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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观礼

朴素的厅堂中,桌椅几案无一出自能工巧匠,材质也尽是些寻常的木料,珍奇古玩一概没有,只有一盏琉璃灯尚算价值不菲,不过也不用来观赏的,而是用作批文写章。

年纪大了,苏绰也不像年轻时那么富力,时间一久,眼睛就又干又涩,所以宇文泰就给他添了一盏足克照得夜如白昼的灯火。

此刻四下静寂,不闻人声,苏绰坐在藤椅上,一张脸绷的刷白刷白。

他的身前,站着一位四五岁的幼童,面皮白皙,模样跟苏绰有几分相似,他就是苏绰唯一的儿子——苏威。

小小的孩童梳着小小的羊髻,很是可爱,只是本该稚嫩的面容显露地却是成年人一般的沉稳和淡定,好像童真一词天生就与他无缘。

苏绰的面色还是依旧灰败,看着自己稚嫩的孩子,问道:“为父最后问一次,你真的不怕吗?”

苏威低下头去,看不到神色是怎样变幻,过了一会,抬起头来,两只清澈的瞳仁中一片风平浪静,稳稳说道:“不怕。”

苏绰轻轻叹声,抚着自己的孩子,露出了既痛苦又欣慰的惨笑。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他是真的下了血本了。

放眼天下大势,高欢,梁帝,宇文泰三足鼎立,但前二者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人有人,就属自家一贫如洗。照现在的形式,死拼硬斗下去,迟早会沦为阶下囚,明争是万万行不通的,只有暗夺才是上策。

想要暗夺,情报就是重中之重,不但要快,还要够准。

高欢那里侯景已经尾大不掉,完全称得上国中之国,只需要一个苗头就能引燃滔天大火,而梁国虽然诸位王子之间也争的厉害,但至少从表面上看,还是不容易分出哪家清,哪家浑。

高欢太强了,不是现在的宇文泰所能觊觎的,所以苏绰所摆下的阳谋其实一开始就是冲着梁国去的,这个迷魂阵也根本不算迷魂,就是想看看梁国到底派不派刺客前来,若是真的派来刺客,那么刺客是从谁手下派出的。

很简单,如果是奉皇命而来,那么梁国就跟高欢一样,暂时还是少招惹为妙,如果是奉的王命,这就值得深思了...

苏绰沉默了一会,看着小小的孩童,愧疚道:“为父很抱歉,让你承受如此大的风险。”

这孩子天生早慧,又是他唯一的儿子,而且是老来得子,所以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都会对孩子讲,可正是因为这样,这种愧疚之情才愈加强烈。

苏威没有出声,望了一阵父亲苍白的面庞,才挣出一句话来,“父亲,孩儿...可能会死么?”

蓦然,苏绰像被施了定身法,所有的动作齐齐停下,连表情都僵硬了,轻轻拍了下孩子的头,笑道:“怎么会,丞相那里已经布置妥当,不会有丝毫...危险。”

说完,匆匆收回手掌,掖回袖口,全身的力气也被这句话所抽空,不再出言。

“父亲早些休息,孩儿告退。”

苏威点点头,作了一揖,转身从容退下。

……

翌日,阳光明媚,暖风徐徐。

贯来刁泼“鸿运楼”的老板娘,在这几日来一概常态,喜面迎人不说,还大发慈悲的搞了几次进店折扣的优惠,让人摸不着头脑。

她没办法不开心,因为在这几天,客人们不嫌她丑了,家里汉子也不嫌她胖了,生意也更红更旺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的宝贝儿子就要入学了,打今儿起,在“讲经台”上学听课。

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为何呢?因为苏绰苏大人的孩儿也选在“讲经台”入学,不但如此,当朝的另一外大员唐谨唐大人竟然也当起了讲师,承诺在闲暇之余,会到书院里说文授课,这在以往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像这种高门子弟,一般都是家中请名人教习,或是干脆由家中长辈调教,根本不会选择去读私学,唐大人这种高官就更别说了,那是一字千金,放个屁都比自家的酒菜香,再说其为人也颇有好名,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去讲课,那就一定会去,没跑!

试想一下,自己的孩儿在这里读书,跟苏大人的孩子就有了同窗之谊,更算是唐大人的门生,只要争气一点,将来想不飞黄腾达都难呐...

每每想到这里,老板娘就笑的合不拢嘴,连夸自己有眼光,会挑地儿,那些令寻常百姓望着却步钱财花得值,真值!

宝贝儿子已经提前请佣人送过去了,就等巳时入学。

精心装扮了一番,虽然还是丑,不过架不住心情好,不等还在账台打算盘的那个死鬼,老板娘满面春风的走出酒楼,沿着青石板铺就的阔道,昂首挺胸地向讲经台走去。

长街上已堆的水泄不通,老板娘这种的毕竟的是少数,更多的是围观看热闹的百姓。看什么热闹呢?自然是看看平日里只得听闻,不可观仰的高官大员了。

讲经台里里外外已经布置妥当,因为当朝要员要来,也免不了俗礼,所以干脆把拜师台挪到了院外,三尺高许,披红挂绿,华而不艳,上摆一张石案,案上摆着一只香鼎,鼎中沙土新添,尚未插香。台末是一尊木质的夫子像,双襟抱礼,两鬓斑斑,正是孔夫子无疑。夫子像下摆置五张座椅,应是宇文泰,苏绰,唐谨三位高员,以及两位私学的老师。

台下已提前挖好一个一尺见方的圆坑,充当泮池,更外则沿街拦起一道长长的锦栏,用以隔开观礼的百姓。

平安和刘昭然混迹在人堆里,不时交头递耳,跟寻常百姓一般点评论足。

平安低声调笑道:“好家伙,人山人海,比当日‘蚕花娘娘巡行’还热闹,就是没了商贩走卒,光是人挤人,脚踩脚,捂得一身热汗也没地坐下喝碗酸梅汤解暑,有些划不来啊。”

刘昭然咧着嘴,同笑道:“嗨,读书人的事一到你嘴里就变味了,书香墨韵,不比酸梅汤有滋味多了?”

说着抬起左掌,右手食指在掌心写了个“味”字。

平安一愣,眉头轻皱,心领神会,立刻舒展眉头,又笑道:“我说的是事实嘛,早知挤死人,咱就不来了,窝在家中,叫小妹煮上几碗酸梅汤,再多丢几块冰疙瘩,一口下去,那是凉心爽肺,妙不可言。”

也拾起左掌,迅速写下一个“几”字。

刘昭然看看,回道:“别提了,你家妹子那手艺糙的,一碗凉汤愣是煮成了热粥,赶明还是去东街那家楼上坐坐,那凉茶才入味,去西街也不错,孟老头的铺子也耐留,一双糙手随意划拉划拉,就能煮出一碗醒肺清脑的好汤。”

平安“哈哈”一笑,接着擦脸抹汗的间隙,两只眼珠子左瞟右闪,果真发现了异样之处。

人群中靠上处有一个汉子遮阳笠,神色凄凄,面皮拉的老长,像被霜打了似的,一刀剁在上头,都能崩出些冰碴子,身边围着几个与寻常百姓无异的壮汉,袖口高卷,面上有说有笑,只是双腿鼓鼓囊囊,比常人粗了一圈。

另一头则有一个矮小精悍的男子,袒露的两只臂膀块块分明,相信罩在衣衫下的也必定是一身好肉。他一手垂膝,五指不停比划,乍一看以为是闲的发闷,仔细瞧瞧,似乎每个动作都有不同,应当是一门暗语。

平安暗道,瞧着这些人的架势似乎来者不善,十有八九也是来浑水摸鱼的,这下有意思了。

既然有人愿意当出头鸟,自己又何必去触那个霉头。

平安捅捅刘昭然,笑道:“孟老头那铺子倒真不错,就是人也挤的厉害,去晚了就只能看着人喝汤,自个光留口水了。”

刘昭然窃笑道:“不怕,咱晚点再说,兴许那时候就没人了。”

这时,身前一个圆胖的中年人扭过脸上,抹了一把油汗,插道:“听两位小哥这话,好像是还没吃饭?”

平安笑道:“是呀,这不是为了来观这什么鸟礼么,日前传的沸沸扬扬,结果日头毒了这么久,官老爷们还不到场,我现在是饿的两眼昏昏,埋在人堆里,想挤都挤不出去,这叫个什么事...”

中年人嘿嘿一笑,舔舔嘴唇,自吹自擂道:“不瞒两位小哥,在下也新开处酒楼,店面虽小,可咱酒楼的茶饭那是顶好,不如一会观礼完了,正好去小店里尝尝怎样,打八折!”

真是个生意人,观礼都不忘拉客消费,平安二人相视一笑,“那感情好,咱哥俩就去老板那里尝个鲜,要是真的不赖,咱也唤朋唤友去给老板捧捧场,谁家吃不是吃,对不?”

刘昭然自来熟一般套起近乎,吹牛不带眨眼的。

老板估计生意太过惨淡,闻言,一拍大腿,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对头,谁家吃不是吃,两位小哥放心,包您满意!”

“嗨,快看那边,人来了!”

也不知是谁呼和了一声,所有人都扭过脖子向那边望去。