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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最后的赢家

毒箭命中目标,陈宇心中,没有任何喜悦之意。

沧形草剧毒无比,金合欢树的木刺浸泡毒液之后,变为毒箭,杀人于无形。

一条鲜活的人命,在自己的手上消失了。

他觉得心里很不舒服,像吃了半生的汤圆一样,想吐又吐不出来。

他听到另一个人在发疯般的叫喊,嘴里冒出各种污言秽语。

“那家伙,为什么不跑?”

陈宇有些不太能够理解。

自己的同伴死得那般诡异,对方就不害怕吗?

还是说,人类表达恐惧的方式,确实跟动物不太一样。

相比之下,那群斑鬣狗的反应,才是最为正常的。

他迅速将第二根毒箭放进了吹筒当中,然后观察着对面的情况。

一道强光,打在了近前。

吉姆卸下了激光瞄准器,将探照灯装在了枪身的战术导轨上。

近距离之下,这玩意儿更加好用。

光亮驱逐黑暗,也增强了他的信心。

再然后。

吉姆看到了蹲在木架子后面的陈宇。

“你杀了伦德?是不是你?”

“回答我!”

他大吼大叫,枪口对准了后者所在的位置。

陈宇听不懂这个黑皮家伙晦涩难懂的口音,他也没有料到,自己的位置居然这么快就暴露了。

不过他早有准备。

咔嚓!

一颗珠子被他扔到坚硬的岩石堆上撞碎,白色浓雾蒸腾而起,将周遭一切尽皆笼罩。

雾潋珠。

蓝色高级品质道具,将其摔碎,可制造出大量二氧化碳升华的水汽,生效时间比干冰要快速很多。

而且就这么一颗,效能堪比一吨干冰。

从系统的介绍来看,这玩意儿主要是用来灭火的。

如果在户外直播时,不小心引起山火,在火势扩大到难以控制的程度之前,使用雾潋珠,就能够迅速的扑灭大火,将损失降到最低。

这只是之前抽取到的物品中,很不起眼的一种。

但此刻,它却成为了陈宇用来掩盖自己身形的绝佳利器。

枪口下方,探照灯光束打在水雾上,入眼尽是白茫茫一片。

吉姆惊呆了。

“厚礼蟹,勒次发啃狗!”

他扣动扳机,枪口迸出火光,子弹如瀑流一般倾泻而出。

哒哒哒……

水雾被打得四散开来,三十发容量的标准弹匣,只用了不到三秒,便是打得一干二净。

枪机传来空响,吉姆手腕一抖,空弹匣自动脱落。

然而就在他伸手摸向腰间之时,细微的咝咝声传来。

一枚小小的黑色毒箭,从尚未完全散开的雾气中激射而出,瞬间扎在了他的眉心处。

前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

伦德吉姆二人,相继倒下。

他们空有一身强大的本领,追踪能力和伏击能力,都是一等一的强悍。

过去的十年中,在世界各地,他们杀了很多很多人。

有不听话的帮派刺头,不安分的激进政党头领,还有野心勃勃的资本家,这些人的身边,无一不是防护严密,任务难度不可小觑。

但他们每次都成功了。

可这一回,吉姆到最后也没想明白,伦德究竟是怎么死的?

自己面对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他明明开枪打中了对方,结果那家伙不仅安然无恙,还瞬间弄死了伦德。

那些凭空出现的雾气,又是怎么回事儿?

魔术师?

不,对方一定是魔鬼,只有魔鬼才能够这样杀人。

所有的怨恨和不甘,伴随着沧形草毒性的爆发,烟消云散。

而另外一边,陈宇的身形,也是从雾气中显现出来。

他的脸上充满了痛苦之色,然而身体却是毫发无损。

仔细一看,地上竟然散落着十几枚子弹弹头。

同一时间,脑海中传来系统提示音。

【神念之盾承受过量伤害,从而消失,距离下一次召唤,剩余十四天二十三小时五十九分五十九秒】

【宿主精神力严重受创,建议立即进入沉眠状态,系统将耗费信仰值进行修复,预估消耗点数:45827点】

【是否选择进入沉眠?】

陈宇咬了咬牙,选择了否。

“不进行沉眠!”

神念之盾,传说级主动技能,召唤由精神力支撑的半圆形防御之盾,可抵挡一切有形或无实体攻击。

这是上一次死亡谷给的传说箱子开出来的东西。

是铁壁的进阶版技能。

区别是,前者硬化皮肤血肉和骨骼,几乎没有任何后遗症,但防御力加得并不高。

而神念之盾,以精神力为支撑,防护更加周全,甚至不会伤到肉体。

陈宇一直很担心它的强度,现在看来,挡挡步枪子弹还是没问题的。

但整个过程,让他异常痛苦,子弹接连不断打在盾牌上时,他觉得自己的脑子都要裂开了。

就像有人在用电钻钻他的脑门儿似的。

而且神念之盾的承伤阈值,也不算很高,接了大概十二发子弹,便是破碎。

幸运的是,吉姆的枪实在太马了,后续的几枪,都没能打中陈宇。

反倒是换弹的时机被陈宇抓住,直接赏了他一吹箭。

使劲砸了砸脑门儿,陈宇半跪在地,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他的目光,望向第一个被他杀死的人,所在的位置。

眼睛里,泛起了无尽黑色。

半分钟之后,他忽然晃晃悠悠的起身,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随手扔下了什么,然后朝着第二个死掉的人,也就是吉姆的尸体处,走去。

他蹲了下来,声音由远及近。

“下辈子杀人,记得用狙击枪啊……呕咳咳!”

黑色的血液从他的口中不断咳出。

然而就在“他”准备起身之时。

一点红光,突然瞄在了他的脑袋上。

砰!

枪声响起,“陈宇”的头颅瞬间炸裂开来,像个被打碎的西瓜似的,红白之物飞溅得到处都是。

他无力的栽倒在吉姆的尸体上。

灌木丛中,查尔斯浑身颤抖着,走了出来,

他金色的头发早已经被汗水浸湿,脸上的神色无比复杂。

有惊恐,还有兴奋。

他很庆幸自己听从了乔恩的警告,那个神秘的东方人,当真是可怕到了极点。

对方简直像个传说中的武道高手,像扶桑漫画里的忍者一般,能力强大到有些不可思议。

也许那是障眼法,但很可惜,再高明的障眼法,也只是障眼法而已。

当对方失去了警惕,最终的赢家,就成了自己。

“这真是太他妈的疯狂了,不过最终的赢家是我,哈哈!”

查尔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他觉得这次的经历,几乎可以拍成电影了,够他跟别人吹嘘好几个月。

他提着枪,从腿上抽出了匕首。

现在他只需要切下对方的大拇指,带回去,就能得到赏金。

至于目标的身份,组织和雇主,有的是手段去验证,用不着他来担心。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伦德和吉姆的死,他可能需要好好的向头领解释一番。

但就在查尔斯靠近那具无头男尸,伸手抓住对方的手腕,并咬住了探照手电筒,准备切下目标大拇指的时候。

他的表情,却是陡然凝滞住了,瞳孔更是猛的缩至针尖大小。

目标的左手虎口部位,纹着几朵黑色的蔷薇。

为了遮掩皮肤上的斑驳烫伤。

这道纹身,他非常熟悉,并且不止一次的见到过。

面前的无头男尸,不是目标,这是……

伦德!

“怎么可能?”

查尔斯浑身颤抖,寒气自脑后涌来,整个人如堕冰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