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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人去楼空

许诸领命而去。

此时正值深夜,天上繁星星罗棋布,曹昂卧于马车上,将车帘都揭开了,顾着赏月。

等了大约一盏茶过去,一点动静也没有。

曹昂不耐烦了起来,暗自吐槽:“这许诸咋这么笨呢,诱敌深入四字都听不懂了吗?五百人一字排开,跳个广场舞都能把关羽张飞诱出来吧?”

越浪费时间,奇袭的效果将大打折扣,一旦被敌军察觉,有所警惕,就完全失效了,“奇袭”要建立在措手不及的基础条件下,令敌军无暇细思。

忽地,远处大片的草木晃动,许诸汗流浃背的往回赶,低声道:“曹祭酒,事有蹊跷呀!”

“蹊跷?我倒要问你,为什么迟迟不骚扰敌军营地?”

曹昂哼了一声。

许诸苦笑道:“刘备的军营,一个人影也没有,卑职不敢贸然闯进去,只在外边作佯攻之状,期间与对方以弓弩远程交战一番,发觉对方兵力实在是太少!”

“竟有此事?这样吧,我率一支军队擂鼓而去,一听声响,你就撤走兵马,诈败一场。刘备若在军营,必不怀疑是我主导偷袭的。”曹昂面有煞气,骑上马背,一抽马臀,赶至军寨大门前。

只见四处空无一人,阴森森的,军旗东倒西歪,满地都是横七竖八的尸首和斜插的翎箭。

曹昂心下疑虑,大声道:“刘使君在不在?袁军已被我击退,出来相见吧!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把人找出来,死要见人活要见尸!”

最后一句,是向手下人说的。

“是谁?”角落的十几个军帐亮了起来,二三百名士卒一拥而出,警惕地望着曹昂这边。

曹昂见到这副模样,已知绝无埋伏,当即沉声道:“刘使君呢?你们哪个是领头的,给我站出来。”

这一声提气大喝,虽不如何响亮,但潜运内力,声音犹似绕梁三日,众人均听得清清楚楚。

曹昂凭借人多势众以及先声夺人,横刀立马在前,尽显英雄气概,在场的刘备军队更加怯弱。

“有话好好说。”

人群中一名头戴方巾,儒雅温和的中年人走上前来,衣袖飘飘,笑问:“阁下可是曹昂将军?”

曹昂见这人打扮简单飘逸,但行为举止充斥着一股富家翁的气质,当下心情不怎得好,鼻中哼了一声:“就是我,你又是谁?”

“在下麋芳。”那中年人显然擅于外交,侃侃而谈道:“愿曹将军谅解,刘使君已于七日前回师徐州,只剩我在这儿处理军事。”

“什么?”

曹昂只觉晴天霹雳一般,这刘备居然就这么在眼皮子底下溜走了,还是在七天之前。不过这也难怪,扬州刚刚收入曹操的版图里,各地关卡的士族势力尚未完全拉拢,让刘备无声无息地跑了也无可厚非,但这刘备也未免太谨慎了,居然一声不吭地就走了,事先又没有透露半点风声,怎会导致历史的走向大变呢?

这时才想起当日与刘备初次见面,自己面露凶光,教刘皇叔惊破了胆,立马逃回徐州了。刘备的谨慎和多疑丝毫不弱于曹操,历史上的刘备就因为曹操一句“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吓得找机会跑路,这个屡败屡战的家伙可真像极了他的老祖宗刘邦。

曹昂面露不悦之色:“刘使君岂能独自离去,一言不发?”

同时脑子急速运转,搜索关于麋芳的资料,这人好像是刘备的小舅子,麋夫人是他的妹妹。陶谦病亡之后,刘备接手徐州,与徐州的大族势力麋家联姻,这麋芳一家人光奴仆就有上万,堪称富得流油。

糜芳正经地道:“刘使君担心徐州有变,故而匆忙离去,吕布对使君有不轨之意,所以先吕布一步回归徐州,以防其陷害。”

曹昂心想这借口倒是用得毫无破绽,让人找不到指责的点子,轻轻掩盖了自己不告而别的罪过,又防范了外敌的进攻,城府可真深。

既然刘备跑了,剩个麋芳在这,反正是他的小舅子,不如擒了威胁他也行呀!想到这里,曹昂面露杀气,但转念一想,刘备既肯留下重要人物,那定是把他当成送死的炮灰了。毕竟要撑起一个假象的庞大军营,起码也要有几百人和一个大点的领导作统率。

“真他妈的一个伪君子!”

曹昂心里暗自惊叹于刘备的狠辣,麋氏兄弟与麋家的支持,让他在徐州站稳了脚跟功不可没,说抛弃就抛弃,令人发指。

麋芳有些担忧地道:“不知袁军是否退却?”

曹昂知道他说的是许诸,心里暗自好笑,正经道:“已教我发兵打跑了!”

“将军用兵如神,真乃曹公之福。”糜芳满面笑容地道,这可不是恭维的话,他本身就是一介书生而已,指挥兵马根本不会,先前“袁军”打过来,声势浩大,而他不过三四百号人,实在是吓坏了。

曹昂道:“用兵如神?这可不敢当,大家都是盟友,一起率军来攻打袁贼,岂能见死不救,那不是背了盟约吗?”

麋芳老脸一红,暗想这小子说话绵里藏针啊,拐了个弯再嘲讽刘备暗中撤退,当下只装糊涂,陪笑道:“是是是,结盟了就是好朋友,曹祭酒大义,不如先进军营里喝上几杯?”

曹昂没能一举消灭刘备,心乱如麻,哪里有心情喝酒,哼道:“别了,这酒我向来是一滴不沾的。”

麋芳见他满面怒气,诚惶诚恐,急忙向身旁的人道:“去,将我的那一箱宝贝扛来。”

又亲自上前为他牵马,径直向军营走去,说说笑笑。

曹昂纵有天大的怨气,也消散不少,麋芳肯自屈身份,博得别人的好感,不愧是徐州富商,当即下马,搂过麋芳的肩头,笑道:“那走吧,一起喝上几杯。”

当然,富商二字自是深刻的表现了商人的性质——唯利是图。麋芳被许诸打得怕了,也唯有依附曹昂,才能得到保护。

曹昂听麋芳有东西送,心里好奇,自是不肯轻易离去。

各怀鬼胎的进了军帐。

军帐里点了八根儿臂粗的蜡烛,亮如白昼,左右共有二十四名姿色上乘的侍女,裸露着雪藕般的玉臂和大腿,尽皆带着媚笑,妖艳可人之至,满堂均是飘散着一股胭脂气。

曹昂暗自赞叹不已,这富商就是富商,光是这几十个侍女,就不知道掷了多少钱财出去。

麋芳一走进来,不再是阿谀奉承曹昂的笑容,而是一脸肃容,双手一伸,立即有两名侍女上前,为他除去盔甲、外衣,脱掉鞋子、换上袜子,甚至洗把脸,递脸盆、接皂角、送毛巾,都要有四名侍女在旁服侍,奢华之极,当皇帝恐怕也不过如此。

麋家是徐州的富商,经过数代人的努力,在徐州可谓是举足轻重,门下的食客和奴隶足有上万,麋夫人嫁给刘备时,其中一样嫁妆便是三千名仆从。

曹昂也暗自吃惊,但他面不改色,有模有样地学着麋芳的样子,任由众侍女服侍。

那些侍女见惯了粗鄙莽夫、文人墨客,徒然有了这么一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将军,雄壮的体魄和温和的笑容,让众女都吃吃一笑,脸色绯红,服侍曹昂换衣服时,围着他转儿的四名侍女八条雪藕般的玉手都故意在他身上揩油。

若是换了以往,曹昂只怕要败下阵来,但毕竟还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处变不惊的神色,就好似柳下挥坐怀不乱一般。

麋芳侧目偷瞧了曹昂一眼,暗自诧异,不禁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曹操崇尚节俭,对妻儿子女都多有管教,凡有奢华,必遭其叱骂,他暗想:“这曹昂有如此气概,想来平日里也是个享乐的二世祖,否则不会这般从容。”

二人换掉盔甲,穿上舒适的丝绸单衣,坐在凉席之上。汉末还没有椅子,都是选择跪坐,臀部坐在脚后跟上。

麋芳笑问:“不知曹将军喜欢哪一位姑娘,可由她伴你饮酒。”

盛情难却,曹昂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就太他娘的装x了,向身材最高挑的侍女一指:“由你来吧。”

那侍女受宠若惊,随即脸色绯红,小心翼翼地坐在曹昂身侧,饱满的小兔子轻轻的抵在他的胳膊上轻轻地蹭,媚笑道:“曹将军气概不凡,又是第一个率军攻破寿春的大英雄,小女子十分仰慕将军的风采。”

曹昂仰天大笑,说道:“能让美人儿挂在心头,曹某岂敢?”

这时庖厨送上菜来,古代的饭菜比现代差的多了,味精和鸡精等调料也没有,倒是蔬菜水果都是纯天然的,不打农药,没有残留物。一盘葡萄放至桌上,那侍女右手作兰花指,摘下一颗饱满香甜的葡萄,细心的将葡萄皮剥去,递到曹昂唇边。

曹昂张口欲吃,那侍女忽然手向后一缩,曹昂吃了个空,微觉有气,语气不善地道:“你干什么?”

那侍女浑然不怕,媚笑道:“此等吃法,未免太过无趣,将军勿恼。”说着将葡萄衔在口中,送至曹昂的唇边,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

肥肉送上门,岂有退还之理。曹昂一把将其揽住,粗暴地吻着她,侍女亦热烈的回应,那葡萄在二人的口中滑来滑去,夹杂着琼浆玉液的滋润,最终吃进肚子里。

一个荡气回肠的热吻过后。那侍女脸颊绯红,更显娇艳,胸膛起伏不定,差点儿背过气去,但眼中却是彰露的深深情欲。

曹昂淡淡地一笑:“葡萄是干净的,但一个吻,却是几千个细菌与几千个细菌的互相伤害。”

“啊?”那侍女微微一愣,不知道他说的“细菌”,到底是什么东西。

曹昂根本没那个心情向一个古人说明什么是细菌,这玩意儿说起来简单,涉及范围非常广,恐怕要将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都讲完了分析清楚了才能听懂。前提还要建立在对方肯愿意相信的基础之上。

他的目光投向麋芳,微笑道:“不知麋先生在徐州任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