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看书 > 那年的夏季那年的我们 > 第六章 笨蛋的爱

第六章 笨蛋的爱

“你……算了,以后和你说吧,不过你以后就会懂的。这样吧,我只是来这边寄读的,6月8号那天我就要回到我原来的学校准备毕业考了。你们毕业考在6月10号,等你考完后我再和你说。”我记得,她是这样说的。

“是吗?可是,我是真的很喜欢夜风呢。”我低低嗤笑一声,喜欢夜风这种话,我在去年跟汤幽妍和若汐说了,连说的场景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一个是在数学老师家楼下,一个是在云霄县图书馆。现在多了个夏安。因为她可以信赖,我看人的眼光从未出错。

总共加起来,才三个人。

当时汤幽妍听了后并没有什么反应,倒是那时,若汐告诉我,喜欢不一定是喜欢,也许只是因为我的习惯而把对夜风的感情当做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当时听了,并不这么以为,毕竟,我是真的喜欢夜风,很喜欢很喜欢。

“对了夏安,”我想起了一件被我抛之脑后的事,“你喜欢邺尧?”

夏安抿紧着不点而红的唇,轻轻点了一下头,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嗯。可是只有一点点好感哦。”她淡淡地笑着,大眼睛很明亮,像是有无数的小星星跑进她的眼眶,带她走进梦一般的世界。我看得出来她有点儿紧张―小女儿家情窦初开的羞涩模样。

我烦脑地捂住了额头。苍天。虽然刚才邺尧就因为肚子疼跑去卫生间了。

看吧看吧,我刚才说什么了!邺尧的美貌就是女孩犯花痴爱他恋他的罪恶根源!又一个漂亮女孩生被蒙骗了!怎么可以这样子!邺尧,我诅咒你回来教室的路上变成丑八怪,出门被雷劈,走路掉坑里―要怪就怪你长得太好看了吧。

“可是夏安,我必须让你明白一点―即使这样有可能会伤害你。”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让夏安认清事实,好人做到底,“邺尧对女孩子从来都没有上心过,这是全班认定的事实―即使他有可能情商为零甚至是负的―我不排除这一点。爱上他一辈子的女孩,是注定要永远单恋的。换句话说,全世界的男生只剩下一个,还有他自己,然后女生都安然无恙,邺尧也会先考虑那个幸存下来的男生。”敢情我这是在抹黑邺尧的名声啊。

夏安闭上眼睛,像是早料定了我会那么说,“我相信你不会骗我,因为感情并不是我们自己就能够左右得了的。可是你也知道,爱与被爱,只是一瞬间的事,它就是那么单纯,爱的轰轰烈烈;有时却很邪恶,让你陷入旋涡永远迷离不可自拔。你爱了,想坚持就坚持,想放弃就放弃了;被爱不同,你无论如何也甩不掉那个爱你的人―除非他先主动不再爱你。你看,爱情它就是那么磨人,那么可怕,我们避之不及却又深深沉迷在其中―我们无法抗拒他,对不对?也许,这只是一种天赋和一种信仰罢了。”

不知何时,两行清泪划过她的脸颊。

以至于邺尧甩着手上的水渍回到教室时(菩萨居然不显灵,为什么邺尧没有变成丑八怪!抗议!!!),就看到他的美女同桌眼睛肿的像被蚊子叮过似的,可是也别有一番风情。向来连天塌下来都能镇定自若的邺尧,这会变得不淡定了。

我先前只是用英语书挡着自己偷偷地看着他,当注意到他微微泛红的脸颊时,我乐了,把书一摔,哈哈大笑起来。

所幸教室里本身就很嘈杂,我这么大声笑才没有引起老师的注意,否则她早就直接指着我让我滚出教室去了。

原来……在美色面前,邺尧也会“投降”啊……

我直接趴在桌子上笑了起来,连憋也憋不住。

这下子我终于找到了邺尧的软肋了。

……

放学时,我在语文梳理发现一张淡蓝色的硬卡纸,上面是龙飞凤舞的钢笔字―肯定是夏安写给我的。

虽说是龙飞凤舞,但还看得过去。

“遇见是两个人的事,

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

遇见是一个开始,

离开却是为了遇见下一个离开;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

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我瞬间就想哭,却努力地憋回去……抱歉,我还是掉眼泪了,还越掉越凶,根本就停不住。

书里都是骗人的,眼泪不苦也不涩,眼泪没有味道,不过比白开水更有滋味一点―伤心、难过,统统掺杂在里面,像个情感搅拌机一样。

夏安抄给我的这段话,是米兰·昆德拉写在《生活在别处》里的句子。

夜风啊,我总感觉,以后我会做一件很对不起你的事。可我不想知道。我只想问一问,我喜欢上了你,是对的还是错的?

爱情,会不会伤人伤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