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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施琅北上

复兴元年的春季,楚军并没有发动什么大的战役。

因为要春耕。

在交通运输落后的年代,发动一次大规模的战役,往往需要征发动员比士兵人数多几倍的民夫来搬运粮草辎重等。

这势必会影响到春耕。

在一个农业社会里,春耕可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事情,其他的事情都要让路。

因为这关系着人们今年是否能填饱肚子。

老百姓填饱了肚子,朝廷的统治就是稳定的。

老百姓饿着肚子,那会发生什么事情,历史书上可是写的清清楚楚。

跟历史山其他君主一样,新鲜出炉的楚王殿下也要带着一群大臣们亲自来到田间地头扶犁耕作。

当然,意思意思就行,不用真的耕作,主要是表明了国君重视农桑的一个态度。

扶着一头头戴大红花的大水牛拉的犁铧在早已经耕好的田地里装模作样的走了一圈,周围就响起了一片欢呼声。

这都是提前筛选安排好的观礼百姓。

然后接下里再由户部尚书和其他几名官员按照国君的流程走一遍。

这事情就算是结束了。

走完秀之后,沈墨并没有急着回城,而是来到了相隔不远的一处集体农场。

那些随行的户部官员被他打发回城了。

集体农场,其实也就是沈墨的私人产业。

在这里面劳作的都是系统农民,没有一个外人。

这里承担的任务就是种植培育各种高产农作物,包括庄稼水果以及蔬菜,甚至还有一些干果类的经济作物。

因为涉及到保密问题,这所集体农庄旁边驻扎着一个警卫团的兵力,每天至少保证有一个营处在警戒状态。

在农庄里工作的系统农民至少超过三千人。

在这里管事的是一个当初跟铁牛他们同一批的一个民兵,叫做刘晋元。

刘晋元对于打仗没有兴趣,对于当官兴趣也不大,对于农事却是兴致勃勃,因此被沈墨派来打理这座农庄。

沈墨是临时起意去农庄的,所以刘晋元根本不知道他要来。

沈墨进了农庄的大门之后,没看到刘晋元,问了一下匆匆赶来的几名小管事,才知道刘晋元正在地里带着一群农民埋土豆。

一个小管事要去找刘晋元过来,沈墨示意不用。

换了一身适合劳动的短衣布鞋,一行人边走边看。

整个农场占地非常的广阔,差不多有三千多亩地。

这些地既有一部分是从地主老财手里收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农民们开荒出来的。

沈墨一边走一边看,旁边跟着一个小管事在旁边介绍。

“王上,这一片种的都是小麦,都已经出苗了。那一片种的则是玉米,禾苗长得比麦苗都高了。还有那边,则是一些水田,用来种水稻的。不过现在还没到插秧的时候,秧苗都在秧田里。等秧苗长到三寸左右的时候再拔出来移植到稻田里。”

沈墨听得饶有兴趣,问道:“现在农场里种植的主粮就这三种吗?”

小管事道:“目前就这三种,但是譬如小米和高粱这些北方的粗粮也有种植,不过面积比较小。刘总管认为毕竟是北方的庄稼,并不太适合在南方大规模种植。少种植一些,先积累一下经验,以后等君上将北方也打下来了,再到那边开辟新的农场试着培育一些优良品种。”

“刘晋元这个思路是对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也养一方庄稼。除了这些主粮,杂粮现在都有哪些?”

沈墨点点头,继续问道。

“回禀王上,杂粮有土豆、黄豆、绿豆、黑豆还有红豆以及红薯以及燕麦。不过种植的面积都不算多,最多不超过二十亩。”

“那蔬菜水果呢?”

“蔬菜现在有番茄、黄瓜、青红辣椒、萝卜、长茄子……等十五种蔬菜,产量都还不错。水果的话目前有苹果,雪梨、甜瓜、樱桃……等十三种水果。不过这些水果因为生长周期长,目前还没有结果的。大部分要结果的话至少需要一到三年时间。”

沈墨前世小时候家里也是种过很多年苹果树的,对这些倒是也清楚。

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问过爸爸为什么当年栽下的小树苗不长果子。

沈墨一向相信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自己虽然见多识广一些,但是对于农业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其实少的可怜,并不见得就比这些专业人氏知道多多少,所以也不随便给人家指示。

外行指导内行可是最让人讨厌的行为之一。

现在是春季,大部分的作物现在还只是刚长出一点小苗来,所以想象中那种郁郁葱葱的景象是看不见的。

不过徜徉在这一片绿油油的田地之间,心情却是很愉快的。

一边走,一边看,没多久就来到了一处土豆田边。

田里正围着一群穿着短衣的农民,中间蹲着一个同样打扮的男人,正眉头紧锁地拿着一块发霉的土豆块沉思。

”晋元,这是遇到了什么难题吗?”

沈墨出声问道。

刘晋元一愣,回头一看是沈墨,急忙带着众人行礼。

沈墨摆摆手示意免礼,继续问道:“这块土豆是你刚从地里挖出来的?”

刘晋元点点头道:“王上,这是七天前种下的土豆。为了保证出苗率,每个土豆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然后把一个土豆切成四块,埋进土里。可是七天过后,出苗的土豆不到三成,大部分都烂在了图里。臣百思不得其解,正发愁呢。”

沈墨接过他手中那个烂掉的土豆块看了看,问道:“你们种土豆是切成小块后直接埋进土里吗?没有做其他的处理吗?”

刘晋元被王上的问题给问的有些茫然,瞪着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沈墨看他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

“我倒是有个办法能解决你这个问题。你可以试试。”

看着君上一脸自信的样子,刘晋元很想说虽然您是英明神武的君上,可是难道也懂这农民种地的事情?

沈墨笑了笑,说道:“你让人弄一些草木灰,然后将土豆切好之后,在切口上抹上一些草木灰再埋下去试试。”

刘晋元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但是既然君上这么说了,那就不妨试试。

说干就干,刘晋元立刻让人去弄草木灰和鸡粪。

农场里除了种植农作物,也划出了一片地方用来养殖各种家禽家畜。

鸡鸭鹅都有,还养着几百头猪,牛羊也有几百头。

另外还养着五十条狗,而且大部分都是昆明犬,聪明机警战斗力强,是铁牛从昆明带回来的。

当时带回来了一百多条,国公府挑了十几条,殿前司挑了十几条,衡州府衙也挑了几条,剩下的都被弄到农场来看家护院了。

很快,草木灰和鸡粪肥都弄来了。

沈墨亲自动手,跟刘晋元一切切了几十个土豆,然后抹上草木灰,又将鸡粪肥撒在挖好的坑里当做基肥,然后将土豆块埋了进去。

虽然许多年都没做过农活了,但是沈墨依然做的很娴熟,动作比刘晋元还要快。

看的刘晋元和旁边的人都是一脸惊诧。

在集体农场待了两个时辰,沈墨离开了。

回城的时候后面跟着七八辆大车。

除了一些蔬菜之外,还有三十只鸡三十只鸭还有三十只鹅,肥羊肥猪也各带了两头回来。

没有牛,因为农场养的都是水牛还有黄牛,都是用来耕田的,不是肉牛。

回城之后,沈墨没有去皇宫,直接回了国公府。

姜寒酥带着白映波和雷九妹出去了,去了城外已经开始动工的纺织厂的工地。

对于沈墨交给她们的这份工作,姜寒酥很上心。

显然,她不想让夫君失望。

当然,更重要的是她觉得夫君说的很有道理。

开公司是给自家赚钱,为了一家人以后生活的更舒服,所以她必须要上心。

这几天忙得早出晚归,就连给儿子喂奶都有点顾不上了。

甚至还请了两个奶娘专门在她不在的时候给小葫芦喂奶。

已经当了太后的陈氏生活跟以前没什么两样,每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带孙子。

说起来有意思,以前小葫芦是外孙子。

自从沈墨认了她当义母,她成了太后之后,小葫芦就变成了她的孙子。

直接二合一,陈氏每天抱着小葫芦可高兴了,变着法的给做各种可爱的小衣服小鞋子,简直没有一点太后的样子,跟一个普通的老太太没什么两样。

往常回到家,姜寒酥第一时间就迎了出来,帮他更衣,梳头,两人说说话,在后花园散散步。

结果现在老婆成了工作狂,他倒是有点不习惯了。

唉,自作孽不可活啊。

娄小茹也不在家,她去锦绣阁在衡阳的总店查账去了。

原来总店在东安县,现在自然迁到衡阳来了。

媳妇们集体不在家,沈墨还真感觉有点不适应。

不过白映波的侍女如烟倒是在府里,看到沈墨回府急忙迎上来帮他更衣,伺候他洗漱。

沈墨坐在铜镜前,看着镜子里正给自己解开发髻的如烟,笑着问道:“如烟,你怎么没跟小白她们一起去啊?”

如烟委屈地道:“小姐她们不要我去,让我好好看家。”

“为什么不要你去?”

“小姐嫌我太笨,嫌我去了碍事。”

沈墨差点笑出声来,不过憋笑他是专业的。

当了这么久的上位者,必备的一个技能就是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再好笑也不会笑的,除非是忍不住。

家里这几个丫鬟里面,紫竹娇憨,青竹聪敏,只有如烟是看起来最呆的那一个。

做什么事情都往往比别人慢一拍,换一种说法就是反射弧比较长。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沈墨讲了一个笑话,大家都笑了,就如烟没有笑。

沈墨还以为如烟笑点比较高,还有悻悻然,反思是不是自己讲的笑话太冷了。

结果等到饭快吃完了,坐在丫鬟席上的如烟忽然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吓得她旁边的紫竹差点把碗都给扔到地上去。

看着这丫头笑的前俯后仰的样子,沈墨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位反射弧是真长。

白映波是个聪明的,没想到遇上个笨丫头,也不知道这主仆二人是怎么组合到一起的。

不过笨归笨,如烟也是有自己的优点的。

在三个丫鬟里面,如烟是长得最好看的,良心也是最饱满的。

颇有点童啥巨啥的意思。

这一点是很让只有一对A的紫竹青竹两人羡慕的。

沈墨不羡慕,但是很享受,譬如此刻他的后脑勺就顶着如烟那饱满的良心。

虽然作为国君,理论上是可以三千后宫的。

不过毕竟只是理论上,沈墨并不是一个饥不择食的男人。

后脑勺很舒服,但是他心里却有点别扭,脑袋微微往前抬了抬,结果又被如烟一把给拉了回去。

“君上别乱动,头发还没梳好呢。”

沈墨无奈,只能认命。

看起来如烟现在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一点异常都没有。

沈墨在想等她意识到了会不会脸红的大叫着将脑袋埋进被窝里嘤嘤婴。

虽然几个媳妇都明确表示过,这三个丫鬟都是她们的预备役,但是沈墨现在完全没有一点再纳新人的打算。

还好,头发顺利的梳好。

严整的发髻在脑后挽成了一个松散的发髻,头皮舒服了许多。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从英武俊朗变成了现在的潇洒飘逸,沈墨很满意。

又发现了如烟一个优点。

梳好头,换了一声轻便的家居服,沈墨正打算去岳母那边逗逗儿子。

虽然以前儿子刚出生的时候他对于当爹这件事没有多大感触,但是随着时间迁移,一个皱巴巴的丑孩子日渐舒展开来,变得越来越可爱,皮肤娇嫩,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你,不时地还会冲着你咯咯大笑,沈墨也慢慢有了当父亲的那种成就感。

人类幼崽果然是一种可爱的生物啊。

他刚走到房门口,就看见了戴文胜有些匆忙的身影。

戴文胜带来了一个在情理之中但是依然让沈墨有点小小意外的消息。

”王上,康熙调施琅带着福建水师北上了,预计十天个后会进入长江口。”

沈墨沉吟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这是要保卫九江啊。正好,给了我们一个消灭他们最强水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