阿苏又说,他之所以在盗墓界颇有名气,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历史知识和地理知识比较丰富,脑子又活分,对穴位入口的确定异常准确。业界同行们大多都是大字不识的老粗,因为敬他讲信义,又有学问,才推选他做了这“西域第一”。真正在一线奋斗的,还是他那水性杨花的败家媳妇儿。

阿狸惊愕万分,下巴都快调到地上了,用整整三十三点三秒钟才消化吸收了这条信息。她委实不知道,该夸培根子拿那句“知识就是力量好”说的太有道理好呢,还是应该夸阿苏那从未露过脸的夫人是女中豪杰好呢。

不过,这么看来,这庄篱的“天下第一”和阿苏的“西域第一”,都颇有异曲同的妙处啊。

呃,好吧,这都不是重点来的。重点在于,阿苏把自己缩称一团,小心翼翼的跟在阿狸身后,凭着火折子微弱的光亮,一起去找刚才被言言踹下来的那位中二系黑袍小哥儿。

此时,阿苏终于智商上线了,想起一个关键性问题,小声问阿狸说“诶?白二兄啊,为啥这人,这么半天,都没音儿了呢?”

阿狸浅浅一笑,柔声道:“自然被妖怪吃了呗。我跟你讲啊,这洞里一般住的都不是普通的动物,都是大仙儿啊,什么人头蛇身的蛇大仙儿啊,什么黄鼠狼脑袋女人身子的黄大仙儿啊,还有那专门爱吸人血的爬爬虫啊。其实吸人血的爬爬虫常见的很。有种爬爬虫,就叫混沌,才最是可怕。这混沌呢,是一条很肥很肥的大肉虫子。它原来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北海的天帝,叫忽,一个是南海的天帝,名叫倏(读音shū),而这混沌就是中央的天帝。倏和忽两人常到混沌那里去玩,混沌招待他们非常的殷勤。有一天,倏和忽觉得不好总是白吃白喝,就想着怎么报答一下混沌。他们研究了一下,说每个人都有眼耳口鼻和七窍,偏那混沌一窍也没有,未免美中不足,我们不如去替他凿出几窍来。于是就带了斧头、凿子之类的工具,去给混沌凿窍。一天凿一窍,七天凿了七窍。但是可怜的混沌,经他好朋友这么一凿,却‘呜呼哀哉,寿终正寝了。混沌因着自己死的忒愿望,就喜欢潜伏在黑洞之中,偷偷的磨好小斧头、小锤子、小剪刀之类的,等有人掉进坑里,就把他那张漂亮的脸蛋造成马蜂窝,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脸面出去见人。”

阿苏听了这话,更是惊恐的抱紧自己,他可舍不得自己这张又白又嫩、一掐就能掐出水的小脸。呜呜呜呜,早知道就跟着自家那个没良心的来了,真的好怕怕怕怕啊!

阿狸黑暗中一笑,甚是邪魅狷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